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一只猞猁 >第6章 狼群夜袭
    积雪山谷中

    猞猁家族饱餐了一顿,依然把剩下的大块野牛肉用积雪覆盖住,下次可以刨开来继续吃。

    这种巧妙的方式没有浓重的血腥味,不会引来更加强大的猎食者。

    作为挑剔的食肉族群,猞猁没有储存食物的习惯,这一切当然来自于王天一的智慧。

    利用天然积雪储存的野牛肉,肉质鲜美不会腐烂,可以支持小小的猞猁族群度过半个漫长冬季。

    没有猎物的时候,依然不会饿肚子。

    在此期间

    猞猁族群将会四散开来独自猎杀,反复锤炼猎杀技巧,如今王天一的三个弟妹,也都学到了八成的捕猎技巧,独自猎杀小型动物不成问题。

    距离领地相当遥远的某处山谷

    一只大约四、五十人的人类捕猎队顺着山腰盘旋而上,他们带着捕猎的笼套,刀叉等工具,都是村寨里有经验的猎手。

    领头的是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疤脸壮汉,他走到一片平缓的空地边,将手中的钢叉用力的插在地上,招呼身后的众人说道;

    “行了,都歇一歇吧,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里扎营。”

    这时,从后面走过来一个身材瘦高的年轻人,问道;“黑石大叔,这么早就宿营,应该可以再赶一段路。”

    “黑南风少寨主,你第一次跟随捕猎队有所不知,从这里再往前要越过一个银背狼群的领地,这群银背狼足有150多头,深山里还有丛林花斑豹和白头棕熊这些食肉猛兽,要是继续向前走,必然要到黑夜才能抵达下一个安全点,我们一定要多加小心,防止发生意外。”

    “这里就安全吗?”

    黑石有些不耐烦的将头上的皮毛帽子摘下来,粗声粗气的说道;“自从深入魔雾森林,就不存在什么安全的地方,捕猎队所能做的就是尽量规避风险,才能在这危险的丛林中活得久一些。”

    “黑石大叔,捕猎队要为乡亲们带去更多的肉食和皮毛,才能度过这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面对危险是必然的,我觉得你还是过分谨慎了一些。”

    “好了,等你当上捕猎队长再跟我这么说话吧。”

    黑石眼中的怒意一闪而过,看着身后不知所措的捕猎队成员们,大吼一声;“还傻呆呆站着干什么,都给我去干活。”

    所有人一哄而散,各自有条不紊的忙碌起来。

    有的捡拾干枯的柴火,有的准备宿营的锅灶,营仗,有的拿出套夹的野鸡,野兔等山货剥皮抽筋,清洗干净以后剁成小块,准备夜晚的饭食。

    少寨主黑南风碰了一鼻子灰,感觉到自己的威信受到打击,眼中不由得露出阴翳之色。

    “少寨主,你用不着和黑石那个浑人较真,他能够活到现在也就是凭籍的小心谨慎,说到底还不就是怕死嘛。”一个矮壮汉子见黑石队长走的远了,巴巴的跑上来谄媚。

    “黑鼠儿,你们以前都是这么干的吗?”

    “是呀,黑石队长以稳为主,从不会轻易犯险,更不会进入魔雾森林更深的地方。”

    “哼!”

    少寨主黑南风一口吐掉嘴里面咬着的草棍儿,目光不屑的看了看黑石离开的方向,言语中带着恨意说道;

    “寨子里面五支捕猎队,就属黑石捕猎队每次的收获最少,父亲特意让我跟着来看一看,黑石果然是贪生怕死之辈,其他的捕猎队每年都有不少死伤,但是收获也大,唯独他这里四平八稳,真是个胆小鬼。”

    黑鼠儿满脸堆着笑说道;“是啊,银背狼的毛皮可以卖上好价钱,要是能捕杀几十只就发财了,进山哪有不死人的?”

    “放心吧,他蹦跶不了几天了。”

    距离宿营地两千多米远的地方

    有一只毛色极为漂亮的猞猁静静的趴在山石凸缝里,侧耳倾听从人类宿营地传来的话语,淡金色与湛蓝色混合的美丽双瞳流露出智慧的神采,极富人性化。

    几个月前

    王天一在一次远行中,无意的发现人类捕猎下套的痕迹,此后就会经常潜来此处,跟踪进山捕猎的队伍。

    一来二去,人类的语言八九不离十能听懂了。

    还是那句话;

    野兽凶残不可怕,就怕野兽有文化,更可怕的就是爱学习了。

    随着一天天更加强壮,对魔雾森林的了解加深,王天一已不满足于在兽群里厮混,每天吃饱肚皮晒太阳打发日子。

    作为一只有追求有文化的猞猁,拥有高等智慧的重生兽,必须要对未来做出规划。

    基于现实;

    最少要成长为可以修炼的妖兽,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起来,才能奢谈到其他。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想要达到目的不但要了解领地周围强大的野兽,还应该接触人类社会,从中必然能找到对自己有益的东西,起码多学点东西不是坏事儿。

    持续追踪捕猎队,应该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王天一已经知道;

    这只捕猎队属于距此两百余公里一个叫做黑风寨的人类聚居点,这是一个大约2000余人的中型村落,基本上每过半个月都会出来一次捕猎,方式多种多样。

    无外乎设陷阱下套,循声辨味追踪食肉动物群,有时也会猎杀一些食肉动物。

    猎杀食肉动物是为了价值颇高的皮毛脚爪,猎杀食草动物纯粹是为了肉食,皮毛倒不怎么值钱。

    若是能够猎杀一只名贵的猞猁,肯定小小的发一笔财。

    躲在山石缝隙中的王天一微微的眯缝眼睛,一双毛茸茸的耳朵始终高度的警觉,身上厚厚的皮毛让他在寒夜里也不会觉得冷,就像自带被褥,更不需要多此一举的宿营或者点起篝火。

    作为一只野兽,他确实不喜欢篝火。

    不管捕猎队发生了什么事,王天一只管冷眼旁观就好,事实上他也做不了太多的事。

    一但靠近被发现,说不定会被喜滋滋的猎人杀了扒皮抽筋,那就啥也别提了。

    夜深了

    人类宿营地燃起了几座篝火,身穿皮毛制成服装的猎人们,大多紧紧的偎依在一起,靠着火堆边酣然进入梦乡。

    火堆中央有两个孤零零的小型营帐,一个是黑石队长的,一个是黑南风少寨主的,阶级无处不在,这显示出二人的地位超然。

    几名值夜的猎人不时回到火堆边搓搓手,喝一口热汤取暖,然后拿起刀和弓箭四处巡视。

    他们不会走远,最多也就是距离宿营地100多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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