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首富总以为我是幻觉[穿书] >第18章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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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孤云说完顿了顿,“现在,你还可以提出异议。”

    楼飞星摇摇头,红润饱满的唇瓣抿出一个乖巧的弧度:“没有意见,您说。”

    他本就长得可爱,毛绒绒的天然卷看着就很蓬松,手感想来也是一等一的棒,皮肤白皙细腻,双眼皮显得眼睛大而圆,眼尾又有些许上翘,由此多出几分俏皮,十足的讨人喜欢。

    这会儿笑起来脸上多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更显得格外乖巧可爱。

    江孤云沉吟一瞬,不是被他的外貌所惑,而是觉得楼飞星与他上次见到时相比,有些微妙的不同。

    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眼前的小少年,从上到下看了几圈,终于找到了那一丝不同之处。

    是眼神不同,和先前虽有好感,但仍是看陌生人的目光不同,现在他的眼神里掺上了几分……仰慕?还有感激?

    江孤云不解,不知楼飞星这份感情是从何而来,他记下这个疑点,接着道:“第二,地下、二楼尽头的书房还有三楼,没我的允许,不许入内。”

    楼飞星点头,领地意识嘛,他懂,有的人就是不喜欢别人进入自己的私人领地,可以理解。

    “第三,晚上屋内的灯会开着,你不要关。当然,你自己的卧室除外。”

    楼飞星想到上次电梯里的经历,严肃起来,将这条牢牢记下。

    “第四,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得私自带进屋内。”

    江孤云是这间别墅的主人,这是当然的,不用他说,楼飞星也会注意这点。

    “第五,我有洁癖,保持好你的个人卫生。”

    楼飞星照例点头,这些都不是什么不合理的要求,和他想象中的比简直天壤之别。

    他之前做过功课,知道有钱人都是相当任性的,曾有人专门雇了人来点蜡烛,蜡烛共有两三百盏,从门前车道摆到到屋内再到卧室里,所有蜡烛在她到家前被依次点亮,好让她在蜡烛海洋的欢迎中回家;

    还曾有位富豪雇了一位专门吹风笛的管家,要求管家每早离开宅子,从七点半走到八点,在八点时开始吹风笛,一边吹一边慢慢往回走,在八点半是抵达她的卧室窗下,这风笛便是她的闹铃。

    和这些比起来,江孤云的这点小要求实在是正常的都显得有些不正常。

    “最后,没事不要来打扰我,实在有事用墙上的对讲机找我。”江孤云转身招了招手,“对讲机的位置二号会告诉你。”

    二号滴溜溜滑过来,还像模像样地躬了躬身,脸上黑色的电子屏闪过一串莹绿色的乱码,最后定格在一颗红心上。

    不到人膝盖高的圆滚滚小机器人开口就是一串彩虹屁:“亲爱的主人,今天的您更加英俊了呢!日月都不及您的光辉之盛,鲜花见了您都要自惭形秽地低下头……”

    江孤云微妙的沉默了一瞬,而后淡定地无视了二号,对楼飞星道:“你可以和二号随意交流。”

    “……嗯,好的。”楼飞星神情也有些许微妙,二号这小家伙还真是看人下菜啊。

    江孤云紧跟着给楼飞星安排住处,他带他来到一楼的一间套房,面积大约在一百二十平,涵盖卧室、浴室以及衣帽间。

    卧室宽敞明亮,整体为米色装修,间或有蓝色点缀,看起来颇为温馨。

    两米的双人大床放置在房间中央,床对面有一台巨大的嵌进墙内的电视,电视下方则是一套木制桌椅,桌子的左边则矗立着一个造型时尚的书柜。

    窗边放置的几个懒人沙发都笼罩在阳光之下,沙发前面是一块圆形的图案简单的地毯和一个透明矮茶几。

    茶几上只中央放置了一个朴素的白色花瓶,瓶中插了一支花瓣上还有水珠的嫩黄色鲜花。

    冬天若是躺在懒人沙发上看书,身上有暖融融的阳光照耀,脚趾可以陷进毛绒绒的地毯内,想来定然极为享受。

    楼飞星看着不自觉张圆了嘴,这真是他从小到大住过的条件最好的屋子。

    江孤云看着楼飞星熟悉房间,一边道:“屋内所有东西都是全新的,没有人用过的。衣柜里的衣服也是按你的尺寸新买的,简单来说是你的工作装,你可以随意换着穿。”

    楼飞星正好打开了衣柜,里面从上身到鞋子,从外套到睡衣,从正装到休闲装,从夏装到冬装,应有尽有。所有衣服连吊牌都没摘,明显确实是新买来不久的。

    他算了算,他二十多年所有的衣服加起来,都没有这衣帽间里的多。

    楼飞星悄悄咽了下口水,这福利何止是好,简直是好过头了。

    江孤云又给了他一天适应时间,从第二天开始正式负责他的一日三餐。

    楼飞星握紧手,他要好好工作,对得起这份工资和这份福利才行。

    为此他晚上早早睡下,确保第二天精力旺盛。

    次日一早做好早餐后,楼飞星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工作热情在第一天就被泼了冷水。

    楼飞星苦恼地看着桌上剩下的早餐,江孤云吃的很少,少到他几乎要拿放大镜看才能看出被吃的部分。

    他瞧瞧桌上的早餐,牛奶南瓜粥、全麦热面包、顶级鲟鱼鱼子酱还有两个煎蛋,东西都不在江孤云的忌口名单上。

    至于味道……都是出不了差错的普通搭配,而且沈总给的单子上也说了,江孤云对味道没有要求,只对食材种类有要求。

    那么,为什么吃的这么少呢?

    楼飞星端着下巴冥思苦想了好一会儿,而后招来二号,问道:“二号,你知道你家主人喜欢吃什么吗?”

    二号歪过脑袋做思考状:“不知道,主人什么都吃的很少,大多时候都不吃东西。”

    楼飞星拧起眉,难怪江孤云胃不好,难怪沈总还特地交代他,要他盯着江孤云按时吃饭睡觉。

    他想他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份工作福利好还工资高了。

    就是不知道江孤云是单纯的挑食还是厌食,楼飞星不由得想起自己在福利院时喂养过的一只大猫。

    那只大猫高冷又骄傲,从不示弱于人前,也从不撒娇卖好,不论是生病还是受伤,都不会表现出来,更不用说向人求救。

    同时它有着一条极为挑剔的舌头,这也不吃,那也不吃,但凡有一点不新鲜都会嫌弃,可以说是性格很不讨喜的一只猫了。

    楼飞星当初费了好一番苦工才摸清大猫的喜好,现在,他总觉得江孤云和这只大猫十分相似。

    楼飞星撸起袖子再接再厉,既然二号不知道,那就只有靠他自己来摸清江孤云的情况了,就像他当初面对那只大猫那样。

    中午楼飞星准备了一份蔬菜沙拉和一盘海鲜焗面。

    饭好后,江孤云准时坐在餐桌旁,他的手刚拿起叉子就不自觉顿住。

    细细长长的蛆虫们纠缠在一起,扭曲蠕动着簇拥起龙虾、蟹肉和鲍鱼等海鲜,最后汇聚成一盘盛宴。

    江孤云捏着银质叉柄,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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