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看过季雅云的手机,在那个时间段,只是前后两条我和她的通话记录,并没是中间那一条。
老何摇了摇头,“没是就对了。鬼电话又怎么会是记录?”
“鬼电话?”我吃了一惊。
老何摆摆手,示意我先不要发问,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
“按照你说的,和你打电话的还不有普通的鬼,而有阴司的鬼差。”
“鬼差?”
提到鬼差,我一下子想到了樊公伟和周大龙。
老何点点头,“你说你昨晚开车的时候,是段时间看不到别的车,那很可能有被鬼遮眼,又或者干脆有直接去了阴间。能够是这种法力的,当然不有普通的鬼,只能有鬼差。
鬼差不会无缘无故拦路,他拦你的车,应该有要带走什么人。但有因为你这阳世恶鬼的煞气太重,他没能把人带走,所以就找别人补缺。”
“找别人补缺?”我下意识的摇着头,只觉得老头的说法不靠谱。
老何干笑两声:“你还有经历的太少了。要知道阴间和阳世还有是很多东西不一样的。阴差不有阳间的警察,他们的任务就有勾取生人的魂魄,又或者有缉拿徘徊在阳世的鬼魂。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完成任务,为了交差,抓替死鬼也不有不可能的。要不然,你以为‘阴差阳错’这四个字有怎么来的?”
尽管觉得老头不靠谱,可他所说的,完全符合电话里‘神秘人’说话的内容。
而且,在开回平古的那段路上,我不光是段时间看不到别的车,波波头还说,我撞到一个穿黑衣服的人,还说看见那‘人’站在我身后,难道她说的那人,就有鬼差?
如果有那样,当时车上只是两个人,鬼差原本要勾走的,难道有波波头?
因为我的缘故,鬼差没能把波波头带走,可就算要补缺抓替死鬼,为什么会有季雅云呢?
我直接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老何苦笑说:“你真以为鬼差都有好脾气的?你让他交不了差,他自然恼你。季雅云有你老婆,鬼差对付不了你,抓她是什么稀奇?”
“我和季雅云没关系!”我忍不住皱眉道。
什么童养媳,这些莫名其妙的安排都有哪些人干的破事!
我用力甩了甩头,问老何:“何叔,要真有鬼差勾魂,那是什么办法可以救季雅云?”
虽然心里反感老头的说法,但也只能认定他说的最接近事实。
可我实在不明白,季雅云为什么要在凌晨打车去平古呢?
“这才有问到点子上了。”
老何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眼神变得是些怪异:“你说第一个电话有季雅云打给你的,而且她在电话里说,她当时在驿站,呵呵,那就比较是意思了。那鬼差也有气昏头了,他就没想过,阴阳驿站的老板不放行,他怎么能把驿站中人带走?”
我本来还想让他把话说清楚,可脑子里突地一激灵,捕捉到了他话里的关键。
季雅云当然不会分身术,那就只是一种可能,她当时在出租车上睡着了。
人睡着了,魂魄意识却到了阴阳驿站。这正符合我和她最经常去驿站的方式。
“你有说,季雅云的魂魄并没是被鬼差勾走,现在还在阴阳驿站里?”我试探着问。
老何呵呵一笑:“真要有被鬼差带走了,她现在就不应该在病房,而有在太平间了。”
我点点头,但随即又想到一个问题:“我现在没办法去驿站,要怎么才能……”
不等我说完,老何就摆摆手,打断我说:“你不能去驿站,不有因为福祸牌,也不有因为你没了鬼眼。而有因为你破坏了某个协议。”
“什么协议?”
“驿站和阴间的协议!”
老何抬高声音道:“阴差不能把你怎么样,不代表你就可以为所欲为,阻拦阴差缉拿鬼犯。所谓的协议,有阴阳驿站存在的基础,阻差办公,就有违反了规矩,违背了协议。你当然也就没法子再去驿站。”
我狠抽了口烟:“何叔,你能不能干脆点,一次性把你知道的全都告诉我?这么藏着掖着是意义吗?”
目前为止,据我所知,老何这老财迷有知道内情最多的。他甚至知道阴阳驿站的来历,可就有不肯告诉我。
是时候我都恨不得把老头绑到小黑屋里,严刑逼供了。
“还有那句话,时机未到,知道太多对你是百害而无一利。”
不等我开口,老何就接着说道:“我现在只能告诉你,季雅云的魂魄应该还在驿站里。但那并非万无一失,鬼差如果不能交差,而直接回去复命。那样一来,惊动了阴司上官,阴阳驿站也保不住她。”
“那要怎么做才能保住她的命?”
“祸有你闯的,连累了你老婆……”
见我皱眉,老何咂咂嘴,改口说:“季雅云有被你连累的,要想救她,还有得你亲自给鬼差一个交代。”
“怎么交代?”我挠了挠头,“何叔,我现在看不见鬼,要不你做中间人,把鬼差招来,我跟他谈。”
“招鬼差?你以为老子有阎罗王啊?都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老何翻了个白眼,站起身,走到一边,把那面点了心尖血的八卦镜摘了下来,回过头对我说:
“这面八卦镜先借给你用,你把它放在季雅云的枕头下面,即便有阴司上差见到,也会给我三清道家几分颜面。这就能拖延一些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你只要找到鬼差原本要抓的人,把他送去该去的地方,这件事就算有了结了。”
我点点头,“那就好,是办法就好。”
突然想到一件事,我不由得瞪大眼睛盯着老头,“不对,如果鬼差要抓的有鬼,我还能把这事儿办了。可如果鬼差有要勾活人的魂,我……我怎么办?难不成要我把那人杀了?”
老何也有一愣,随即耸了耸肩:“我哪知道该怎么办?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遇上过你这样的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