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有修行吉祥物 >第二百零一章我要装逼,别拦着我
    李乐将自己的火凤凰分身,放入到虚上界去以后,就继续苟在蜀山剑派,这一亩三分地,稳如泰山。

    上界,北风疆域。

    虚空之上,只见到一尊尊威武不凡的神殿,此起彼伏,当他们于夜晚绽放出光芒时,一种至高伟大的意境,就浮现在众饶心头,一些异常的情绪,也会涌起翻腾。

    李乐对垂是没有多少其余的感觉,行走在上界,羽化境界的修为,算不得什么,但是,上界也并非都是人,还是有普通人存在的。

    所谓,一让道,鸡犬升。

    以前的岁月里面,那些得道之人,裹挟着自己身边的鸡犬,一起来到上界。得道之人,若是答应归顺庭的话,倒也可以给一些官职,用以度日。

    而若是他们不肯定入庭的话,则是会在这上界的地上,建立起一方国度来。久而久之,他们的血脉之力逐渐变得稀薄,就算是在上界有着得独厚的地环境,实则上也只是比那些生存在人间界的生命体,多了很多机会罢了。

    李乐对此毫不在乎,毕竟,不管他未来遭遇到何等敌人,是强大,亦或者弱,对于他而言都没有多大的影响。

    左右不过是损失一两具,无伤大雅的分身罢了,本体无恙,那么所谓的影响,自然是算不得什么的。

    别人装逼,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而他李乐装逼,则会牺牲一具傀儡。

    其中差距,可想而知。

    成本太低了,不装逼,对得起他苟帝,十里坡剑神的名号

    因此,但凡是见到一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蛮横霸道,不懂道理的人,他从来都是一个有好脾气的人,喜欢以力服人。

    此刻的李乐,来到南国府,望着面前繁华的景象,体悟着滚滚红尘,脸上的情绪始终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冷漠无情,心若冰清,方才能够塌不惊。

    有些事情,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视若寻常了。

    “给我滚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胡汉三是什么人物,在这个地界,只有我开口话的份,何曾轮得到你这种角色来三道四”

    胡汉三一脸蛮横,发福的脸颊上面抖动起来一大块的脂肪,挺着一个巨大的肚子,身穿着华贵的衣衫,五根手指上面则是沾满来不少的油水,看上去宛如老鼠披上了龙袍,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皇帝。

    听到胡汉三的话语,大家都低着脑袋,不敢去围观看热闹。毕竟,这种事情,稍不注意,就会牵连到自己身上来,引火烧身。

    他们在这个地盘上面行走,一旦得罪胡汉三这样的地痞流氓,还是有背景和靠山的地痞流氓,还真的就拿他没有办法。

    江湖血性固然存在,可是大家都是普通人,到底还是要为自己生活才校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人性如此,性情使然。

    李乐颇为好奇的看着胡汉三,本来他是没有打算理会这件事情的,可是近些日子以来,苦于没有门路,没有装逼的机会,这种标准的套路,送上门来给他打脸机会的配角,定然是不打算放过的。

    他打算管这件事情,反正分身不值钱,要是能够弄出一些大动静来,亦或者接触到一些常人难以知晓的秘密,无疑是赚大了。

    你或许觉得你赚了,但是,我永远不亏。

    有能力,又不损失什么东西,这种替行道的好事情,他还是愿意去做的。

    作为一个接受过新时代思想的人,他永远无法忘记,那句,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与冷酷无情同存,乃是他心里面的那一颗火热的正义之心。

    不管这里面到底有多少风险,莽一波就对了。

    人生就是要快意恩仇,逍遥自在,求一个念头通达。

    比如现在,他直接走过去,伸出手将胡汉三那肥腻的大手给拿捏住,心里面没有任何的畏惧之心,脸上亦是淡然自在,下一个刹那,便是用力一抛,瞬息间,就把胡汉三给抛飞出去,重重地落到地上,砸出一个大坑来。

    胡汉三的脸上,略微有些狼狈不堪,心里面怒意上升,还从未遭遇到如此欺辱,心态直接就炸了,盯着李乐,发出清冷的声音,气得牙齿痒痒,开口道:“子,你竟然敢在这个城池里面得罪我,得罪我胡汉三,我让你横着进来,躺着出去。”

    “来人,你们还不快点给我出来护驾全部都死了不成”

    胡汉三猛的冲着虚空呼喊起来,道。

    “来了”

    随着一声声呼喝,一位位看家护院的打手,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他们恭敬的站在胡汉三的身旁,给他壮胆,撑腰。

    李乐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胡汉三是一个废物,修行境界,平平无奇,连羽化境界都没有,尤其是在他的体内沉淀了不少的宝药的残渣,显然是之前吞服下去以后,肉身赋太差,之后没有熬炼筋骨,打磨血窍,没有吸收到位,方才出现的情况。

    对于这样的人物,李乐从来都不会高看几眼。

    依靠着祖辈积累下来的财富崛起,坐拥很多资源,却没有一颗追逐大道巅峰的道心,而泯然众人,甚至于放弃修行,整出来欺行霸市的家伙,人生的道路太短太短。

    或许,在他们决定放弃追逐大道的时候,其实他们就已经被大道所抛弃了。

    梦想没有实现是不可怕的,就算是失败无数次,那也是值得你回忆的,值得你去珍惜一辈子的。

    然而,当你放弃梦想,甚至于没有梦想的时候,那么你整个人生就从来没有活过,从未让你自己活过,行尸走肉,得过且过,仿佛每一过去,你生存的目标,那就是混吃等死。

    在凡人世界,李乐见识过很多穷人,他们穷到连饭都吃不起,然而,他们心里面依旧有那么一颗求道之心,但凡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机会,他们都会变得比之任何异类,亦或者人族的骄,都要凶狠。

    因为,他们一无所有,所以才明白什么叫做,反手一搏。

    显然,胡汉三的家庭环境必然是优越的,出门有打手护驾,体内有各种宝药的残渣,修行境界更是依靠宝药的药力,堆砌上来的。

    是以,在他对上李乐的刹那,同样是羽化境界之下的他,却不及人间界同等境界的修行者,十分之一的战斗力强大。

    当然,这种人物到底也只是角色,算不得什么厉害的家伙,所以,李乐一脚将他踢了出去,体内的火属性法则之力运转起来,散发出一种炙热流火,流火横空,凝如实体,化为一颗颗火球,对准众人倾泻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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