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屁颠屁颠的跑去厨房,给凌离歌盛了稀饭后,南晚晚才又回到了房间。献宝似的,将稀饭递给了凌离歌后,她用满目期待,死死的盯着凌离歌看。
“南晚晚勺子”
“喔我这就去拿”
笨蛋,只给他一个碗,然后什么都没有,请问他怎么吃虽然稀饭可以用喝的可是没个勺子,也实在是别扭好吗
等南晚晚把勺子给拿回来的时候,凌离歌已经将稀饭碗放在一边了。
真不愧是南家的小姐,这稀饭他还真不敢吃
刚刚在她去厨房之后,他晃了晃,才发现里面的米粒还是米粒神呐,她该不会以为,只要把大米和水和在一起,就能成为稀饭了吧
当然,不能把这个小丫头想的那么弱智,其实很明显,人家也是开火煮了的,毕竟是热的嘛只是什么叫稀饭烧开,这个丫头脑子里面,又到底有没有概念
“离歌,勺子给你,咯,吃吧。”
“晚晚。”
“嗯”
“有件事儿和你说一下。”
“唔说啥”
昨天她喝醉了,现在人又神奇的出现在这儿,估摸着八成是他接她回来的吧
嘿嘿,那么既然有错在先的话,自然就要乖乖的,等这一阵子过去再说嘛。
“我今天开始,要出国一趟,出差,你就先乖乖住在我这儿”
“哈你要出差这么突然”
他都要出差了,那么她住在这个地方干啥呀她好端端的a市没呆,跑到g市来,不就是为了他这么一个人吗虽然或许他压根都不知道
现在这种情况,他是不能和南晚晚再住下去了,估计只要在住下去,迟早有一天,肯定会出问题的。
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就已经出现过幻觉了,这个千里醉香的药性,比他想象中的要可怕的多十天十天出现幻觉吗恐怕是压根撑不到了
那么与其等问题大声,不如就先避免吧乘着自己现在还有一些理性,乘着自己现在还能自控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暂时还不确定,事情忙完了,我就回来吧你乖乖的离顾晓梦那个女人远点”
前半句说的到还是很轻柔的,可是说到后半句的时候,却明显咬牙切齿了很多
真是奇怪,离歌和晓梦很熟吗怎么离歌提到晓梦的时候,似乎都要将晓梦吃了似的
“你认识顾晓梦吗”
“不认识”
靠他绝对不要认识那样的女人,简直就跟个蛇蝎似的,完全惹不得
“喔好吧,那你什么时候走我帮你收拾东西”
出差嘛,公事自然是有公事重要的地方的撒,那么她当然要懂事儿,乖乖让他去呀。反正她和他之间,来日方长嘛,只要她还没放弃,只要凌离歌的身边,还没有别人,她的机会就是多多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