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莫闻凡心尽归尘 >第541章 莫林轩1
    就在将近一个星期前,一个平平常常的一天。

    晚上她准时到王朝俱乐部,准备开始这个夜晚的酒醉迷金。

    一个她认识的,应该说很熟悉的,年轻很帅的服务生,突然走到她身边说了一句话。

    “小柒姐,101包房有人等你”

    101包房,这是整个王朝俱乐部最为尊贵的包房没有之一

    能在101包房的人,光有钱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权势,通天的权势才可以

    她怀着忐忑激动,甚至还带着一丝期待的,在听到包房里面说了进来两个字之后,她轻轻推开了101包房的门。

    包房内的灯光并不昏暗,也不迷离,很亮很亮。

    短暂适应了光线之后,他看到包房的豪华沙发上只坐着一个人

    那个久违了的,熟悉中却带着更多的陌生的人他,来了

    时隔多年,再次见到他。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该死的平静却又该死的忐忑紧张不知道还是激动

    那天晚上的一丝一毫所有的对话,她还历历在目。虽然,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还是不能忘却,也不敢忘。

    “过来坐”

    男人的声音很平静,似乎也并没有多年不见久别重逢该有的一点波动。平静的可怕,淡然的让人心惊

    她老老实实的走到沙发边,在男人身边合适的距离坐了下来。不远不近,很合适,也很应该保持的距离。

    “做我的情–人吧别人眼中的”

    开门见山,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好”

    自己想都没想,直接点头答应。

    虽然是别人眼中的情–人,虽然是名义上的,虚假的。可自己还是愿意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喜欢他。可能这种喜欢,在对方眼里一文不值。

    “去北京”

    男人淡淡的吐出三个字。

    “好”

    “不能交朋友,和别人保持距离。”

    “好”

    到此结束,当天夜晚连夜和对方乘专机直飞北京。

    然后,到现在仅仅一个星期。京城上流社会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她,作为莫少情人身份的卑微存在。

    也会有刚才在宴会里,被那几个上流社会女人奚落讽刺嘲笑的场景。

    她不问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找自己当情人,别人眼中的。

    以他的身份,完全可以找一个名正言顺的,和他身份地位相匹配的女子做真正的未婚妻,而不是情人。

    她也不敢问,也不是那么想知道

    今天参加这个让她不舒服想逃避的宴会,不是自己想来的,是因为那个男人说今天必须要来,自己就来了。

    一个人,男人自己没有出现在这里。尽管整个酒店,都属于那男人的。到现在,男人依旧没有出现。

    独留她自己,一个人面对别人不怀好意鄙视讽刺的目光,以及嘲讽的难听的话。

    大概是因为整个大厅开着暖气,此时脸上的水已经干了大半,只有两三滴水珠还挂在脸上

    云小柒冲着镜子,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强迫露出一个笑容。极尽的勉强随手从一旁的抽纸盒抽出一张专门擦脸的纸巾,轻轻地将脸上的水滴用纸巾吸干。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面部表情,云小柒这才从卫生间出去。

    出去卫生间的一瞬间,她又是别人眼中那个看不起却又不敢得罪的,情人。

    举办宴会大厅的上面一层,也是整个东洋国际酒店的最顶层。

    顶层总统套房内。

    巨大的落地窗前,莫林锋双手插兜站在落地窗前脸上一如既往地冷漠,深邃的双眸透过落地窗看向远方的夜空。

    从后面看去,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让人感觉有些许落寞的站在那里。

    莫林锋此时的脑海里,其实并不像外表这样看上去平静他在想事情。或者是说,在回忆

    他很少回忆的,可现在他却在回忆

    他的脑海里,浮现着两张面孔。一张面孔上,那人有一双干净单纯的眼睛另一张面孔上,同样有相似的一双眼睛。

    这两张面孔,虽然是两个人。但却有相似之处眼睛有七八分相像。

    除此之外,鼻子嘴巴也有些像。只不过没有眼睛那么神似

    其中的一张面孔,赫然是白小凡。而另外一张,是一个很陌生的人。

    京城上流社会,也分为好几个阶级。

    一般有钱有权的算是上流社会中的底层,那些在各省为一方大员的家属子女为京城上流社会的中层。至于上流社会的最顶层金字塔尖的那些存在,无疑自然是那些在整个国家最顶尖的人的子女家属。

    这些人人数虽少,但却是真正的顶流。没有人敢得罪,只有奉承的份儿

    就是这一小撮人,他们只知道莫家到了这一代,只有莫林锋一个男丁或者是接班人他们却不知道,其实莫家原本有第二个男丁。只不过出了意外罢了

    这一小撮人都不知道,至于上流社会的中层和下层,更不要说一般的平民百姓,更是没有人知道了。

    莫林锋脑海中的第二张陌生脸孔,正是莫家曾经的第二个不为人知,出了意外的男丁。也是他的亲弟弟莫林轩。

    莫林锋记得很清楚,当他六岁那年,他的弟弟在那年的冬天出生了。

    小小的一团,粉嫩可爱。他很喜欢,很喜欢有一个弟弟。

    弟弟刚出生不久,他每天跟着母亲身边,逗弄弟弟,每次看到弟弟咯咯的笑出声,他也会跟着哈哈的笑起来。

    等弟弟一岁多会走路的时候,他已经上二年级了。每天放学回家,进家门之后的第一件事儿,不是写作业。而是要先抱着弟弟吧唧的亲一口

    然后才会在老妈的催促下,依依不舍的把弟弟交给保姆,然后在老妈的监督下写作业。

    等到弟弟三岁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

    可是每天放学回来,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先找弟弟

    弟弟不是在某个房间里,到处破坏东西。就是在后院的草地上趴在那里捉小虫子

    不论弟弟在哪,他都会第一时间找到他。然后在弟弟一脸嫌弃不爽的粘着杂草的小脸上,狠狠的吧唧一口。

    那时的他,感觉一天最幸福的事就是找弟弟然后亲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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