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狐朋仙友 >第四百一十章 鹰神傩面(15)
    俺叫胡元魁,家住盛京西北四十里的胡家庄,乾隆四十二年腊月生人,十四岁那年入了满洲正红旗的旗籍,成了一位满洲贵人家的包衣旗奴。

    也许你要笑话我,好好的汉人不当,偏生要削尖脑袋当什么满人的包衣奴才!

    呸!

    这才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在关外这片土地上,汉人要么腰里有钱,学满人组驮队行商贩货,吃碗大鱼大肉的油水饭;

    要么拳上有劲,效仿好汉上梁山插香落草,吃碗刀头舔血的入伙饭;

    最次一等也得像俺这样,找一户稍稍败落的高门大户投靠包衣,吃碗辛苦操劳的下人饭;

    再剩下的,全都是那吃下肚就化成一捧飞灰的饿死饭……

    (注,民间传说生前铺张浪费的人死后会下饿殍地狱,虽然眼前美食无数,一旦入口就变成一捧飞灰,永无饱足之日……这种专门用来惩罚饿鬼的食物就被成为‘饿死饭’。)

    自打俺胡元魁记事起,胡家庄前前后后来了四波清流民的旗兵。

    第一回阿爹给塞了一个纯银的锞子,好歹才将这些舞刀弄枪吆五喝六的丘八们对付过去。

    第二回阿妈拔了头上陪嫁的镶金发钗;第三回捉走了家里打鸣报晓攒蛋换盐的鸡公鸡母……

    第四回丘八们想牵走圈里唯一的老牛,阿爹和阿妈揽着牛头哭求不让,结果在争执过程中惊走了老牛,还撞伤了领头的把总……这些天杀的丘八,竟然一怒之下烧了俺家五口人栖身的三间瓦房。

    日子,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那回阿爹一狠心卖了自家八亩旱田,又四处求爷告奶得恳托告帮,这才将俺送到盛京城一个破落旗人的府上包衣入旗。

    哼,一个喝稀粥都得尖起嘴来砸吧的穷酸,硬是打起教俺学他们那些满人大户规矩的名义,哄赚俺小心翼翼地上门,鞍前马后地伺候这厮足足三月!

    什么吃窝头,要先蒸熟再在日头下晾凉,再用小刀切成薄片用小火翻烤到两面焦黄;

    什么切咸菜,要切得根根犹如发簪粗细,吃之前还得拌上南路来的卤虾油与姜醋;

    什么井水直接喝不得,需要先放在荫凉处,等碗中水起了一层水皮,再用新鲜的苇子杆挑开水皮子吸着喝;

    俺呸,老天爷真是瞎了眼!

    不是俺家卖地换来的三十两银子支应,你家的米缸早就见底了,起先咋就没饿死你这个不吃人饭的东西!

    就这么着,俺在那人府上忍气吞声地熬了仨月,终于蒙其举荐,进盛京城武勋王府,当一名最最低贱的下差杂役。

    咱本以为这下总算熬出头来,今后按月领王府赏给的月银,不但自家能够活命,时不时还可以挤出银子来接济栖身他人篱下的爹娘弟妹。

    万万没想到,这大名鼎鼎的武勋王府竟也是外强中干……阖府上下连仆带妇七十来口的人家居然就靠着打人秋风过活,不但逢年过节没有半点赏赐,连每月应份的月银也是连拖带欠寻机克扣!

    要不是府里还藏着些积祖传下的杯盘酒器什物能在外间当铺里多少换些银子,咱这些做下人的,早就收拾包袱卷堂大散了。

    这武勋王府,防得当真紧,隔三岔五就召集使唤婆子,挨屋搜检下人的衣箱,咱裹夹出来的东西,当真不易带出府去。

    似这般打熬,何时是头?

    天幸,这害瞌睡终于来了枕头。

    那一夜咱因多吃了半碗灶下剩的冷饭跑肚,不得不半夜起身放茅,事毕回转时却无意间发现同屋那厮居然想将一个自家顺来的银酒杯塞进咱的衣箱里。

    狠心贼!

    就算不看同在一个房檐下歇宿的情分,单是这些年你一口一个胡哥叫得口甜,哪回外出放风,不是咱出钱请客会东!

    受人恩惠却抹嘴就忘,这几顿酒肉权当是喂了狗吧!

    还是阿玛说的对,在高门大户里混,各人背后需要多长一只眼睛!

    于是,咱趁其不备,又将那厮藏过来的银杯并咱顺来的一对金花耳环放进这人的衣箱之中!

    哈哈哈哈,咱永远也忘不了挨屋搜检贼赃的使唤婆子大呼小叫地举着从那人衣箱里翻出的银酒杯时,这厮脸上那副呆如木鸡的表情。

    只可惜咱事先考虑不周,光想如何将同屋小厮赶出府去,却忘了这搜检婆子也是个手脚不干净的主儿……可惜了那对好不容易才顺出来的金花!

    也罢,也罢!

    人善会被人欺,马善会被人骑。

    自做得了初一,休怪咱做十五!

    忽有一日,武勋老爷时常在手头把玩的玉如意突然不翼而飞。

    骤然失却价值高昂的心爱之物,老爷于厅堂中一连砸了三个碗盅,不但喝令门房把住前后各门,还亲提马鞭挨屋搜检……箱要见底,人要露肉,连伺候福晋的丫鬟仆妇也不例外。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咱本意只是借玉如意修理一下先日顺去金花的婆子,何曾想自家的衣箱竟是整个王府最干净寒酸的……不但绝无贼赃,箱里还整整齐齐叠放着两套穿破之后预备拿给家中小弟穿的衣袍。

    那一日,老爷持鞭连敲了咱的衣箱三下,口中赞了一句“此人可堪大用”,不但命管家提拔咱当了外宅的副管事,还亲口赐了一个“元魁”的大号。

    自此,咱就开始和各路商号讲商价收牌票。

    这些跑商队的,没有一个是好相与的,不但夹眼皮使眼色,动不动还请混道上的爷们找上门来跟咱论朋友。

    咱能有今天,会是那怕事的人么?

    特意挑了个黄道吉日,咱遍邀各大商号朋友,一起坐下来吃锅子。

    待酒过三巡,咱二话不说,棉袍下摆一撩,棉裤管往下一抹,白生生的大腿就这么亮在人前。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咱从靴筒里拖出一把雪亮尖刀,咬着牙在自个腿上这么一剌,刀尖上挑着一块血淋淋的肉,笑着问众人需不需要下锅烫熟。

    这才镇住了那帮桀骜不逊的马队商贩,自此乖乖地按月将咱定下的数目向王府交款。

    我胡元魁不怕死,这些年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场面见得多了!

    但我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今天王府外面这群花马队不对劲,那些给大爷安布禄助拳的粗豪汉子也不对劲!

    我,必须试上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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