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之再铸青春 >第2461章 恶魔杨晓婉
    杨晓婉是叶枫觉得挺有意思的女人。

    如果说杨晓婉只有十八岁,那叶枫肯定觉得杨晓婉是一个比较任性的富家千金,也只有富家千金才会碰到冯征这个拔掉无情的家伙会头铁。

    然后硬着头皮上。

    但杨晓婉不是十八岁。

    虽然没有问过,但是杨晓婉的年龄肯定三十往上走了,而且只要不涉及冯征,叶枫发现她的思路很清晰,说话逻辑也很强。

    后来叶枫才知道,原来杨晓婉并不简单。

    美国出生,以优异的成绩拿下了公共和私营企业管理学硕士学位,成功从耶鲁大学商学院毕业,然后就开启了开挂式的职业生涯。

    第一站,波士顿咨询公司。

    以出色的沟通力、专业能力、敏锐的战略眼光,逐渐打动了同事以及上司,她成为了波士顿咨询最优秀的员工之一。

    接着从波士顿咨询公司辞职之后,先后供职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和瑞士ABB公司,最终在2002年的时候成为百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在她任职期间。

    百事的市值从原来的不到可口可乐的一半,节节攀升,累计上涨80%,年收入增长81%至428亿美元,很华丽的数据。

    一直到去年。

    杨晓婉自认攒够了下半辈子用的钱,开始提前退休,从百事辞职,回到东州,之所以回到东州,那是因为杨晓婉的妈妈是东州人,早年北大毕业出国留学,留在了米国。

    现在杨晓婉妈妈去世了,外婆和外公还在世,杨晓婉便想着回来代替过世的母亲陪伴外公外婆走完下半生。

    这也是杨晓婉出现在澜山俱乐部里面的主要原因。

    本来叶枫是不知道这一切的,是从王馨嘴里得知的,王馨之前对冯征有好感,追求过冯征,这不是秘密,叶枫也不打算瞒着王馨。

    原因很简单。

    感情这东西,当断者断,拖着反而不好。

    然后王馨听到杨晓婉的名字之后,便惊讶的跟叶枫对了一些杨晓婉的外貌特征,本身王馨之前也是在硅谷YAHOO这样的大公司上班,对于百事这样的世界500强肯定是关注的,尤其是杨晓婉还是和她一样的华裔女性,她自然更会关注。

    虽然不认识,但是对杨晓婉有所耳闻。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杨晓婉在海外的职业履历甚至要比王馨当时要更加华丽一点,原因很简单,因为王馨当初在YAHOO的职位属于中高层高管,并没有到管理层,她是被叶枫邀请回国之后才开始爆发的,而杨晓婉是实打实的世界五百强企业管理层。

    在见到追求冯征的女人是杨晓婉之后,王馨也释然了,紧接着觉得有趣,对叶枫说道:“如果杨晓婉成功拿下冯征的话,跟我说一声。”

    ……

    所以在这个一个星期之内,叶枫第一次让冯征没有跟着自己,而是完全把他留给了杨晓婉,也是有目的的,那就是他想拉着杨晓婉上船。

    虽然说认识杨晓婉的时间晚了一天,但是也不妨碍叶枫的人才储备计划。

    至于冯征。

    就只能暂时委屈他出卖一下色相了。

    不过冯征也是真难受,杨晓婉从离开的第一天起,那辆保时捷帕拉梅拉就没有开走,留给了冯征,然后从第二天早上七点开始打冯征电话,让冯征把车开到她家楼下等着。

    一直到早上八点半,杨晓婉才会姗姗来迟的下楼。

    用她的话来说,女性出门前是必须要化妆的,而男人作为绅士,是一定要耐心等待女性化妆的,可以早,不能晚,不然没有仪式感。

    接着便让冯征开车带她去吃南方的浇头面。

    吃完面就逛街。

    冯征自然是成了免费的劳力,而且还是特意去的南京德基购物广场,杨晓婉第一件购物不是给自己买的,而是给冯征买的。

    西装。

    第二件给冯征买的墨镜。

    之所以第一件买西装,第二件买墨镜,那是杨晓婉喜欢西装暴徒,而冯征肩宽体阔,觉得冯征这样打扮就很符合她心里西装暴徒的形象。

    穿着西装,戴着墨镜,跟在她后面,左右手提着大大小小的包包,怎么看,怎么有仪式感。

    冯征当然是不愿意的。

    不过杨晓婉也有办法,也不跟冯征对话,只要冯征不愿意,杨晓婉就立马打电话给叶枫,开着免提让叶枫来跟冯征做思想工作。

    借力打力的手法用的可以说是相当熟练。

    等他们从南京回到东州的时候,天已经大黑,冯征虽然没说话,但看向杨晓婉的眼神,已经是非常想要刀了她了。

    第二天。

    依旧是打电话给冯征,让他七点到自己家楼下。

    不过这一次,冯征并没有那么早到,而是打算等到快8点半的时候,再过去,结果刚过7点没多久,他没接到杨晓婉的电话,接到了叶枫的电话。

    叶枫当时还在睡觉,迷迷糊糊的就听到杨晓婉打电话来告状,说在自己家楼下等了半天没能等到冯征,一来是困,二来是知道了杨晓婉是一个牛逼人物,叶枫哪能不臭骂冯征一顿?

    冯征接了电话,也是无奈,赶过去的时候,发现原本化妆要一个多小时的杨晓婉居然真的提着限量款LV包包站在楼下等着了,这一次,他们要去的是沪市。

    第三天也是如此。

    早上依旧是7点打冯征的电话,唯一不同的是,杨晓婉下楼的时间不一定,冯征要是7点到,她就8点半下楼,冯征要是晚一点到,杨晓婉肯定是早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而这个时候,杨晓婉告状的主已经不是叶枫了。

    而是冯征的命中克星,老流氓冯三德。

    和叶枫不一样,冯三德见到有那么出色的女人追求冯征这狗东西,简直比他白嫖一百个失足姐妹胸不给钱还要高兴。

    但凡他接到一个杨晓婉的电话,冯征回家肯定遭罪,可怜戴着墨镜,西装革履,看起来相当西装暴徒的冯征被比他矮了一头的老流氓追的满小区到处跑。

    偏偏杨晓婉嗅觉也敏锐的很,在觉察到冯三德在冯征面前的威信之后,每次回东州,都会给冯三德带些东西,或带烟,或带茅台,或带一些其它什么东西,不贵重,但也不便宜。

    一口一个三爷的叫着。

    简直叫的冯三德骨头都快酥了,虽然杨晓婉还没跟冯征怎么样,但是他仿佛看到杨晓婉跟冯征这狗东西的儿子满街跑了。

    冯征很少会恨一个人。

    一般有仇他当场有报了。

    杨晓婉是他第一个这么恨的女人,每次杨晓婉背对着他的时候,冯征心里都会有恶魔在对他喃喃低语,那就是刀了这个可恶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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