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的眼睛能够看到鬼 >第四百二十五章沼泽里的陆生水蛭(第四更)
    “真后悔没能早点认识你,想不到你的人生如此精彩。”

    秃淼回想起自己这二十二年走过的日子,从成年的那一刻,秃淼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女人,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女人。与我相比,秃淼只觉得自己是白活了,不对,是连猪狗都不如,因为它们都知道寻找配偶哺育后代,而秃淼就跟不会种地的农民伯伯一样,只知道播种,不停的到处播种。

    “你羡慕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羡慕你,其实你的人生已经很完美了。”我对着秃淼说出了自己的口头禅,应该是由衷而发。

    “哈哈哈...白灵,和你聊天总会让我很开心,我们一定要做一辈子的朋友。”

    秃淼伸出右手与我紧紧相握,我能感受到秃淼血气方刚的执着和坚定,这份信念若是我给予他的,也许我们的真的可以友谊长存。

    我又同秃淼聊了一些生活上的琐碎小事,可谓是无话不谈。最后,我们还是在秃鹰的呼喊下,才意识到我们是有任务在身的。先不管割了多少藤蔓,拿回去不够再来。

    我跟秃淼一人掐了一捆藤蔓洋洋洒洒的直奔营地,众人对我俩的回归有些嗤之以鼻,因为他们早就已经把藤蔓绳索制作好了。

    “你俩搞什么灰机?”

    公孙池宴围着秃淼走了几圈,鼻子发出嘶嘶响声,像条哈巴狗一样努力搜索秃淼身上的味道。

    “闻够了没有,哥哥的味道是不是很诱人。”

    秃淼一脸坏笑的注视着公孙池宴,然而公孙池宴却来了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你身上怎么有一股便便的味道,该不会是拉屎没擦屁股吧!”

    公孙池宴此话一出,众人立即哄笑一堂,就连秃鹰也笑得合不拢嘴。秃淼气得胸脯起伏不定,憋了半天,才想到了一句千古绝唱:“哼,我看你是狗改不了吃屎吧!”

    秃淼语毕,众人的笑声戛然而止,秃淼无疑是中了公孙池宴的套,一旁脸色阴沉的秃鹰,此时只有一个大胆的愿望,那就是把儿子的脑瓜子切开,瞅瞅里面是不是短路了。

    秃淼意识到自己出师不利,便没有再跟公孙池宴拌嘴。秃淼单论口才,的确不如公孙池宴,但比起实力的话,秃淼完全可以虐暴公孙池宴十条街。

    “时间也不早了,大伙收拾一会儿,准备下沼泽地了。”

    秃鹰同另外三个队友将藤蔓扭成的绳索绑在就近的一棵大树上,随后将另一端绳索抛向了三步开外的沟堑,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我甚至有点怀疑秃鹰是不是贝尔附体。这绝不像是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殡仪馆老板,一时间,我对秃鹰的过去产生了好奇。

    “别惊讶,我老爹年轻的时候也当过兵,而且还混了一个连长呢!”秃淼拍了拍我的肩膀,紧跟着秃鹰第二个下了沼泽地。

    原来如此,当过兵的人就是不一样,我改天也去军营走一遭,体会一下与众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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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最后一个下去的,主要还是我不放心公孙池宴,等到公孙池宴安全着地,我顺着藤蔓一路下滑,一眨眼的功夫,我的双脚便踩在了一方湿软的土地上。

    原始森林的沼泽不同于湿地沼泽,在原始森林是没有像流沙一样的凶险之地,原始森林之所以形成沼泽,是因为原始森林的雨水比较充足,雨水到了地势比较低的地方,就会在那里汇聚,时间长便成了我们现在身处的位置。

    放眼望去,地面渗出的水层宛若一大片薄冰,将沼泽地装饰得极为华贵。水最深的地方,只是齐我们的脚踝部位。但不能因为这样,你就可以掉以轻心。秃鹰提醒我们要当心脚下,沼泽地的水浑浊不堪,里面很有可能潜藏着水蛇。

    虽说是平坦的沼泽地,但这里面的树木丝毫不比陆地少,有时候碰到枝叶繁茂的水生灌木,我们还要绕道走。

    “嘶...我的脚踝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了”这时,队伍中一直不爱说话的公洋,突然开口惊呼道。

    秃鹰些许是反应过度,听到公洋的喊叫,当即踩着水花狂奔而来。公洋在我们的拥簇下,坐在了一棵横向生长的榆树上。

    秃鹰亲自为公洋脱掉鞋子,当公洋的脚踝公诸于众时,公孙池宴大叫一声:“我靠,这么多旱蚂蝗”。

    “谁有打火机....”。

    丰离满表现出的镇定完全出乎了我的意外,公洋脚踝处聚集的如丝线一般的红色虫子,连我看了都有点汗颜。

    丰离满接过秃淼递过来的打火机,抬头看了眼公洋淡淡开口道:“兄弟,忍着点,这玩意儿要是钻到你的血管里,虽说咬不死你,但要是让它堵塞了你的血管,你基本就可以安息了。”

    “少废话,开始吧!”

    公洋略带沙哑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刚毅的脸上,五官异常深邃,有一种‘小李子年轻时候的派头。

    丰离满将打火机的阀门开到最大,随后丰离满按下打火机,只听吧嗒一声,幽蓝寸长的火苗便顺着公洋脚踝处的一窝红色虫子飞射而去。同我想象的一般,红色的虫子被打火机烤出了糊味,直到最后变成一堆黑色的粉末,飘在了水面之上。

    “还好旱蚂蝗没有钻进去。”

    丰离满从口袋里拿了一个防水创可贴,给公洋破了一个指洞大小的伤口贴了上去。通过丰离满的百科,我知道了旱蚂蝗实则是原始森林里的吸血虫,它们常年生活在树叶上,靠吸食一些小虫子为生,只有在食物缺乏或者产卵的情况下,它们才会跑到水里。旱蚂蝗找上公洋,主要在于他的脚踝原本就受了伤。故此旱蚂蝗闻到了血腥味,才会一窝蜂的往公洋的脚踝上聚。

    旱蚂蝗的学名叫做陆生水蛭,据说跟水里面的黑水蛭还是近亲。有点像猫科动物,同属一科,却能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比如家猫跟豹子,前者温顺可爱被人类当作了宠物,后者则在大自然成了孤傲凶残的捕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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