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买宋 >第一百八十三章 醉里挑灯看剑
    听完文举生们所写的《从军行》后,在所有人满怀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怀着一丝紧张忐忑的心情,李小鱼是慢慢上前去,李师师那同样一脸好奇,甚至有些小小激动的目光中,将自己这第二场比试所写的第一首词,交给了她,笑着说道。

    “师师姑娘,这是我的第一首作品,可能有些难度,又要麻烦你了。”

    闻言,听得李小鱼这么说,愈发好奇之下,李师师是赶忙接过他递过来的这首词,盈盈笑道。

    “是吗?那师师可还真是期待,公子这第一首词到底写得怎样啊,想来以公子的才华,应该不会让大家失望吧。”

    说着,李师师就是展开手中的词稿,心情激动的看了起来。

    李小鱼所写的这首词名为《破阵子》,不出意料,是抄自宋朝大词人辛弃疾,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入选了语文课本,每个上过学的人几乎都耳熟能详。

    这首词严格意义上并不算一首边塞诗,不过边塞诗并不一定非要描写边塞,只要与边疆战场等意向有关就行,主要表达爱国的情怀,所以,这首词无疑也是非常合适的。

    因为整首词表达了作者对沙场生涯的追忆,表达了作者渴望杀敌报国、收复失地的理想,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形象。

    所以看罢之后,李师师也是不禁肃然起敬,不仅惊叹李小鱼的绝世才华,更钦佩他伟大的爱国情怀,心想怪不得,怪不得他有如此才华,却去考武举,原来他一直渴望在沙场上建功立业,收复失地,杀敌报国啊。

    想着,心怀钦佩之下,李师师也是不由自主的出声赞叹道。

    “公子之德行真是令师师肃然起敬,不仅才华横溢,而且心思社稷,武举生里有你,真是我们大宋之福也,相信以公子之才华,在未来必将光耀天下,为我们大宋建立一番不世功勋的。”

    闻言,李小鱼也是有丝不好意思的罢手道。

    “哪里哪里,师师姑娘过奖了,未来的事谁说的清楚呢,还是说现在吧,这首词对姑娘你没难度吧?”

    听得李小鱼问起,李师师稍稍皱了皱眉后,这才重新展颜笑道。

    “公子,实不相瞒,你这首词太过豪情万丈了,以前师师从未演唱过,对我来说,是有些难度,不过还请公子放心,师师一定尽力而为,力求不辜负公子的期望的。”

    点了点头,李小鱼也是松了口气,笑着说道。

    “那就好,就多谢师师姑娘了,那我就不耽搁你了,你准备一下吧,我在一旁洗耳恭听,期待姑娘的佳音。”

    “嗯~~”

    说着,目送着李小鱼退到一旁等待后,李师师也是神情重新变得肃穆起来,再次将李小鱼的词稿拿过来细细看了几遍,体味词中的真义,将之铭记在心,准备演唱。

    在这一瞬,她本来原本娇弱的眼神,是骤然变得凌厉起来,透露着一丝巾帼锋芒,同时,十指舞动,如蝴蝶穿花,再令所有人眼花缭乱的目光中,抚动身前的古琴。

    立时间,琴声铮铮,如刀剑争锋,响彻在所有人的耳旁,只此一瞬,便抓住了所有人的耳膜,让得他们下意识的屏住呼吸,细细聆听起来,大气也不敢喘,生怕破坏这一气氛。

    而入金铁之音的琴声过后,很快,李师师悠扬的歌声也随之响起,这一刻,她的嗓音也不再空灵,而是夹杂着一丝金属的质感,柔中带刚,顷刻间,便见所有人拉进了李小鱼这首《破阵子》所描绘的宏大场景中。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

    而瞬间,李小鱼这首场面宏大,充满着豪迈意味的词,也是再度让得大家震惊了,感觉头皮发麻。

    所有人都是不由自主的便将自己代入了词中的主人公,幻想着自己置身于边疆战场,醉里挑亮油灯观看宝剑,梦中听到军营的号角声响成一片,把牛肉分给部下享用,让乐器奏起雄壮的军乐鼓舞士气,这是秋天在战场上阅兵。

    战马像卢马那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美名,可惜壮志难酬,白发已生。

    真的是太好了,听完李师师的演唱后,所有人都是热血沸腾,心驰神往,虽然很多人因为重文轻武的缘故,是绝不会做出这个决定,但是,虽身不能至,但心向往之啊,同样再次激起了大家强烈的爱国情怀。

    需要说明,这首词是原作者辛弃疾失意闲居信州时所作,在辛弃疾21岁时,就在家乡历城参加了抗金起义。

    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在地方上,他安定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故土,却遭到排斥打击。

    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公元1188年,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此词就是作于这次会见又分别之后。

    可能有人会说,现在金人还没有南侵,哪来的收复故土,这首词拿出来会不会有些不合时宜。

    其实不然,收复故土这个概念,一直贯穿于整个宋朝,不管是南宋还是北宋都一样,只不过南宋是主张收复中原,将被金人夺取的土地给抢回来。

    而北宋的话,则是主张收复燕云十六州,因为燕云十六州的地理位置太重要了,没有这道防线北宋在游牧民族面前,等于门户洞开。

    为此,宋太宗都御驾亲征过,只可惜,最后玩崩了,高粱河一战惨败而归,彻底将赵二吓破了胆,再也不敢轻易北伐。

    但是,朝中包括民间的一些有识之士,莫不想将这块故土给收回来,只不过主战的声音一直被主和的声音压制而已。

    所以,这首词中所提到的收复故土的概念,在这里也是行的通的,并不突兀。

    而且这首词也确实写得好,以两个二、二、二的对句开头,通过具体、生动的描述,表现了多层情意。

    第一句,只六个字,却用三个连续的、富有特征性的动作,塑造了一个壮士的形象,让读者从那些动作中去体会人物的内心活动,去想象人物所处的环境,意味无穷。

    为什么要吃酒,而且吃“醉”?既“醉”之后,为什么不去睡觉,而要“挑灯”?“挑”亮了“灯”,为什么不干别的,偏偏抽出宝剑,映着灯光看了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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