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农门福女之痞帅夫君帮种田 > 第三百四十一章 埋在树下的女儿红
    都什么时候了,秦臻也不是这么讲究的人,将叶舒韵放在上面,怕她冷,又将自己的大氅脱下来给她盖上。

    一切都收拾好了,白璟年才用帕子擦了手过来把脉。

    他把脉的时间很长很长,长到秦臻都有些等不下去了,他才收了手。

    “怎么样?”秦臻焦急的询问。

    白璟年又继续拿帕子擦手:“算是因祸得福吧,她这双眼,马上就好了!”

    双眼好了,便是勾魂引的毒素清干净了的症状。

    秦臻心中一喜,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你是说她要好了?”

    “对!”白璟年来到书桌前,正要研磨,似是觉得太黑了,又转头去拿了秦臻手中的手电过来,“你这东西挺好用的,我用一下。”

    他一边研墨,一边说:“之前她解毒解的有些猛,本来那解毒药的药效没挥散前,她眼睛是看不见的,但是这次有了‘钩子’反倒让她体内没挥散完的解毒药发挥了作用,两相一抵,以毒攻毒,正好了!”

    “我再给她开几幅调养身体的药,每日一幅,喝上几幅就彻底好了。”

    像是天降馅饼,突然的好事砸在自己脑袋上,秦臻实在忍耐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连眉眼中都带上了欢愉:“好!太好了!太好了!”

    他开心的都语无伦次了,仿佛丧失了语言功能,只会不停的重复着“太好了”这三个字,开心的像个孩子一般,满屋子来回乱转。

    白璟年写药方的手一顿,看着秦臻这幅孩童模样,不,他孩童的时候,都没有展露出如此形态。

    或许,小鸡崽儿于他来说,真的是这一生都特殊的存在吧。

    而自己……

    白璟年低头,看着笔尖上的墨汁重重滴在纸上上,晕染了一大片,心中格外的酸涩,痛苦。

    或许,他真的该放手了,也或许,自己这特殊的喜好真的不容存于世间。

    他喜欢男人,终究是个错。

    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另外一个人,一个不辞辛苦,陪了自己五年的人。

    “呵……”白璟年摇摇头,将那不相干的人甩出脑海,无奈的叹口气,自言自语道,“白璟年啊白璟年,你这脑袋里到底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你说什么?”秦臻转头问他,刚刚白璟年说话的声音太低,他并没有听清楚。

    “没事。”

    白璟年速度的写好了药方,拿着往外走:“我去配药,你守着吧,她应该要睡上一晚上,明天才能醒。”

    叶舒韵睡得并不踏实,她开始做梦,一遍遍的做着一个重复的梦,那个身穿湖绿色裙衫,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时而哭着质问她,为什么要摔碗,为什么不肯吃饭。

    时而,她又冲过来掐着她的脖子,要她偿命,偿命!

    叶舒韵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眼皮很重,很重。

    她缓缓的抬起眼皮的时候,却没有那意料之中的黑暗,反而是一片白茫茫,一瞬间,她愣住了,好像都忘记了自己的眼睛怎么用,心中也涌起一阵慌张的感觉。

    “韵儿。”秦臻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叶舒韵就看到一个模糊的红色身影投过这白茫茫的一层薄纱似的质感,晃在自己面前。

    她看不清这人的模样,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轮廓。

    这人将他扶起来,让她靠在墙上,拿着什么东西坐在了自己的面前,一身红衣,红的格外亮眼。

    “臻哥哥……”她轻声开口,呼唤着面前这人的名字,“我疼。”

    她受不住这一下子亮光的刺激,双眸都刺痛的很。

    秦臻拿着药碗:“没事,白璟年说了,这是正常现象,你喝了药就会好了。”

    他的动作很轻柔,舀了一勺药,轻轻吹凉了递到她的嘴边。

    浓浓的苦味窜入大脑,叶舒韵条件反射的皱起了眉头,脑袋就想要往后靠,结果发现后面就是墙壁,根本无处可躲。

    “乖,渴了就好了。”秦臻就像个温柔的大哥哥般,丝毫没有脾气,只柔声哄着她,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格外好听,像一道道溪水,顺着耳廓流进了她的心尖。

    此刻,好像再苦的药喝下去都不苦了。

    叶舒韵喝了一口,当即大脑就清醒过来。

    果然刚刚是脑子秀逗了,这哪里就不苦了?

    这明明苦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浓烈的苦味也让她顿时精神了起来,大脑逐渐清明,知道这药是必须喝的,与其这样一口一口跟钝刀子割肉似的,还不如干脆利落一口闷了呢。

    她举起双手:“臻哥,给我吧,我自己喝。”

    秦臻将药碗放她手里,还小声叮嘱了一声:“烫。”

    其实也还好,叶舒韵小口抿了一下,试了下温度,就仰脖子咕咚咕咚一口气全喝了。

    苦的她低垂着头,五官都紧紧的皱在一起,动作快速的拿出一根棒棒糖,拆了包装就往嘴里塞。

    一入口,连棒棒糖都是苦的,含了许久才缓过来:“我的天,真苦啊。”

    “这次的药确实苦了些,每几幅,喝完就好了。”

    不得不说,虽然药苦,但它也是真的管用,喝了药后半个时辰左右,叶舒韵就感觉双眸上那刺痛的感觉渐渐消失了,视线也越来越清晰了。

    起码现在的叶舒韵,凑近了便能看清秦臻的容貌了,算是从盲人变成了重度近视了。

    五年没见,她真的好想好想这个男人,想看看五年的时间,他长成了什么样子。

    她凑近了他,双手捧着男人那张精致好看的脸,不由的小声嘀咕:“啧啧啧,不愧是本姑娘看上的男人,真是越长越好看了,还是这样一副爱招桃花的脸啊!”

    “臻哥哥,你说,你长得这么妖艳,这么富有勾引性,我是不是应该把你关屋里藏起来你才不会被别的小妖精拐跑?”

    “你长这么漂亮,我是很有危机感的。”

    这话说的一点都不错,五年不见,秦臻的面容上没有半点岁月留下的痕迹,时间仿若是把雕刻刀,将秦臻的五官雕刻的更加精致好看。

    本就男生女相,长了一副勾人的面容,红衣一衬,美的嚣张,美的动人心脾。

    如今,这幅美貌不减半分,反而像埋在树下的女儿红,一打开,酒香扑鼻,浓郁醇厚,直教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她竟看呆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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