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买宋 >第三百二十六章 更替
    包括乌撒地区亦实行则溪制度,这一制度据说是俄索折怒王建立的,折怒是乌撒历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元史载: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

    乌撒者蛮名也。其部在中庆东北七百五十里,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杂蛮居之。

    今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绲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唼二部。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

    折怒王的事迹在文献与口碑中多有叙述,彝书俄索折怒王称:走路常要回头看,折怒王的故事有人传。

    布摩用文字记录,歌手们代代传唱。笃洪纳娄的山陷了,折怒事迹也留传。巴底的海水干了,折怒英名不失传。

    同书记载了他建立则溪制度的经过:

    俄索折怒王以鲁旺的方位,依鲁补的数字,支格阿鲁定的标记,设置九大则溪。

    重振俄索蔺的雄风,再建立虎皮般的典章。

    绿竹茵茵的莫则洛那洪,设置第一则溪;稻花芳香的俄补甸吐,设置第二则溪;松涛呼呼的德珠杓嘎,设置第三则溪;山青水秀的六曲博果,设置第四则溪;巍巍笃洪木谷,设置第五则溪;雾霭像青纱般绕着的耐恩,设置第六则溪;荞花像彩虹落地般的辞吐,设置第七则溪;五彩索玛按:索玛即映山红簇拥的女武溢恒,设置第八则溪;好比斗柄绕着北极星,笃洪那娄是中央则溪。

    彝族源流、水西制度所载与此同,可见乌撒实行了则溪制度。

    上文论述了中央王朝大规模经营黔西北之前该地的制度与文明,由于彝书一般不注明著者及时间,使我们难以对其间的人与事作清晰的时间判定。

    此外尚须指出,现存彝文献大都是明、清以来的抄本或石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仅仅反映明、清时期的历史。

    因此结合上文所引的宋史、桂海虞衡志、云南志略、元史、贵州通志等宋、元、明三代的汉文献,可以肯定在元明甚至更早,彝文字已经开始运用,而各种制度亦粗具规模。正如宋人范成大所称:

    罗殿等处乃成聚落,亦有文书公文,称守罗殿国王。

    元明以降,中央王朝对黔西北的开拓日益深入,在此过程中,彝族制度如何因应,君长、布摩、土目的地位与角色发生了何种变化,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较为深入的探讨。

    到了后面元、明王朝的开拓对勾政权的影响的话。

    通过前文,可以看到,虽然明清时期有不少地方志的编修者根据禹贡、尔雅等古书将贵州划入梁州南境、荆州西裔,因此主张“黔于古始非异域也,入我版图,所从来远矣”。

    但长期以来,黔西北等地区同中央王朝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时断时续的朝贡上。

    像是唐宋时期,包括黔西北的鸭池河以西地区甚至没有被纳入羁縻州县的系统中,基本上处于独立状态。

    迨至元朝进军西南,在黔西北等地“设官料民”、屯田驻军、赐封土官,局面才开始发生变化,虽然如此,元王朝能够有效管治的地方大概仅限于与军队驻防地附近的区域,其余广大地区仍然掌握在地方土酋手中。

    明代承元之旧,大为恢拓,完善与规范了土司制度包括设置专门的土司职衔、对土官袭替的更严格监督与控制、土司赋役与朝贡的制度化、要求土官学习汉文化等。

    同时增设更多流官机构例如设置贵州行省并广泛设立卫所等,明代设在水西与乌撒及其周边地区的卫所就有毕节卫、乌撒卫、赤水卫、永宁卫、贵州卫、贵州前卫、威清卫等七个。

    而且卫所士兵大都来自南直隶、湖广、江西、四川、山东、山西等地,意味着一场较大规模的移民运动。

    此外,民间自发的移民也为数不少。

    随着中央王朝拓的日益深入,勾政权与则溪制度在明代开始发生某些引人注目的变化,尤值得关注者有君长之职由四十八支轮流袭替一变而为父子相传、汉人进入勾政权、水西与周边勾政权“此绝彼替”的习惯受到干涉等。

    的确,首先是从轮流袭替到父子相传。

    因为前文已提到,认为则溪统治权力的分享并满足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是一种误解,君长一职的袭替情况又如何呢,关于此问题有两份重要文献,一是正德年间王阳明致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安贵荣的书信,其中提到:

    且安氏之职,四十八支更迭而为,今使君指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安贵荣独传者三世,而群支莫敢争,以朝廷之命也,苟有可乘之衅,孰不欲起而代之乎。

    另一份文献是成化年间安贵荣请两京国子监祭酒周洪谟所撰的安氏家传序,该文对洪武初年至成化年间的每一位承袭人的身份都有简单介绍。

    根据以上两份史料,方国瑜先生指出:

    黔南职方纪略说:“安氏非家嗣不能有其官,亦非家嗣不能有其土”,又水西土官制度略说:“夷俗以嫡长为贵,宣慰之子,惟嫡室长子得袭职”,这是后来的事,在早期恰好相反。

    方国瑜的见解是富有洞察力的。

    所以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下面我们可以根据安氏家传序,结合明实录等史料,确定从元后期到明前期水西各代君长间的亲属关系,并对君长职位从群支“更迭而为”到父子相传的背景进行简单考察。

    兹将水西土官系谱考证如下:

    阿那、阿画阿那之弟、霭翠阿画从子、安的翠弟,明史卷316页8169则云:“子安的袭。”

    家传成文时间早,且必定利用了安贵荣所提供的材料,疑明史有误,安卜葩的弟、安纳洪卜葩之叔辈。

    家传云:“卜葩年老有疾,安纳洪替职,永乐十六年赴京进贡,回至襄阳江汉驿病卒。

    孙彬楫尚幼,从父安中借职。”此记载似未说明病卒者是卜葩抑或纳洪,明太宗实录卷233永乐十九年正月壬午条,页2254载:“贵州宣慰使安卜葩来朝,贡马。赐钞币,遣还。”

    卜葩十九年尚在,可知死者系纳洪,安中是安纳洪之孙彬楫的从父,下文又考证出他是卜葩之弟,因此纳洪系卜葩之叔辈无疑。

    安中卜葩之弟。明太宗实录卷266永乐二十一年十二月甲戌条,页2420云:“贵州故宣慰使安卜葩之弟忠贡马六十匹,且奏兄安卜葩已卒,请袭职,从之。”

    可知中系卜葩之弟。家传为“安中”,实录为“安忠”安聚中从子。明英宗实录卷11宣德十年十一月辛未条,页0203云:“贵州故宣慰使安中男聚,女直指挥若亦不花等来朝,贡马及方物。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