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穿越之田园贤妻 >第十八章 线索
    一一家占了七成,王家占了三成。不要小看这三成的收入,每年给王家也带来了不菲的收入。因为粉条是一个新的产品,以前从来都没有的。所以,这个吃食就成为了一种稀缺产品,成为了大家追捧的东西。特别是京都龙城那里,粉条这样的吃食,竟然都被捧起来了。

    各种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现在因为红薯的种植量有限,因此做出来的红薯粉也是有限的。这两年做出来的粉条,绝大多数都是运送到了京都,其他的地方销售量还占不到两成。但是京都那里财富云集,有钱人有权人比比皆是,所以就算是只晕运过去了那么一点点,但是还是供不应求。

    这样的的话就导致了非偶奥的价格居高不下,一年下来,一一家就赚了几万两银子。王仁生家赚的也不少,自己就承担一下运输,销售根本就不算问题的。

    到了第三年的时候,一一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就是让那些只在庄子上做工的农家,把红薯免费全部教给他们种植。不过他们当中要是还是有人愿意继续在这里种地的话,一一也是很支持的。

    其他人要是想要种红薯的话,那就要花钱来学技术。一一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厚道的,反正只有自己一家掌握了这项技术,其他人要是想学的话,那也可以的,那就花银子来学呗。

    不过村子里面的人,都不愿意花钱来学,只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家种红薯之后一亩地能够出产几百斤,然后卖好几两银子。

    再回到养鸭子身上,一一专门开了一个口福的烤鸭店,其实买的烤鸭也就是架在炭火上面烤着的,没有现代的那种铁炉子,一家伙能够烤好多只的那种。所以烤鸭的价格也不低,最主要的是在烤鸭的过程中,上面涂抹的酱料,最后烤出来的味道非常的香。当然也有其他人来模仿,但是只是被模仿,不能够被超越。

    除了烤鸭店,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那就是羽绒服了。烤鸭的一条产业链都是一一全部所有的,没有和其他人合作。她专门在口福的旁边开了一家羽绒服店,主要就是推销自己的羽绒服。

    现在虽然在一个小小的莲花镇,但是名头已经打出来了,从外面经过莲花镇的人,来到这里,不仅仅是吃烤鸭小吃,还要带一件羽绒服回去。

    鸭绒要比棉花暖和,并且要轻很多,所以做成棉衣的话,穿着不累赘,但是非常的保暖。一一刚开始做了一件直接是送给了张夫人,然后在她的推销下,很快羽绒服的销路就打开了。

    现在家里面真的不差钱,一一已经在青龙村附近的几个村子里面都买了庄子,她现在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地主婆了。镇子上买了一套房子,靠近书院的地方,那里的房子相当于现代的学区房,价格不低,并且各种设施都很好。

    正好以前在这里教书的一个先生要搬家回到京都龙城去了,所以一一当机立断,花了一千两的银子,在镇子上买了一个三进院子的大房子。虽然买的时候很肉疼,但是想想等赵霁华过来念书的时候就有地方住了,心里面觉得还是划算的。

    一一知道赵霁华的能力很强,特别是他读书的能力,基本上可以说是过目不忘。这样的好苗子,要是不去念书的话,那真的是亏大了。其实念书不仅仅是为了考科举,就是看的书多了之后,整个人的休养和气质都提起来了。

    所以在三年之前,一一就让赵霁华去镇子上的书院念书。但是赵霁华就用和还太小了的借口推脱,这样一来二去的,三年过去了,他就平常在家里面看看书,还是没有去书院念书。

    今年开春的时候,和都已经在学堂里面念书了,一一让赵霁华也去镇子上。反正家里面现在已经有了马车,每天来来回回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这个提议又被赵霁华给否定了,因为他说马上就要到了种红薯的时候,家里面的事情非常多,他要是不在家的话,那么很多事情就弄不成。

    一一想着也是的,自己现在已经十三岁了,不适合去跟那些男子见面,所以很多事情就只能够让赵霁华出头了。

    一一觉得,不管自己怎么劝着让赵霁华去镇子上的书院念书,他都会找出来一大堆的借口和理由,然后表示自己不去。这样的事情是不行的。现在镇子上的房子已经买了,一一决定等到九月初的时候,全家就搬到镇子上去住。这样的话,和也能够在镇子上的学堂念书,赵霁华也能够安心读书。

    赵霁华今年都已经十八了,再这样下去,牵挂越来越多,就更加不愿意去书院里面念书了。

    周霆宇家盖的房子非常的简单,就只有一进院子,外面一个院墙。因为他们家是在一一家的右边,这里距离河边还有一段距离,所以要是在院子里面弄一个池塘的话,非常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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