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仗剑皇子闯天涯 >第七十四章 大漠刀客
    甘肃镇是整个陕西省的西线门户,地处黄河上游,四周为群山峻岭所环抱。北有六盘山、合黎山和龙首山;东为岷山、秦岭和子午岭;西接阿尔金山和祁连山;南壤青泥岭,是丝绸之路的锁匙之地和黄金路段。

    出了西安府,马车朝西北直上,这段行程已无之前那么急迫。一路之上走走停停,领略风光,细品美食,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里,大漠戈壁、森林草原、冰川雪峰、丹霞砂林、峡谷溶洞等各类景观千姿百态。河西走廊戈壁、绿洲相间分布,雪山巍峨,瀚海茫茫,边塞风光壮美神奇;甘南草原牧场广袤,牛羊肥壮;陇中高原千沟万壑,雄浑壮观;陇南山地峰峦叠翠,幽谷密布。

    半月之后,郭明轩与殇沫的马车已置身于绵延千里的河西走廊,不时会见到海市蜃楼,沙海幻影。

    鸣沙山大漠连绵,戈壁茫茫;沙脊如刀,跌宕起伏。师徒二人弃下马车,同骑骆驼,行至连绵起伏的沙丘,在阵阵驼铃声中进入沙海深处。

    沙岭环抱中的月牙泉水,形如月牙,千古不竭,而屹立在此的宝月客栈,则成了郭明轩与殇沫的落脚之处。

    “二位客官,外面风沙较大,来用干布拍打一下衣衫吧。”客栈中的店小二迎上,对着郭明轩与殇沫,道。

    “好,有劳小二了。”郭明轩环视着客栈一楼,这里已然宾客云集,他们大都披着披风、戴着斗笠,或粗布绕身,包袱紧绑在背上;内衫也不同与应天府、江月镇中的布匹绸缎,而是由略显简易、随便、粗糙且颜色不一的粗布组成。

    师徒二人拍打过衣衫,至一方桌,坐了下来。在这几乎统一着装的宾客中,显得异常突出,一眼便知他们是从江南内地而来。

    “客官,小店有刚烤好的羊肉,更有浓烈的烧刀子,你想吃些什么”店小二来到桌前,道。

    烧刀子以其度数高,味浓烈,似火烧,而得名,与发酵且柔绵的江南黄、白美酒自然是有些区别的。因为它是未加调味的酒,饮一口则能从嗓子直接烧到肚腹。

    喝惯了女儿红与竹叶青的郭明轩,听闻有烧刀子,心中不禁畅快,“先来三斤羊肉,三壶烧刀子吧。”

    “客官,不如来一坛烧刀子吧三斤羊肉马上就能给您端上来。”店小二思索了一下,道。

    “哈哈,好。你们这儿是不是没酒壶啊”郭明轩微微一笑,道。

    “酒壶倒是有,可您要三壶不如直接来一坛得好。”店小二道。

    初到此处的郭明轩,也不知这里除了烧刀子和烤羊肉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美味,他淡然一笑,道:“除了一坛烧刀子和三斤羊肉,其他的也上一些吧,就我们二个人,你可随意上些。”

    店小二将一坛烧刀子与三斤羊肉,端上郭明与殇沫的桌面后,又陆续端来了三样东西:一样是卤好的牦牛肉,一样是烹制的驴肉,还有一样则是原形大饼,大饼厚重,呈金黄略发灰的颜色,与平日所吃的白馒头截然不同。

    郭明轩低头看着桌面,微微一笑,道:“殇沫,你也折腾一路了,吃吧。这里不比之前的地方,只有多吃点牛羊肉,才能养好身体。”

    “好的,师父。”殇沫一路之上,不时因颠簸而呕吐。虽然神情略显无力,但还是吃了起来,由一开始的细嚼慢咽,到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虽说不上狼吐虎咽,但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嘴里塞满食物的殇沫,瓮声道:“师父,好吃啊,你也尝尝。”

    郭明轩将已倒满烧刀子的酒碗,在鼻尖嗅了一下,一饮而下,顿时火烧火燎之感让他有些缓不过气了,他揉着肚子,大笑道:“痛快,痛快。来殇沫,你也饮一些。”

    殇沫将坛中的烧刀子倒在了面前的碗中,饮了一小口,顿时曲眉皱脸,右手不停地在张开的嘴前扇动着,“师父,辣啊,这酒能喝吗”

    话落,他已双眼噙泪。

    “哈哈哈,这酒不但能喝,而且还痛快之至,痛快之至啊。”郭明轩大笑道。

    “要言痛快,这烧刀子还不算痛快。在这大漠之上的刀客纷争,那才算得上痛快之至呢。”闻声望去,一身艳红且有蓝边衣着的女子,来到了郭明轩面前,这女子走路缓慢,且妖娆摆动,美艳的脸上却有几分豪气,应是一爽朗之人。

    这女子显然很受客栈宾客们的欢迎,她所到之处,便是众人目光的集聚处。

    身材极佳的她在郭明轩的面前坐下,拿起桌上的那坛烧刀子一阵痛饮,片刻之间便喝完了一整坛,“阿祥,再与这位客官上一坛烧刀子。”

    “好嘞,老板娘。”店小二俯身道。

    郭明轩见状,淡淡一笑,道:“老板娘真是海量,明轩自愧不如。”

    “我说红娘子,今日你要选哪位刀客为你的入幕之宾啊不会是选你身旁的这位银发之人吧哈哈。”客栈之中,一人大笑道。

    “就是,就是。你倒是选啊,我们这些人都等你半天了,怎么才出来啊”第二人道。

    “我想这红娘子必定是昨夜太过劳累,今日有些起不来了,哈哈。”第三人起哄道。

    “我看也是,哈哈。”第四人接着道。

    “你们这些人可真坏,饮着美酒,吃着盘中肉,还不忘取笑老娘几句。老规矩,谁有好的故事,且能武力胜出,最后再与老娘赌上一把色子。全胜者,老娘今日便是他的。”红娘子缓缓起身,脚踏长凳,掐着腰儿道。

    “好”众人欢声雀跃、手舞足蹈地拍手道。

    “要言好的故事,必定是我诸葛雄风的故事。前几日,我一刀便斩杀了数十名马贼,救下了贩货的爷孙两人,你说我的故事算不算是好故事”一膘肥大汉,用一双色眯眯的三角眼,凝视着红娘子,道。

    “你这算什么我徐天风在数月前,仅凭手中的一把短刀,就灭了整个大漠门。比起你诸葛雄风只杀几个马贼,要威风多了。”一虎背熊腰,肌腱发达之人,道。

    红娘子心中一震:原来,大漠门门主大漠天狼数月没来她这宝月客栈,是因为被眼前的这个叫徐天风的人给杀了。她与那大漠天狼倒也畅谈过几次,此人光明磊落,是条真汉子。她闻言大漠天狼被杀,还真感到有些可惜了。

    她来到徐天风的身前,手腕搭落在他的肩头,道:“噢你灭了整个大漠门大漠门在这沙漠之中乃是闻名遐耳的门派,门主大漠天狼则是一等一的高手,你又是如何灭其满门的”

    “怎么灭的用毒呗,还能如何灭哈哈哈。”徐天风,朗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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