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仙界败家子 >第129章 御剑术
    好看

    简直太好看了。

    结果完全出乎陆湘儿预料,没想到林凡竟然懂得为女孩子打扮妆容,简直不可思议。

    百花哭了,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作为下人,能让姑爷垂青眼的化妆,是自己的荣幸。

    陆湘儿哭了,是因为自己感动啊,这败家子还有这门子手艺,以后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至于饿死。

    三个人就这样打打闹闹的过了三天,很快活,陆湘儿的心情也略微好转了一些。

    这一日,林凡在剑宗的武库踱步,目光笃定的扫了扫书架上的书籍。

    这些被外人称为极品武学的东西在他眼里不值一提。

    有些仙法修炼了确实能增强实力,而有些仙法只能让境界倒退。

    这和自己的身体属性有关,也与系统有关。

    不过,他还是信心满满,作为未来的盖世强者,怎么能拘泥于小节

    那些愚昧的人永远不懂哥的伤悲,我叶良辰我林凡是要成为天下至尊的男人。

    那日看到陆昭和陈大炮的人间争斗,才知道自己与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小白兔与大灰狼。

    所以林凡想要快些提升实力,能不择手段就不择手段,什么是君子作为,什么是小人行当

    在这种时候都不重要,一旦你因为修为境界等级低陷入绝境,那个时候的君子也会变成小人的。

    林凡呼了口气,随手拿起一本书,想从里面寻章摘句,最好对自己能起到提升修为的作用。

    第一本是剑宗的剑论。

    剑宗剑宗,顾名思义也是靠剑来扬名的宗门,所以关于剑的记载也最多。

    但林凡认为这个名字就是剑宗前几任宗主对江湖的幌子而已,因为陈大炮死于天雷诀而非剑法之下。

    这就足以证明,剑宗的最强仙法是天雷诀。

    如此就不得不说剑宗那些老家伙深谋远虑,p的,简直就是防不胜防啊。

    “剑者,百兵之根本也。”

    林凡诵读出声,如这种雪地留爪的文字记载,过目就忘,但也好在能混个脸熟。

    他正读到兴头上,学生时代的毛病就上来了,竟然开始在武库里面朗诵起来。

    有点诵读高尔夫他弟弟高尔基的海燕的感觉。

    读到一半,楼梯间响起了啪啪啪的高跟鞋击打木地板的响声,林凡抬目望去,就见到百花那小丫头风尘仆仆的跑过来。

    她的脸蛋被风吹得有点红,嘴唇也起皮了,但不妨碍这姑娘的二和傻。

    “百花,你”

    林凡正要问,说“你来干什么”,话还没说出口,这丫头直接扑了上来。

    然后林凡就整个人屁股着地砸在了地板上。

    尾巴根真疼啊。

    “姑爷,太好了太好了,宗主醒了宗主醒了。”

    “咳咳,咳咳。”

    林凡干咳两声,就不小心碰到这姑娘胸前的两个滚圆在自己的面颊划过。

    “百花,有一点建议和一点要求,建议是:你该减肥了,要求是:你压到我大筋了,能起来吗”

    小丫头正处在兴头上,才发现自己的反应过于激烈了,把姑爷撞倒了。

    这简直太失态了。

    单纯的小姑娘没去追问“大筋”到底是啥意思,赶紧爬起来,然后搀扶着林凡,帮他打点了一下身上的尘土。

    “你知道吗,你那个跟“屎”颜色一样的丹药真的管用,说三天之后醒过来,真的就醒过来了。”

    “”

    林凡木讷,你麻痹啊。

    那明明就是金黄色,什么叫跟“屎”一样的颜色

    那我说你胸脯跟“牛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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