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现代诡异录 >394.真没想到
    一下打开了他的手。

    强伯顿时不悦地从后面上前几步:“喂,你这小孩子怎么不识好人心”

    王宇也不说话,就是从下往上地翻着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强伯。

    强伯又好气又好笑。

    王宇笑着伸手挡住强伯:“算了,让他慢慢吃吧。”

    强伯才忍着气,转过脸去。

    王宇自己一个人往旁边蹲了蹲。等吐完了,才用手背一抹嘴巴,小口小口地吃起剩下的杏仁酥。

    “你爸爸妈妈呢”简明问。

    王宇继续吃杏仁酥:“”有爸爸妈妈,他还用得着在垃圾箱里翻吃的

    “你是跟他们走散了还是被人拐卖的”

    “”这个人话可真多。

    “没有找警察叔叔吗”

    “”警察才不管这些小事。还警察叔叔当他是三岁小孩儿吗

    问了这么多,简明总算安静了。大概是也没什么可问的了吧。

    王宇想,他总是不理他,他也该自己走开了。就在这时,却听简明再度开口。

    “你要不要跟我回家”

    王宇一下子瞪圆了眼睛。他还没有反对,后面的强伯先喊起来。

    “少爷”强伯也瞪圆着眼睛,“这怎么行”

    简明还是笑着,正想说什么,但这次强伯没等他开口,就急急忙忙地抢在前面。

    “少爷,你老往家里捡东西可怎么好”

    王宇很不高兴地瞪着那个老头儿:他可不是东西。

    强伯才不理他,只是盯紧了简明:“平常捡个猫猫狗狗的,也就算了。小孩子可不是说捡就捡的。”

    简明微笑地说:“是啊,小孩子可比猫猫狗狗重要得多,更不能放着不管。”

    强伯语塞了一下,还是不同意:“少爷”

    “好了,强伯,”简明笑得有些腼腆,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叫强伯的人还是挺当一回事的,但说出来的话还在坚持己见,“就把他带回去吧。”

    王宇停止了咀嚼杏仁酥,并不领情地瞪着简明。他只觉得这个人奇怪,真是自说自话。

    强伯眼尖地看到了王宇的表情,马上振振有辞地指着他道:“少爷,你看看小狗给根骨头,还会对你摇摇尾巴呢。你看他这是什么眼神这种小孩就不能管。”

    但他大概也知道简明肯定不会不管,所以又退而以求其次:“要不就把他送到警察局,或者福利院去。总之,这种事我们管不了,也不专业。”

    简明转回头重新看上王宇。王宇故意用更凶狠地眼神回报他。

    这一次简明却连微怔也没有,笑容不变地道:“别瞪了。瞪眼睛也是需要力气的。你就算要瞪我,也要洗干净了,吃饱了,睡好了,浑身有力气了才能瞪个高兴。”

    “来,”他向他伸出手,“跟我走吧。”

    王宇看着那只很白净的手,微微一怔。以前也有很多人会假装好心。就像那个给傻子吃玻璃渣的人,满脸笑嘻嘻的。

    但是他们根本就不会碰他们。

    王宇盯着那只手,又抬头看看简明的脸,犹犹豫豫地将自己沾满了糕点屑、脏兮兮的小黑手放在了那只手心里。

    但是简明没有犹豫,马上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直到现在王宇仍然记得那一刻的触感。简明是身体羸弱的病人,就算是在夏天,手脚也会透着凉意。那时握着他的手,像干爽的海绵一样,又凉又软。

    被简明捡回家以后,他就成了强伯的养子。强伯在很长时间里并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强伯。总觉得都已经在这种时代了,居然还有人口口声声地管别人叫少爷。这种人的脑子肯定有问题。

    但是那个唠叨、对他戒心又很重的老头儿,还是看在简明的面子上,把他照顾得很好。

    他一开始并不管简明叫少爷。事实上他从来不叫简明,也不叫强伯,都是省略称谓,有话直接说。从什么时候他们的心情开始发生变化,王宇也说不清。他估计强伯也说不清。

    强伯死得非常突然。

    一直都很勤劳的人,难得才伤风感冒,有一天捂着肚子疼得直冒冷汗。简明问他,他还强撑着说不要紧,躺躺就好了。结果被半强硬地送到医院,才发现竟然已经是肝癌末期。

    最可笑的是,强伯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还经常锻炼身体。竟然也会得肝癌。

    医生说,癌细胞都已经扩散了,只能保守治疗。

    简明着急地问:治疗费不成问题,我要用最好的药。能控制得住吧

    医生上下打量了一眼简明,也看得出来钱对他真的不成问题。但还是面色凝重地停顿了一会儿,才回道:即使这样也还能活半年左右。

    简明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了。

    强伯不肯待在医院。简明的话对他也没用了。

    简明让王宇帮忙劝劝他,王宇却赞同了强伯的想法:“少爷,强伯想回去就回去吧。”

    简明和强伯都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不光是因为他说的话,也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管简明叫少爷,管强伯叫强伯。

    三个人在病房里静了一会儿。简明便微微低下头,不再坚持。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即使治了也只能活半年,那么治不治还有多少意义

    回到家里,强伯忽然说想吃毛氏红烧肉,要吃地道的毛氏红烧肉。王宇才第一次知道,强伯原来不是本地人,是湖南人。可是听他说那么多年的话,竟然一点儿也没听出来。

    简明沉默了一会儿,眼眶不知不觉地泛起潮红,最终还是答应了。

    简明花双倍的价钱,特意从最地道的专做湖南菜的饭馆里请来一个胖胖的中年厨师,让他拿出最好的手段做了一盆毛氏红烧肉。

    强伯很高兴,还没吃就笑着说:“对,就是这个味儿。我闻一闻就知道对了”

    他一连吃了好几块,还让他们也吃。

    那晚,强伯很早就休息了。以往,他都是最后一个才肯休息。

    第二天,强伯就没再醒来。

    那一年简明二十三岁。王宇十二岁。

    也是在那一年,简明遇上了那个人。

    王宇心口抽搐了一下,终于还是抬起头看上了简明通红得像在发烧的眼睛。

    “少爷,”他的眼睛里也放射出像在燃烧的火光,“就算重来一遍,我也不会放你那么做的。”

    简明一怔,眼神中透出点儿不敢相信。王宇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跟他说过话了。

    王宇:“如果强伯还在,那个人还在,他们都不会允许你这么做。”

    简明抿紧了嘴唇,停了好几秒,才淡淡地道:“但是他们都已经不在了。”

    王宇:“可是我还在。”

    “”简明轻轻吸了一口气,“如果我成功了,他们都可以回来。”

    王宇:“少爷”

    简明:“只要抓到狻,就可以回到从前。”他通红的眼睛又开始闪烁出光芒,强烈得让人觉得可怕,“不管做了什么事都无所谓,只要回到从前,一切都可以从没有发生。”

    王宇也知道很难劝服简明。简明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主意的。不然这么多年,能改变就不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但是有些事,就算明知道不可能,也不能不去做。

    “如果你失败了呢”王宇问。

    简明惊诧地看了他一眼,脸色迅速地冷下:“我不会。”

    王宇:“你会死的。”

    简明却又笑了出来:“我现在跟死有区别吗”

    王宇一阵无语。他觉得很难过。

    简明也觉得很难过:“我以为你会帮我。全世界的人都不会帮我,可是你会帮我。”

    王宇心头一阵颤抖:“我是会帮少爷,永远都会。但只除了一件事不能帮你:我不能帮着你伤害自己。”

    两个人沉默中对视,谁也没有退步。

    最终,还是简明先笑出来,挣扎着动了一下肩膀:“扶我起来。”

    王宇上前,利落而又不失仔细地扶着简明坐起来,还拿来一个软枕垫在他身后。

    简明又吩咐道:“把香拿过来。”

    王宇:“少爷,你才刚醒。”

    简明:“拿过来。”

    王宇欲言又止,只得拿来一只扁长的木制匣子。匣子很像装画笔、筷子用的,但打开来,里面只放了一根长香。香很粗,大约有成年小指粗细,头上已经有焚烧过的痕迹。

    王宇也没拿香炉,就将那一根香往桌头柜上一放,香便稳稳地立住了。

    简明盯住香头,凝神静气。因为身体虚弱,过了好几秒钟,才见烧黑的香头亮起点点红色的火光。渐渐的,青烟开始弥漫、缭绕。

    在淡淡的烟雾中,一个女人的身影若隐若现。

    那是个容颜绝丽、身材曼妙的年轻女人。肤色白腻得如同上好的白瓷,两只妖娆妩媚的桃花眼,还有一张鲜丽的红唇。这样一张红唇,要是摆在别人脸上就显得略大,下嘴唇还偏厚,但摆在她的脸上,反倒透出一种妖艳、魅惑。

    “真没想到,你还会找我。”女人笑起来。

    马晓南猛然惊醒。但是奇怪的是,人已经惊醒了,眼睛却没能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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