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一会,林液突然的回头,牵过她的手就走,“我怕你走丢了还得麻烦寻人。”嘴唇不着痕迹的勾起,心想,傻丫头还是那么好逗。

    “让我丢了算了,说不定还能被个超级帅哥捡到。”她呶嘴说道,想起刚被他咬那一下,吐糟着这个黑心男人越来越没下限了。

    “我不够帅吗,还让你时刻惦着别的帅哥”勾起的唇立马抿了起来,大拇指用力的捏了捏她细皮嫩滑的掌心,明知她是说气话,他还是当了三分真。

    又来了,伍月朝天翻了个白眼,打定主意气死这货。不是说不爱她吗老吃那干巴巴的醋有意思吗

    “丑死了,整天崩着张脸,吓得我吃不好,睡不香。”直话直说,不吐不快就是她现在的感觉。

    “嗯屁股转过来。”他声线提高了几分,大掌不由分说的就往她小屁屁那拍打了几下。

    她真的欠揍兼活得不耐烦。

    “我不是小女孩了,别人都笑话我呢。”伍月捂住屁股,偷偷的瞄了眼旁边有几个人像在取笑她,指指点点的。

    “怕别人笑就多讨好我点。”居然敢说他丑,吓到她了。

    听说与他们洽谈合约的是个大有来头的商人,且他在b市最好的会所里开办了个酒会,邀请了不少商界名人来参加,美其名曰联络和增进感情。

    日期就定在明天晚上。

    伍月这种乡下妹表示不懂上层社会的交流方式,更没参加或见过什么酒会。

    即使她已两世为人。

    所以当她还趴在酒店舒适的大床上呼呼大睡时,林液把她弄醒,并说:“晚上我们去逛街,给你买明天出席酒会要穿的衣服。”

    “我不去”她眼都没睁,就拒绝了。

    “必须去”没得商量的口吻,他把她抱了起来,放到自己腿上,放柔声音,像哄小孩子一样,“乖,到时你只要跟着我就行了,且那里有好多没见到的美食。”

    他其实还有点小心思,他想让所以认识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女人算是正式公开他们的关系。

    对那些总对他虎视耽耽的女人以及总要给他介绍女人的人,这两三年,也受够了。

    她顺势窝到了他的怀里,找了个舒适的位置继续睡觉,嘟囔着:“再多好吃的也不去,真当我是猪啊,有吃的就行。”

    她又不傻,那里的都是些什么人,老奸巨滑擅长算计眼高过顶反正她这村姑还是老老实实呆这里,不想被笑话或自己闹笑话。

    “嗯,好甜,我还要。”她眯着眼享受着突如其来的糖。

    林液觉得好笑,他不过是想让她清醒一下,才拿了颗糖逗逗她。她居然还以为自己是小孩,不知羞的说还要,“你还要什么”还说不是猪呢。

    她当然知道要什么了,抢过他手中的糖吃了起来。长大后都没吃过糖了,突如其来的糖让她吃上了瘾。

    “我想要你说爱我。”既然他都这样问,她也顺势的说出了心中所想。

    她突然好想好想,他说,他爱她

    她是有多久没听了,一年,两年。

    再不想听他冷冷的说:“不爱”

    现在想听一句,为什么这么的难,难到她觉得心塞。

    林液听到她撒娇的声音,全身一僵,心底那软肋又开始泛起,真恨不得紧紧拥住她说一千一万个我爱你。

    只是,“不爱了”三字脱口而出。

    在接下来那一刻看到她黯淡下来的眸子,他又于心不忍,赶紧补了一句:“那你努力让我爱上你吧,一天不行,两天不行三天,要不,一辈子也行。”一辈子好啊,他就喜欢一辈子在一起。

    “痛”也许讨厌他的答案,伍月愤愤的拿起他修长白皙的手掌,在食指处狠狠的咬了一口,留下一个很深的青紫牙印。

    “痛死你,活该”她用力的甩上浴室门,把花洒开到了最大,让水哗啦啦直冲到自己脸上,

    挡住那不受控制滚下来的泪水,融合到了一起,再顺着水势,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就是想听他说那三个字,有那么难吗,不爱又为何绑着她,捆在身边,吃着那无边的醋。

    林液愣愣的站在原地,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被她咬伤了的手指,有点痛,却不是手,而是心。

    她那是生气了,才会对他下这么重的手。

    那三个字就这么重要吗那时他总对她说,她还是狠心的走了。

    他也从没向她索要过那三个字。

    第二天晚上的酒会,伍月还是被林液挟持而来。

    当她走进那个花红柳绿的世界时,瞧着自己身上这条穿了n久的蓝色娃娃装以及那个曾让她欢喜好久的,可以放手机的插袋时,脚不由自主的往后退。

    可惜,某人怎会让她如愿。

    “让你不穿我给你买的衣服,”林液淡声讽着她,“答应来了,就别想跑。”

    右手还握紧了她的左手,不让她离开半分,他都不怕,她怕什么且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并不是谁都有她那股脱尘的气质,就是不化妆,不穿华丽衣服,一样掩不住她的美。

    怕她扰心,他又将被他大掌包着的小手放到唇边吻了吻,安抚着她要安心,一切有他在。

    伍月抹了把冷汗,那个抹胸露乳的衣服俺们还真穿不习惯,特别还得配那双老高得穿上后让她看着比林液还高的鞋子。

    她不到一米七,他一米八三,可想那有多高的跟了。

    让她一个从没穿过的人穿了会摔死的。

    真怕明天就来了一条这样的新闻:某女参加某酒会,摔死,死因穿高跟。

    即使上一世死前曾老泡酒吧,但也是穿得可圈可点的,看来,她永远都走不上上流社会,没那个与生俱来的特质呀。

    “噗哧,”宋南瞧着她一头重,两头大的样子,很不厚道的笑了,“小月月,你确定是来参加酒会的而不是来丢咱林总的脸”

    他有时觉得面前的两人真是天生一对,一个面部表情少得可怜,一个丰富得数不清,只要稍稍留心就能发现她在想什么了。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