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真的只是想打铁 >第八百零七章 无解科比,用最帅的方式在打球的男人(跪求订阅、月票!)
    那为什么,我不能通过提速,去抓这种对方无法于第一时间顾忌的防守缝隙进攻呢?”

    看着队友们,比卢普斯接着说道。

    而这下......

    我湖的替补席上,除了朗指导若有所思之外,其他人均在这一刻开启了一脸懵逼状态。

    “今晚,科比和苏的三分出手大多都是在抓转换进攻时投出。

    在我看来,这种球就算投不进也无所谓。

    因为这本来就是抢出来的机会。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

    今晚在上半场比赛里,我们的出手次数比开拓者多了整整二十次。”指着技术统计上俩队的出手次数,比卢普斯说道。

    而看着58对38的半场球队出手次数对比,只见朗多在沉思了一会儿后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昌西。

    因为通过抢出手,我们已经在无意间加快了这场比赛的节奏。

    加上苏和科比在外线投了大量的三分,使得开拓者的防守不断外扩......

    所以我们在内线也获得了大量的进攻机会。

    因此,就算我们在这个夜晚看上去很像是在乱打......

    实际上,这场比赛的走势也已经在无形中倾向了我们!”

    闻言,比卢普斯高兴坏了。

    因为在NBA,比卢普斯一直认为没几个人能听懂自己说的话。

    “还是那个问题。

    假如一场比赛有48分钟。

    一支球队在手感好的情况下,其整体投篮命中率能达到50%。

    那在出手八十次的前提下,算上罚球,得分能破百便已经算是完成了教练交代给你的进攻任务。

    但是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把我们在这48分钟的出手次数给提升至一百次呢?”拍着朗多的肩膀,比卢普斯笑道。

    朗多点头道:“那就算我们的整体投篮命中率不如对方,因为我们为了抢这一百次出手势必得增加外线投篮.......”

    比卢普斯微微一笑,道:“那哪怕对手的战术打得再好,我们也能在进攻上完全压倒对方。”

    朗多接着道:“而且......就以我们目前的防守而言......”

    比卢普斯替其补充道:“能在我们面前出手八十次,还能保证命中率的球队屈指可数。”

    朗多惊了,道:“我感觉我已经窥探到了篮球的本质!”

    比卢普斯总结道:“也许,在季后赛里,这样的思路并不一定能行得通。

    但是在相对较为漫长的常规赛里,这种比赛方式不仅省力,而且也能增加我们的下限。”

    “nbsp;“另外,在季后赛里,我可不认为,有人在经验上能比得过苏和科比。”在顿了顿后,比卢普斯接着说完了他的总结。

    而至此......

    苏枫为什么要让科比完成超进化的真实目的......

    也原原本本地被比卢普斯和朗多联手还原了。

    只是......

    因为科比终究是科比。

    所以哪怕在NBA,通过罚球获利,基本上只要你是个球星你都曾享受过。

    苏枫亦很清楚,科比在一分球这项绝活上注定没法恰到哈登大师的尾气。

    哈?

    你说在NBA,只有哈登的罚球获利是不正当的,其他球星都是靠自己肉搏打出来的?

    有一黑一。

    这么说,只能证明你根本就没看过NBA,且不知道“巨星哨”为什么会被称之为“巨星哨”。

    苏枫前世,克劳福德为什么会被人称之为湖人御用名哨,科比专属保镖?

    因为......

    在NBA这个尔虞我诈的江湖里,除了这些个球星在人设、品行上都有缺陷之外,当你一厢情愿地主观认为他们都是完美无缺的偶像时,你便注定没法看到这个联盟的残酷本质。

    在著名的2K游戏里。

    为什么造犯规会被单独列为一个专门的属性?

    因为造犯规本身就是NBA球星用来保护自己,必须得学会的一项技巧。

    所以在21世纪,只有哈登会造犯规,其他球星都不会造这句话......

    已经没法用NT来形容了。

    因为这分明就是哈吹甩出来污蔑其他球星,结果反被脑残哈黑们给当真的一句话。

    何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真以为这些耐艹的NBA球星没点儿“黑科技”就敢走上球场?

    那90年代,乔丹、马龙的铁肘,和科比、阿泰的“肘着瞧”又是怎么来的?

    这一世,苏枫最反感的就是那些脑残蜜们把自己喜欢的球星给吹成完美无缺的偶像。

    因为与这些个球星都打过交道的他非常清楚......

    在这个联盟里,就从来没有谁是完美无缺,骄傲不死的。

    “发烧40度也要坚持比赛”、“顶着伤病也要和敌人战斗到最后一刻”.......

    醒醒!

    竞技体育不是饭圈。

    也别把你饭圈的那一套带到竞技体育里来。

    在竞技体育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仅此而已!

    说白了。

    苏枫之所以知道科比无法在一分球这项绝技上追上哈登。

    从来都不是因为科比不会造犯规,更不是因为科比个性要强,不屑于造犯规。

    因为如果科比不会造犯规,那生涯巅峰那几年的场均10次罚球,难道都是你给判的?

    而如果科比真的有那么好的体质,能靠肉体每场搏到场均10次罚球......

    那只怕还不等他复辟湖人第二王朝。

    他便已经躺在病床上了。

    苏枫很清楚。

    从来都很清楚。

    因为与科比相处了十几年的他,了解这个憨货的比赛倾向,也了解这个憨货的风格打法......

    所以与那些个为吹而吹,为黑而黑的人们不同。

    他知道科比没法在一分球这项绝活上赶上哈登的原因,从来都不是什么脑残般的“这分是臭的,我不要”......

    而是这货的比赛倾向,以及他的风格特点决定了,能用美如画投篮解决的事情,他又何必去为此劳心费神呢?

    斯台普斯中心,第三节比赛,在刷够助攻之后,科比旋即便开始了他在外线的甩狙表演。

    老话重提。

    为什么科比适合“哈登式出手结构”?

    因为除了会造犯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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