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这个人类很美味 >第53章 有间酒吧 2
    林笑笑特意朝外面看了一眼,红霞灿灿,映了半个天际。看祭司大人那样子,分明是一副要语不惊人誓不休的样子。林笑笑心道,这大约又会是个令人难忘的时刻。

    然而,白翊踌躇了半晌,道:“这些味道奇怪的绿碎碎,我不要。”

    祭司大人口中的“绿碎碎”是指香菜和小葱末。林笑笑一个没忍住,“噗呲”笑出了声。她以为祭司大人如此愁眉紧光彩、掷重其事,起码得说出“这面馆里有妖”这样重磅的信息,却没想到,他只是要控诉不吃香菜和小葱这件事。

    “行,”祭司大人委屈的样子很可爱,林笑笑的心突然变得柔软起来,大手一挥说,“给你重新再要一碗。”

    老板在旁边听见了,连忙转了头说:“对不住,今晚的手工面用完了。”

    藏在深巷里的小小面馆有自己的坚持和原则,每天的手工面是老板起早精心擀制的,限量供应,面条用完就打烊,即便是多年的老客也不例外。

    林笑笑犯了难,白翊一脸执著,大有今天不吃到这碗面誓不罢休的意思。

    “要不然,我帮你把这些绿碎碎挑掉”林笑笑说着,手里的筷子已然伸向白翊面前的碗。

    白翊欲言又止,但最终什么也没说,伸手把面碗往林笑笑面前推了推。

    “五分钟之后,我要吃到面。”白翊仍然一副冷面冷眼的样子。

    林笑笑很不情愿地挑着香菜,猛然就想起来哪里不对劲,平日连衣袖都不让她碰一下的祭司大人居然没有嫌弃她用自己的筷子

    这是不是代表,在共同经历生死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青春偶像剧里不是说了嘛,男女同用一个吸管喝水相当于间接接吻。那她现在用自己的筷子给祭司大人挑香菜,是不是也是差不多的意思

    林笑笑想入非非,满脑袋的粉红泡泡都快要溢出来,挑起香菜和葱末来就格外卖力。不一会儿,白翊就得到了一碗没有香菜和葱末的重庆小面。

    面对鲜香麻辣的小面,白翊一开始还强撑着摆一摆灵族大祭司优雅沉稳的人设,但一筷面条入口,人设早已不保。白翊吃得忘我,只差没有捧起碗喝面汤了,灵族大祭司的矜持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是不是比挑了籽的奶油草莓好吃多了”对于祭司大人爱吃重庆小面这件事,林笑笑也是很意外的。

    白翊专心吃面,无暇应答。

    林笑笑乐得眉开眼笑,祭司大人没否定,那就是默认了。原以为,像祭司大人这样高大上的人设,起码都顿顿米其林三星伺候。没想到一碗小面就搞定他的胃,看起以后要养活祭司大人也不是太难的事。

    林笑笑一高兴就把心里想的全都说了出来:“呐,像这样的小面,以后可以天天给你买。给你挑一辈子香菜也不是不可以。总之,你放心,我会养你一辈子的。”

    “林笑笑”白翊吃完了面,将碗推向一旁。

    “嗯”

    “先别想那么长,”白翊眨眨眼说,“先养我六个月再说。”

    “嗯”这答案实在出乎她意料,林笑笑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白翊已站起来,掸了掸西装衣襟迎着夕阳走了出去。

    林笑笑付了钱连忙追出去,像个移动的问号追着白翊问个不停:“这么说,你是同意我养你啦”

    “那既然同意了,为什么只是六个月呢”

    “为什么不是六十个月呢”

    “又为什么不是六百个月呢”

    白翊被她问烦了,索性说了实话:“因为,六个月后我就会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去哪里”好几秒之后林笑笑才反应过来,“你是说,六个月你就能完成收妖任务了”

    “六个月,已经是最坏的打算。”白翊抿唇,若他灵力尚在,六个时辰已足够。

    “这么快”林笑笑一时无言,虽然祭司大人龟毛又难搞,但一想到六个月后他就要离开,心里像是被人生生划了一刀。

    “快吗”白翊回头看她一眼,“难道你不想快点改运”

    “想啊”林笑笑眉头皱得都快纠结在一起,他不离开和改运,矛盾吗不矛盾啊。

    但如果必须二选一,她反倒是宁愿选他不离开呢。至于改运,她反正已经倒霉惯了。

    “当然想的。改运这事我都想了十六年了。”林笑笑低着头,小声自言自语,“但是啊,我也想养你一辈子呢。就算你不帮我改运,就冲你昨晚舍命救我,我也得养你一辈子呢”

    “”白翊头也不回往前走,全当没听见。

    “我知道的”林笑笑扣着手指跟在后面,突然有些眼热,她是个整日里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人,别人以为她口中说不出什么走心的话,她自己也曾这么认为。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不过是之前没有遇见让她能说出那样的话的人而已。

    那些话,她在心里想了想,还未说出口,已然眼圈酸涩:“我知道的,你嘴上说是为了救iian,其实是为了救我。你说你救iian是因为她是宋笙恋人的转世,但你又不愿意让宋笙知道iian的存在,更不想他们再有什么纠葛;那么iian对你来说其实根本就不重要了,你也没必要舍命救她。所以啊,白翊,你昨天那般拼了命地要救的人,是我”

    白翊脚步微滞,已有些许动容,原来她也不是特别笨。

    白翊没有回头,虽然脚步未停,但已然竖起耳朵认真听她在念叨些什么。

    只听见她小声嘟囔:“你是灵族大祭司嗳,干嘛要为了我这个愚蠢的人类,连命都不要了。这样的大祭司一点都不傲娇,一点都不酷”

    林笑笑低着头,一边讲,一边往前走,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几乎要掉下来。

    走在前头的白翊突然停住脚步,林笑笑就冷不丁撞在了他后背上。

    林笑笑摸着被撞痛的鼻子抬头看他,一双眼睛微微有些红,脸上是茫然又无辜的表情,像只受了欺负的小兔子。

    白翊原本是想说重话的,默了默,语气到底柔了几分:“林笑笑,就是我愿意,你也不可能养我一辈子的。”

    林笑笑只听得他说“我愿意”三个字,开心得一张小脸都笑得皱起来:“你愿意你说你愿意原来你是愿意的吗”

    林笑笑乐晕了头,但也没忘记关键问题:“既然愿意,为什么不可能是一辈子呢”问完了,才惊觉脸烫得像是要烧起来。林笑笑暗自咬了咬牙,在心里默默鄙视了自己一百遍。怎么平时顶厉害一个人,一到关键时候就掉链子她林笑笑的字典里不应该有“害羞”两个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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