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是娃娃亲,政治婚姻,是爷爷的一言堂决定的。
而这个女人,正是他的婚约者。
南宫家,古族之一,不过是比较弱的一族。
南宫倾城,玉京四大金枝之一,被誉为千年美女,整个玉京豪门,或者可以说是整个古族圈子里面的第一美人。
人间无此疏丽,非狐即妖,蒲松龄这句话,用在她身上,堪称完美。
就连长孙琉璃都要逊色一筹。
之所以肖不凡说许芷晴那种倾国佳丽是庸脂俗粉,那是因为他用的是古族眼光。
女人,天生丽质,人间绝色,说的都是人间佳品。
而古族子女,却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因为他们除了天工造物一般的倾国姿色,还有古族加护,那就是来自血脉基因里面的气质。
元气滋养出来的气质。
在凡俗女子之中,不乏有倾国佳丽,天生丽质。
但是古族子女,除了这层天生丽质,那就是骨子里的气质,元气滋养出来的娇艳。
南宫倾城窝在沙发里,慵懒的看着书本儿。
她真的玉骨冰肌,透着一股子晶莹剔透的美丽,像是一块绝美的璞玉。
粉雕玉琢的脸,嫩到出水,眸子若星辰一样,睫毛长长的,没有任何美瞳,也没涂抹任何化妆品。
她坐在那里,就如上苍锤炼,精雕玉琢的造物,美的不可方物。
每一寸肌肤都是古神雕琢过的。
多一分不美,恰到好处。
这种女人,只存在于二次元,只存在于小说和影视作品之中。
所有赞美女人的词汇,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毫无做作,名副其实。
她犯规了……
她不是人间该有的绝色。
所有人在她面前,多半儿会自惭形秽吧?
她就是南宫家的千金,玉京四朵金花,古族千年美女。
而这样一个妖仙狐媚,却是肖锋名义上的未婚妻,从小指定的娃娃亲。
在她面前,人间一切无颜色。
而这间屋子,为她精心装修打扮,仿佛仙境一样,洁白无瑕,彩光和布局,都像是仙宫。
“没错。”
穿着女仆装的少女弯腰行礼,然后坐了下去:“小姐,他不是死了吗,您真的要和他结婚吗?”
二人像是亲密无间的姐妹。
这是她的专属女仆,从小一起长大的。
是南宫家从小训练出来,特意为了照顾南宫倾城而存在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挡得刀枪,抓得子弹。
南宫倾城伸了个懒腰,无聊的将书本儿扔到了一边儿:“天家无情,一入侯门深似海,家族的决定,我自然要遵守,既然定了,自然得嫁,你在南宫家又不是第一天了,这个问题未免没有营养。”
只不过,她那懒散的眼神,出卖了她。
嘴上说的那么好听,但是她那狡黠的模样,丝毫没把什么家族的屁话放在眼里。
那女仆一下子笑了:“我们家小姐,要天下第一的儿郎才配得上,必须是人间一顶一的大英雄,才有资格娶我们家小姐。”
下面那句话她没说,肖锋那个死混蛋,根本配不上你,趁早甩了。
南宫倾城顿时笑了,那女仆哼了一声:“而且,肖锋这个人,简直是惹人生厌,性格乖张,戾气特别重,还特别的目中无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跟曾家大少比起来,差的太远了,何况,他消失了四年了,曾家少爷如今都是内视先天强者了,肖锋拿什么跟他比呀?”
南宫倾城百无聊赖,继续懒散的拿起了一本书,全是英文的,日文的,没有中文的……
见她不搭理自己,女仆顿时急了:“我的小姐啊,你倒是说话,你不会真的要嫁给那个肖锋吧!”
她是真着急。
在她看来,现在的肖锋,肯定是比不上曾家少爷的,哪怕是秦家,龙家,甚至其他古族三代子孙,恐怕他都比不上,毕竟失踪了那么久。
南宫倾城笑了:“为什么不呢?”
她看着女仆笑的有些玩味:“你可不要忘了,在他没有失踪之前,他是肖家狂徒,玉京修罗,纨绔杀手,在古族三代子孙圈子里面,他是最强,是第一,曾小贤是厉害,但是当初他把曾小贤打的抱头痛哭,跪着求饶,我嫁他,有何不可,并不辱没南宫家。”
女仆不屑道:“那是以前!”
她力挺曾小贤:“那是以前啊小姐,如今肖家狂徒失踪了四年,没有了肖家的资源支持,他拿什么修炼呐,再说了,曾家大少爷两年前就是内视先天了,曾家老家主为了训练他,特意把他送到了阿福汗,去做雇佣兵,让他在生死之间磨练自己的本事,如今他的名头,已经在海外雇佣兵里面,如雷贯耳,可谓是大名鼎鼎了,实力肯定更上层楼,肖锋拿什么跟他比啊?”
曾小贤当初被肖锋血虐。
但是在肖锋失踪的这几年,曾小贤实力突飞猛进,不但突破到了内视先天的境界,甚至带领曾家战无不胜。
横扫各大古族,将曾家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现在已经是古族的领军人物,稳稳地玉京第一。
而且,为了谋求更大的进步,他去了海外,上了战场,磨练战技,杀气。
如今他在玉京,已经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
而且,这些年曾家的子孙不断上门挑衅,肆意打压肖家,已经将肖家排挤到三大古族之外。
现在的曾小贤,强悍到了,根本不把肖震和肖煌放在眼里的地步。
肖震……败给了他!
这四年,曾小贤已经打遍玉京无敌手,成功取代了肖锋的位置,甚至,目前也仅仅是和秦家的三公子能和他评分秋色。
没了肖锋的压制,其他古族不断地崛起。
任何一个,都不是池中之物,一遇风云便能化龙。
南宫倾城又笑了:“那可就难说了,你莫要小看了世间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