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买宋 >第四百四十九章 田面与田底
    当然,与此相关联的是以市镇为中心体现出来的乡村的城市化,即介于县城与乡村之间的小城市的形成。

    明清时期这一地区的大镇,人口都在万户以上,例如南浔镇、乌青镇、盛泽镇、罗店镇、双林镇、濮院镇等。

    要知道当时这些市镇,实际上已经具备县城乃至府城的规模,正如康熙乌青卷一疆域、乾隆乌青镇志卷二形势所说:“名为镇而实具郡邑城郭之势”。

    而一些中小型市镇也有数千户人家,而且商贾辐辏,富庶繁华,迥然区别于乡村,成为新兴的小城市,这是特色的城市化模式。

    像是美国学者绕济凡gilbertrozn和赵冈的揭示了这点:英国及日本的城市人口集中于大中型城市,在英国占城市人口的74,在日本占城市人口的71。中国则不然,不足一半的人口是在大中型城市中,其余都散居于小城市及市镇中。

    中国的7100个小型城市,大部分是市镇。

    此外就是江南市镇的外部变革了,主要包括地权的分散化趋势,田面权与田底权的分离。

    的确,随着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在江南市镇的四乡,已经出现了土地所有权的分散化趋势。

    这种现象在道光、咸丰以后变得更加明朗化。

    如曹幸穗的论文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就非常详细的论述了这一点。

    在文中,他指出,随着近代化的步伐,新兴工商业城镇的发展,使得“乡居地主”向“城居地主”转化,离乡地主携带着从土地上积累起来的财富进入城镇,把土地资本转化为工商业资本。

    同时与工商业利润比较的话,出租土地所得的地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因此最富有者对购买土地已不感兴趣,地权的分散化趋势就成为的必然。

    由于土地关系变化比较缓慢,我们不妨透过民国时代及稍后的调查资料,来看清代至少是晚清时期江南市镇四乡的这种变革。

    据年代初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对无锡农家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地主所有的土地,在耕地总面积中只占有47,,平均每户占地不过54亩,与其他农户相比,不占很大优势。

    据1923年南京东南大学的调查,上海周边地区农村的地权更加分散化。

    上海洋泾、陆行、漕河泾、蒲淞、法华,川沙九团,嘉定第七区、第十四区,宝山城区,占地50亩以上的农户为零,青浦章练塘、宝山江湾占地50亩以上的农户为1。

    上海闵行,青浦金泽、七宝,宝山真如、刘行占地50亩以上的农户为2,;大多数农户占地都在30亩以下。

    1991年本人与日本学者滨岛敦俊、潼山冈曾在嘉定县调查,所得土地改革档案资料见,1950年土地改革以前,清末民初的嘉定县土地所有权分散化状况十分明显。地主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1,人均占有20亩,富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80,人均占有55亩;中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38,人均占有26亩。

    而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1,人均占有10亩。

    中农和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60,很显然,这是一个自耕农占优势,而地主不占优势的地区。

    如果具体到一个镇的话嘉定县娄塘镇,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地主所有的土地仅仅占全部耕地的14,合计1163123亩,其中自耕863252亩,出租299877亩,绝大多数土地是自耕,只有少数出租,可见这是一些小地主,从他们所有土地只占14,来看,地主经济在那里处于弱势地位。

    而富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10,中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37,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7,中农和贫农的土地占到64,如果加上富农的10,,自耕农经济占有绝对优势75。

    这些数据给予人们一个强烈的印象:土地所有权高度分散化,自耕农经济占有绝对优势,决非一朝一夕形成的。

    包括松江县的情况也是如此,在1950年土地改革前对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显示,各阶层所有的土地占全部耕地的比率分别是:地主,,富农,,中农,,贫农,。

    富农、中农、贫农所有的土地占全部耕地的72,,大大超过地主的27,自耕农经济占明显优势。

    而且该乡地主所有土地的将近一半是自耕田,还有19的土地是佃人田,可见是规模不大的小地主。

    195个地主,平均每户出租土地37亩,这些地主中,54户在上海市,49户在松江县城,62户在泗泾镇,都属于“城居地主”。

    1950年对南汇、川沙、上海三县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表明,地主所有土地的比率,比嘉定、松江地区更低:南汇13,,川沙14,,上海18。

    这三个县地主所有土地的比率都不超过20,大大低于中农所有土地的比率,而且也低于贫农所有土地的比率。

    这三个县地主所有土地的绝对数也很低,每户平均低于50亩,分别是:南汇地主户均3215亩,川沙地主户均4463亩,上海地主户均3225亩。

    这种令人惊讶的事实,恐怕是大大出于一般人的意料的。

    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接受了一个权威的论断:“大量土地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没有土地”。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是复杂的,不可一概而论。

    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苏南地区,就不是如此。

    但年代初,一些学者鉴于苏南的特殊性,提出“苏南无封建”的看法,结果遭到严厉的批判。

    其实作为一个学术问题,“苏南无封建”是可以探讨的,不必一棍子打死。

    如果把这种现象与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联系起来,并且进一步把它与上海等大城市的近代化联系起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基于同样的背景,随着地权的分散化趋势,江南市镇四乡普遍出现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的现象,也就是说,在同一块土地上,形成两个所有权田面权与田底权,以及两个所有权人田面业主与田底业主。

    这种现象被当时人称为“一田二主”。

    最为典型的史料就是光绪周庄镇志卷四风俗中的一段话:

    “俗有田底、田面之称,田面者佃农之所有,田主只有田底而已。盖与佃农各有其半,故田主虽易,而佃农不易;佃农或易,而田主亦不易。有时购田建公署,架民屋,而田价必田主与佃农两议而瓜分之,至少亦十分之四也。”

    周庄镇志的编者陶煦先生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他敏锐而精确地把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后形成的“一田二主”的本质揭示出来,实属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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