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冰与火之歌之远程枪兵 >第四章:角陵伯爵
    少年,不,应该是少女,少女被一众卫士护送回了角陵。

    这时,角陵伯爵,蓝道塔利所居住的城堡之中,一头公牛正在拼死挣扎。

    沙地上都是公牛踩踏出的深坑,他扭着头,挥舞着自己的犄角,奈何他身上缠满了普通人手臂那么粗的绳索,每条绳索的另一段都有至少三个强壮男人拉着,即使是最强壮的公牛,能做的也不过是踢蹬些沙子罢了。

    “这样的公牛,足够健壮了吧”

    “足够了,伯爵大人”

    蓝道伯爵看着眼前的公牛,又好像没在看,他的双目看着眼前的虚空,在深深的思考着什么。

    他年纪不小了,脸上已爬上皱纹,但他粗壮的手臂还是一样的有力,他的右手永远握在悬挂腰间的长剑的剑柄上,好像随时会拔出剑来砍断些什么,任谁也无法阻住。

    三个干瘦,披着黑色的斗篷的男人在他身后,低着头。

    他们是巫师,是大部分平民百姓都恐惧,唯恐避之不及的,他们能使用神秘的力量,超人的力量,永远高人一等的。可现在,即使站在这个老人毫无防备的背后,他们都止不住的害怕,颤抖。

    “去拿你们想要的,然后做你们承诺的”,蓝道伯爵点了点头,他扭头看去,眼睛一眯,他看到一个身上衣物有些凌乱的少女,一手一个,提着两颗脑袋,向他走来。

    “丽莎”,蓝道伯爵叫了一声,这是他最小的女儿,丽莎塔利。

    “父亲,这是我的证明”,丽莎将两颗人头扔在地上:“这是流窜在城外的两个劫匪,我砍下了他们的头。”

    “可并不是你杀了他们”,蓝道伯爵只是扫了地上的两颗人头一眼,就把头转了回去:“你想向我证明什么,你能像个屠夫一样分割肉块么”

    “并非只有男人才能强大,下一次,我能够自己杀死敌人”,丽莎站的笔直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她提着两颗脑袋一路走来,强忍着恶心,最终只是换来父亲的一眼而已。

    “下次么,那这次是谁帮你杀的人,女人么”,蓝道伯爵没有转过头,他的目光依旧落在那头公牛上,此时三个男巫拿着木桶和匕首已经站在了公牛的身边,就要割开公牛的脖子,取得他的鲜血,雄健的公牛正在最后的挣扎:

    “这两颗脑袋的悬赏是五十金龙,叫那个杀了他们的人来,我会再给他五十金龙,作为保护了我没用女儿的答谢”

    “不过,在你带来那个人之前,不要出现在我的眼前,有一个拿着属于别人的战利品为自己申辩的女儿,我感到羞愧。你连你最没用的哥哥都不如”

    “带她下去”

    此时公牛的脖子已经被割开,血液像酒桶中的酒一样流出来,三个男巫念念有词,跳起诡异的舞蹈,好像要从虚空中,将什么神秘的力量融入这血液之中。

    荒诞,荒唐,荒谬。

    只是鲜血就能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无用的儿子,无用的女儿,蓝道伯爵负着手看向天空,心中深深的无奈。

    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被带出来,他被扒光衣服,像头小猪一样的站在公牛边,三个男巫念完咒语,一起将满是鲜血的木桶抬起来,从男孩的头顶淋下。

    “啊”,男孩发出一声惨叫,他的眼前血红一片。

    三个男巫又开始围着男孩念诵不知名的咒语,知道男孩身上的血液都渐渐凝固了,他们这才停下来,走上前,一起对蓝道塔利说道:“这已经是一个勇士了”

    蓝道塔利盯着浑身是血,瑟瑟发抖的男孩,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旁边的卫士将地上的人头放到他的手中,蓝道将人头扔到男孩面前,男孩立刻颤抖的不能自已,尖叫着哭了起来。

    场面一时寂静。

    蓝道塔利感觉到自己额头上的血管都要爆出来了,他大吼了一声,一剑劈断了身边的碗口粗的立柱。

    。。。。。

    玛尔斯,回到了林间小屋,因为这两天食物充足,而且天气也挺好,他终于开始修建水渠了。

    他打算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先用岩石砌一口小井,井里用鹅卵石和细沙铺好,然后从靠近水流上游的地方引一条水渠,为这口水井注入水流,再从靠近水流下游的地方开一条水渠,让水可以流出。

    这相当于是给这条小河做了一条小小的支流,依旧是活水,活水能保证质量,不至于过不了几天就发臭,长出虫子和水藻。

    而且马尔斯还用一些形状好一些的石头,在两个水口做了用来阻拦进入的栅栏,确保只有水能流进来。

    这样一来,这个地方总算是有吃有喝,接下来只要再把围墙筑的高一些,就能彻底摆脱野兽的骚扰,然后砍树开荒,好好种田,就能衣食无忧。在原著里死人大军最终还是被拦在了临冬城,所以远在河湾地的角陵,绝对是安的。

    玛尔斯的想法就是,维斯特洛太混乱了,混乱的宗教,混乱的统治,还有混乱的人际关系今天把酒言欢,明天你死我活,还是趋吉避凶,好好种田吧。

    “哐”

    顺势用袖口擦了擦汗,玛尔斯无语的看着手中的锄头,原本就不是用什么好铁打造的锄头在一块混在泥土中的石头上磕开了一道大口子,眼看是用不了了。

    河湾地大部分土地肥沃,石头也不多,一般情况下用锄头就能很轻松的开垦,不过角陵靠近多恩。巨大的赤色山脉,将河湾地,风暴地,多恩分开,其雄伟广阔,绵延无穷,只有亲王隘口和骨路能够通过。

    这已经是最后一把锄头了,玛尔斯只能放下锄头,用铁镐去挖石头,这里是树林,混在泥土中的石头什么难以分辨,磕碰总是难免,而且树木坚硬,砍树的斧头也都坏了两把了。

    “今天”,干了一会儿,又砍了棵树,玛尔斯坐在自己家下面的石头上休息,他身上都是泥水,还有一股泥水特有的泥腥味,不过习惯了,也就这样。

    “锄头得拿回去修,柴刀什么的也得修”,他叹了口气,转头数了数挂在屋子下面的皮子,已经挺多的了,主要这几天打的都是野兔之类的的小东西,皮子不大,不过数量有了,明天,倒也可以去铁匠铺那里换一些东西,顺便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种的种子。

    角陵的城门不止一座,这是一座堡垒,其规模造型都是维斯特洛大陆首屈一指的,有人骑着马沿着角陵堡跑过,足足用了大半天才从这扇门到另一扇门,这才只是角陵堡的一半而已。

    所以注定离这扇门近的人,一般不会绕远路去另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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