时值盛夏。

    烈阳似火,空调都抵不住暑气炎炎。

    时氏集团顶楼,办公室里的某人却是惬意凉凉。

    丁希宇斜悠闲自在地躺在名贵的真皮沙发上,看着不远处的男人在办公桌如山的文件前忙成狗。

    他抽出一根雪茄,朝时辞问道:“要不”

    时辞抬眸,犹豫了一刻,摇头。

    丁希宇郁闷了,闷闷地吐槽:“我这坏毛病都是被你们拖下水的,你们倒好,说戒就戒了。”

    这个“你们”,指的自然是当年的“帝都五少”:时辞、邱子叙和萧北昀、丁氏的双胞胎兄弟丁司宴和丁希宇。除了邱子叙家里四代从政,其他四个家里都是商业巨头。

    一个官二代与四个富二代,因年纪相仿,家族关系交好,从小玩在一起,渐渐的也形成了一个小圈子,被人戏称为“帝都五少”。

    当年的丁希宇可是个名副其实的三好生,抽烟打架喝酒啥的全不会沾,都是后来一朝堕落,跟时辞他们几个学的。结果现在人家都结婚了、坏毛病都戒了,一个二个的修炼成一副精英人士的模样,就剩他一个,入坑容易出坑难。

    好不容易黎家小妹走了,时辞又跟他统一战线,结果人刚一回来,这家伙又开始装上了。

    丁希宇忧桑地掸了掸烟灰,道:“当初说好一起闯天下,特么都结婚了,就剩我一个单着。”

    哎,不过一想到时辞离婚,他就平衡多了。他好歹是原装货,而时辞,撑死也只能算个二手货。

    这么一想,丁希宇对自己未来遇到真爱又充满了信心。

    丁希宇瞅着时辞脸上的包扎,伤口本来也没多深,根本没必要包这么几天。丁希宇戏谑地说道:“你不是有洁癖吗怎么,都两天了,还不舍得拿下来”

    时辞的脸色多少有些不自然,敛下眸子,继续手头的工作,没搭理无聊至极的某人。

    丁希宇轻笑,低头继续玩手机,骂了一声:“闷骚。”

    感受到时辞一记眼刀子甩过来,他立马举了举手机,“我说我哥呢,你干嘛忙着对号入座。”

    心底却是在腹诽:自从黎冉回来,你骚得可明显了。

    身为一只工作狂,居然破天荒地旷了工,跑去酒吧买醉,还跑到前妻家里碰瓷。

    丁希宇都不忍直视了,这还是他认识的冷静自持高贵的时家太子爷吗这还是学生时代带着他一起在校门口堵小学妹的校霸老大吗

    丁希宇正回想着以前的校园时代呢,冷不丁地听见时辞说了一句:“伤很严重。”

    丁希宇傻愣地问了一句“啊”,一会儿后才突然反应过来,原来时辞是在解释。

    他对这个事实倒是不可置否,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嗯,是挺严重的,等你好了再拆。”

    这么多年了,黎家小妹的毒性还是这么强。以丁希宇不怎么专业的医学知识保守估计,等时辞这伤痊愈,至少也要一辈子。

    马上就要奔三的人了,还跟十七八岁的时候一样,为了同一个女人干同一件蠢事。

    以前只会带兄弟们跑校门口堵人,现在年纪大了胆子也肥了,敢借着醉酒跑人家家里碰瓷儿了。

    时辞隔得远,听不清丁希宇在一旁嘀咕些什么,但他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

    时辞合上文件,轻飘飘地道:“你哥说,一会想过来跟我叙叙旧。”

    丁希宇心一紧,立马跳起来,笑呵呵地道:“那个看你这儿挺忙的,我就不打扰你了。”

    听着关门的声音传过来,时辞唇角微微勾起,耳根子终于清静了。

    时辞跟丁希宇是发小,自然知道丁希宇最怕的人是他哥丁司宴。

    作为丁家老二,丁希宇从小的梦想就是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高考瞒着全家人偷偷把志愿改成了临床医学,差点跟家里闹掰。

    然并卵,学了医也没啥用,丁家人设计着把他天使的翅膀折断了,现在没有一家医院敢收他,除了到丁氏上班,他已经无路可走。丁希宇也是个宁折不弯的钢性子,整天闲着乱逛,硬是不去公司上班,就这样跟家里人死耗着。

    一说到丁司宴,他不怕才怪。

    这两天黎冉闲着也是闲着,无意中又随手翻看了两页盛歌,没想到却是越看越喜欢。

    毕竟是一本商业性质的小说,为了迎合市场,盛歌也免不了被套路。幸而只是前面的剧情狗血了点,但后面的故事却是精彩纷呈。

    黎冉记得,剧本上已经没有前面这些狗血的套路了。为了方便影视化,文章开篇的狗血出轨和穿越已经被删改了。

    这么一想,她的心

    情瞬间好了很多。

    吃过晚饭后,黎冉就抱着书跑卧室里了。

    靠在床头,一页一页地细细翻看,越看越来劲。

    再抬头就到了凌晨两点。

    黎冉这才发觉,她最近的睡眠真的好了很多了。

    以前在英国的时候,不说凌晨两点,接近天蒙蒙亮她才将将能够入睡的,往往都是彻夜难眠。

    难怪这几天感觉精神都好了很多。

    肚子有点饿,黎冉起床弄了点宵夜,吃完才睡觉。

    当然,她又没关灯。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黑暗有心理阴影,每次一个人在黑暗里就会紧张得冒冷汗,所以连睡觉的灯都是彻夜开着的。

    晚上睡得迟,最大的困难就是,会让早上起床这件事显得更加困难。

    大清早的,床头的电话响个不停。

    黎冉胡乱摸索着手机,按下接听键:“缇娜早餐不用送了,我昨晚熬夜补了盛歌,现在起不来。”

    她的声音困倦,带有一丝被吵醒的不满。

    可电话那头却很激动:“真的吗你已经看过盛歌”

    “当然”黎冉的话还没说完,却顿时收住。

    不对,这不是缇娜的声音。

    从声音判断,电话那头应该是一个男人。

    “黎小姐,虽然知道这样真的很冒昧,但我还是想与你见一面”

    黎冉不解,问道:“你是”

    她的手机号是回国新办的,应该只有alisa和缇娜知道,这个男人怎么知道的

    小区楼下,环境幽雅的咖啡馆里。

    “抱歉,黎小姐,是我唐突了。这样疯狂的行为,一定把你吓坏了吧”

    黎冉静静地望着眼前的男人,传说中的网络作家“力挽狂澜”。

    他的行为确实唐突得很疯狂。

    因为听说她并不打算接下盛歌,便匆忙订了机票,专程从港市连夜飞过来。刚下飞机,连宾馆都没来得及去,拎着行李就匆匆赶到她的小区楼下,现在头发都有些乱糟糟的。

    如果不是跟缇娜确认过,黎冉也不敢随便就出来见人,尤其是这样一个行为鲁莽的作家。

    而且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他是女的。

    黎冉悠悠地调着咖啡,“其实更令我震惊的,是您的性别。”

    力挽狂澜笑道:“第一次签售会上,我的书迷也以为我是力挽狂澜的家属。”他沉吟了一会,接着道:“看来我的笔名还是有点偏女性化。”

    黎冉也被他苍白的幽默感化了,“不是笔名的问题怎么说呢,应该是大家都很难想象,像盛歌这样情感细腻的作品,居然是由先生您这样一个看起来很阳刚的年轻男人创作出来的。”

    力挽狂澜意识到了她的停顿,无所谓地笑着:“我猜你刚刚想说的是很粗犷吧很多人都这样跟我说过。”

    黎冉扯了扯唇角,心想:您猜对了。

    两人聊了一会,力挽狂澜暗间观察着见黎冉的神色,见她渐渐放松了心情,他才将话题扯到自己的目的上。

    力挽狂澜耸了耸肩:“实不相瞒,之前我卖了很多作品的影视权,虽然播出后的经济效益都很不错,各方都获得了很大的利益。但私心而言,很多改编剧都令我以及我的书迷很失望,使我的心血毁于一旦。但这个毕竟是商业的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也没有立场说什么。”

    “而这一次,我想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之所以会答应续约盛歌,也是因为熊先生非常自信地跟我保证过,凤霓只会是你,也只能是你。”

    想到来之前熊先生跟黎冉的经纪人给他说的情况,黎冉应该并不讨厌这部作品,只是这部剧的投资很大,观众的期待值很高,她承受的心理压力太大而已。

    他继续说道:“我的书迷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你的粉丝,当然,这也包括我。”

    听到这里,黎冉挑眉一哂:“多谢您厚爱。”

    看黎冉的样子就知道,她大概以为力挽狂澜是在商业互吹了。

    虽然力挽狂澜以前为了合作,的确经常干这种事情,但这次的话,他是真心实意的。

    他立马补充道:“之前我的作品里从来没有原型,凤霓是唯一的特例。而且,这部作品最初的灵感来源,是我无意之中看到了你在狂潮中令人惊艳的表演。记得你一身红舞衣在白色樱花雨里跳舞的画面,绮丽而凄美。那个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创作出一个凤霓这样的女神。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你,就不会有凤霓,更不会有盛歌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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