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买宋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一蹦一跳不稳当
    这也是许多人说,宋代之所以没有发生所谓宦官之祸,就是因为那句话:“祖宗之法严,宰相之权重。”

    什么意思呢?

    就是如果太监想要专权的话,首先要看皇权,如果皇帝是个厉害的主儿,不是什么昏庸之辈,则朝廷大权自然轮不到其它势力掌握。

    也就是不是说太监想专权就能专权的,有个必然的前提条件,那就是皇权旁落,要在特定的时期才可以出现,可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难度其实相当之大。

    比如我们稍稍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历朝历代的太监专权,祸乱朝纲,几乎遵循这样的规例。

    最开始的秦二世不用多说,他本身就是个无能的废物,也是被华夏第一个大太监赵高给捧上去的,自然对他唯命是从,所以导致秦朝二世而亡。

    再后面的东汉,年仅7、8岁的小孩当皇帝那是屡见不鲜。

    而皇帝年幼必然导致皇权开始旁落,同时他在深宫中长大,所能依靠的也唯有宦官帮助自己夺回权力,于是皇帝迫不得已重用宦官,让他们和外戚开始彼此厮杀,宦官的权力开始增大。

    一直到东汉末年,都持续这个循环,直到以张让为首的十常待,宦官的权势彻底无法无天,开始专权擅政,排除异己,剥削百姓、卖官封爵,朝政日益,最终酿成了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外戚和宦官同归于尽。

    可以说这个时期,是历史上宦官的第一次“猖獗时代“。

    此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华夏大地一直处于分裂状态,战乱时期是武将的天下,宦官自是没有得势的机会。

    但是一旦天下一统,进入隋唐时代,宦官们又重新被皇帝开始重用,如唐代开始有所谓的“市舶宦官“,即”中人之市舶者“,专门负责管理东南沿海地区海外贸易。

    在唐代安史之乱后再次出现大规模宦官当权,安史之乱,宦官李辅国借助战乱,开始掌握了军权,“宝印符契,晨夕军号,一以委之”。

    此后宦官不但总领神策军,组建牙队,形成专权,之后更是出现了逼宫弑帝的俱文珍与王守澄等宦官,他们可以说有立废皇储之大权,凌驾于皇帝之上。

    李辅国更是狂到自称“欺压皇上的老奴”可以说是宦官的第二次“猖獗时代“。

    唐朝之后的五代十国,又是诸国分据,而朱温更是进入长安把宦官杀了个精光,宦官们又进入了低潮。

    之后的宋朝对宦官防范较严,宋太祖严令不许宦官“干预政事“,宦官到一定年资必须转出外任。

    故宋代虽有童贯、梁师成等大太监,但宦官之权力并没有凌驾于宰相之上的权势。

    相反,童贯等人之所以能成事,还是他们勾结奸相蔡京的缘故,在蔡京的扶持下才能权倾一世,没有蔡京,童贯等人依旧是个屁。

    ……

    而除了皇帝年幼导致皇权旁落,宦官专权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皇帝不理朝政,如宋徽宗,只想当个艺术家,对治国根本不感心趣。

    显而易见,皇帝不理朝政,必然导致皇权旁落,那么这旁落的大权由谁来接掌呢?

    第一有可能被武将掌握,比如乱世的时期,多是这种情况。

    不过宋代自太祖皇帝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后,军权收归中央,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武将自然不能谋反。

    那么第二,如果不是乱世时期就有可能被文官、外戚、太监三大势力掌握。

    重点是文官的势力如何,如果文官势力强大,还轮不到太监头上;如果文官势力不行,就会轮到外戚或太监之一。

    这也就回到了之前我们说的那句话:“祖宗之法严,宰相之权重。”

    这里的祖宗之法指的就是太祖赵匡胤颁布的法令,他汲取了前朝的弊端,对宦官的编制人数、官阶高低、权力大小都有明确规定,大大限制宦官体系的发展。

    宋史的宦者传部,就提到过,宋政府和决策层在宦官问题上比较重视,一直在限制宦官的人数,以此来限制宦官的势力。

    其中,太祖时限制人数为50,要收养养子,必须要满0岁以上,自己没有养父,才可以收养一人。

    到了太宗时,人数虽然有所增加,但也限制在180人左右,少的可怜。

    即使到了南宋孝宗时,因为“宦者员众”,有官员报告给宋孝宗,孝宗命令开列名单,将人数限制在200人以内,后来虽然也有所增加,但也不过增加到250人而已。

    这真的算是很少了,对比一下唐、明两代动辄成千上万的宦官数量,可见宋代在这个特殊群体的势力控制上,做的相对好一些,自然影响就相对少一些。

    并且由于唐代宦党为乱,其根本是在于宦官位高权重,汲取到这个教训,宋代对宦官担任高级职位,一直都比较慎重。

    不是不授予其高级职位,而是对于授予的时机、人选、条件,比较谨慎。

    例如,北宋刚开始有个重要宦官,就是曾掌握兵权的王继恩,因为有战功,按例应授宣徽使,但在宋太宗的坚持下,只授予其相对较低的宣政使。

    后来就连有些文臣都看不过去了,替王公公鸣不平,认为赏赐太薄,结果竟然被“杖脊刺面配崖州”给处置了。

    再比如真宗时期,有位叫刘承规的太监病重要死了,死前求落实政策,授其节度使的荣衔(宋时节度使为荣衔,无实权执掌)。

    因其生前曾主持过国防部的工作(提点枢密),所以他临死有这种要求,也不算过分,想来也只是为养子、家人留一点待遇。

    宋真宗本来已经答应了,毕竟人家的确有功劳,再加上快死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但即便如此,由于宰相王旦的坚持,最后还是只以“节度留后”终止了。

    当然,虽然做出了以上的各种限制,但宦官不可能不担任外职,承担一部分外朝的工作。

    于是针对这种情况,朝堂在体制上也有诸多限制,例如,对宦官的官阶授予,如果只是在宦官的入内内侍省和内侍省这两个系统内升迁的话,最高只能到内东头供奉官。

    如果要继续升迁的话,那就要“转出”,即转出宦官系统,归政府的组织人事机构“吏部”管辖。

    其授予的官阶,则依武官系统来升迁,也就是说,宦官要从事比较重要的工作的话,他们是要接受掌管枢密院的枢密长官的管辖的,而枢密长官,多为文官。

    因为有这些各种各样的体制上的限制,尤其是把宦官的外朝权力,纳入到文武官员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管理,这等于是给宦官势力加了一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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