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首富总以为我是幻觉[穿书]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江孤云之前只给楼飞星擦干净了脸,身上则还没来得及碰,仍穿着沾着灰的脏衣服。

    他起身回了主卧,打开衣柜挑挑拣拣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挑出一件满意的睡衣——一件低调的黑色丝绸睡衣。

    江孤云正准备返回楼飞星在的卧室,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他顺手接通,“什么事?”

    语气颇为不耐,对面一听快速将事情交代了一遍,他们还从别墅里救出一个昏迷的男人,正是江孤云先前交代他们绑来的宋殊,昏迷的宋殊被送往医院治疗,现在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并且醒了过来,但人却因缺氧过久导致严重脑损伤而疯了。

    对着疯了的宋殊,他们一时颇为棘手,不知该如何处理。

    江孤云的手下苦恼地道:“他一直在说着什么‘我才是主角’、‘你们都是炮灰’、‘我有金手指’之类的话。”

    江孤云也想起了宋殊这个人,他随口道:“疯子自然要送进他该去的地方。”

    手下秒懂,早被宋家抛弃的宋殊,没人会再为他出头,他接下来的余生都在精神病院里度过,失去自由,渐渐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更无法分辨整个世界是否是真实存在的。

    他日益癫狂,最后成为他人口中指指点点的疯子,在疯癫中了此残生。

    江孤云挂掉电话,心情不可抑制的变坏,脑中自发回忆起宋殊所说的世界真相,那可真是十分不愉快的经历。

    自己的人生只是娱乐的产物,那些无法摆脱、如影随形的痛苦都只是他人写下的轻飘飘的两行字。

    幸好他虽然无法选择出生,但至少还可以选择如何死亡,他的财产一分都不会给主角。

    江孤云想起死前的布置,那样大的火势,自己睡后浓烟很快就会弥漫整栋屋子,短则数分钟,多则十五分钟,他必死无疑。

    这样短的时间,他又提前切断了监控和警报,山脚下的人发现后绝对来不及救援。

    同住在这栋别墅里的另一个人,又有事在外,距离回来还有两天,更不可能发现别墅起火。

    有人及时发现并不要命的闯进来救他,这样的可能性小之又小,天大的好运才能撞上这样的小概率事件,他则没有这样的好运。

    算来算去,他都死定了。

    现在则只是命运难得照拂于他的美梦,江孤云看了眼手里的睡衣,虽然触感很真实,但他的梦和那些幻觉一样,一向逼真的和现实没有区别,醒来时总会难以区分真假。

    过去相关的梦是他的PTSD发作,梦里一切的一切都会和记忆里一模一样。无论是遇到的人、说过的话还是身上、心上的痛苦,全部都会被完美重现出来,真实到就像再一次经历一遍一样。

    依照江孤云之前的经验,梦到未发生的事,梦境同样逼真,唯一的不同便是痛感会被无限削弱。

    江孤云按了按半点不疼的肋骨,拿着睡衣折回楼飞星住的卧室,希望这个最后的美梦能长些。

    他将睡衣放在一边,又从卫生间里拧了条温热的湿毛巾,轻手轻脚将楼飞星扒了个干净,摆成平躺的姿势,只留一条底裤没碰。

    暖黄色的灯光下,楼飞星的身体完全呈现在江孤云眼前,在床上沉睡的少年身躯陷进柔软的床铺里,这具矫健的躯体堪称完美,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从胳膊到胸膛、腹部、大腿都覆盖着一层恰到好处的肌肉。

    肌肉结实,线条流畅,多一分则夸张,少一分则寡淡,一切都完美的恰到好处。

    ——好看,喜欢。

    美好的东西总能叫人心情愉悦,江孤云糟糕的心情瞬间回升,他舔舔干涩的唇瓣坐到床边,暗沉的蓝眸将楼飞星全身一丝不落地印在眼底。

    除了好看的肌肉以外,他皮肤白皙细腻,在暖黄色的灯光下也白得几近发亮,如同上好的瓷器一般,透出莹润如玉的色泽。

    仿佛在无声的邀人把玩,手感想来一定很好。

    江孤云眸色一暗,他少见的没戴手套,手指落在楼飞星的脖上,从修长的脖颈上向下滑去,圆润的指头落在锁骨间诱人的小坑上,如羽毛般轻巧滑过胸膛,最后整只手掌贴到腹部上。

    源源不断的热量从掌下传来,楼飞星身体好,体温一向偏高,这会儿也像个小火炉一样源源不断的散发热量。

    江孤云微眯起眼,好暖,他偏冷的手很快就被焐热起来,变作和楼飞星一样的体温。

    他喟叹一声,楼飞星的腰很细,手臂可以轻松勒住他的腰,将他禁锢在怀里动弹不得。

    江孤云的目光重新将楼飞星描摹了一遍,他虽是男人,但无论是修长的脖颈、圆润的肩头还是柔韧的腰肢,都十分适合人握在手里把玩。

    江孤云喉头轻轻滚动了一下,他转而握住楼飞星的腰侧,细心感受掌下肌肤的触感,看着他的肌肉在指尖的施力下凹下一个小坑又弹起。

    富有弹性的肌肉、光滑细腻的肌肤,手感果然同他想象的一样好。

    ——这点,他也很喜欢。

    江孤云腹中忽地腾起强烈的饥饿感,他已尝过眼前人的嘴唇和脖颈,那甜美的滋味让人欲罢不能。

    他垂下眼,不知道身上尝起来如何,肯定是同样的香甜吧,轻轻咬一口,就会融化在口齿之间,从舌尖上流入四肢百骸……

    只是这样的想象就叫江孤云有些蠢蠢欲动,他闭了闭眼,吐出一口浊气,强行压下涌现的渴望。

    他拿过毛巾,从楼飞星的脖子开始,一点点向下擦去。

    江孤云擦的很仔细,每一寸肌肤都没有放过,那认真的样子像在对待一件精美易碎的瓷器。

    温热的毛巾滑过楼飞星的肩头,接着是光洁的手臂,五指也一根根擦干净,而后是胸膛和腹部,他擦拭的动作突然一顿,发现楼飞星左边锁骨的下方,有一颗小小的痣。

    痣很小,是淡淡的红色,大概位于锁骨下方的两指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

    这一点红色在一片雪色中格外突出,就像是雪地里横生出的唯一一支红梅,让人很想碰一碰,戳一戳,看娇嫩的花瓣在指尖下颤抖。

    江孤云觉得自己大概是魔怔了,竟连一颗小痣都觉得分外可爱,十分喜爱。

    他犹疑了下,拇指还是碾上了这颗小痣,碾压、揉搓,待他的手指离开后,按过的皮肤微微发烫,红痣周边都变成了胭红色,在雪色的肌肤上显出十成的艳丽,倒是越发像一朵盛开的红梅。

    江孤云居高临下地欣赏了一番,手中的毛巾变干了不少,他起身离开,将毛巾重新洇湿,继续擦拭。

    湿润的毛巾擦过楼飞星胸膛,留下一道晶莹剔透的水迹,滚圆细小的水珠快速蒸发,身上泛起让人寒毛竖起的冷意。

    一直沉睡的楼飞星终于有了反应,他难受地哼唧两声,实在困的厉害,只翻身侧躺下,身子蜷起,侧脸狠狠蹭了蹭软乎乎的枕头,一头蓬松的小卷毛晃了晃,猫儿似的可爱。

    蹭完,他又沉沉睡去,脸蛋都被枕头挤得有些变形,但落在江孤云眼底,仍是说不出的可爱。

    江孤云心痒难耐,他弯下.身,薄唇轻轻贴到楼飞星的额角上,再离开时发出啵一声轻响。

    他又擦过楼飞星同样有着漂亮肌肉的脊背,修长笔直的双腿,最后握住楼飞星的脚踝,仔仔细细将每根脚趾都擦了个干净,连指缝都没有放过。

    连这处地方江孤云都觉得十足可爱,他神色柔和,毛巾擦遍楼飞星全身上下每一处,就好像他亲自用手掌一寸寸测量过楼飞星全身一样。

    感到满足的同时又有更深的不满足,江孤云按按饿到痉挛的胃,眼前的少年每一处都是同等的漂亮好看,眉眼好看、小巧的鼻子也好看、双唇不仅好看还好吃,从头发丝到脚趾,处处漂亮,没有半点瑕疵。

    江孤云想来想去,只有可爱能完美形容楼飞星,可爱到他想咬一口,想用手、用嘴、用身体的每一处去贴近,去感受。

    江孤云深吸一口气,压下这股冲动,拿过黑色丝绸睡衣将楼飞星裹了起来,楼飞星的身体被宽大的睡衣所笼罩,意外显得更娇小了几分。

    本就白皙的肌肤被黑色衬托的更白了几分,江孤云呼吸一窒,楼飞星安稳地熟睡着,整个人被他的衣服裹住,穿着他穿过的衣服,唇上还留着变浅了的他的齿印。

    江孤云呼吸变得急促,占有欲顿时得到极大的满足,他心头淌过一道暖流,整个人也仿佛浸泡在暖洋洋的温泉中,舒适的指尖发麻。

    不可否认的是,穿着自己衣服的楼飞星显得越发诱人,江孤云满脑子都是此时此刻的楼飞星,再装不下其他的东西。

    他感到口腔中不自觉分泌出更多的唾液,逼得他不得不吞咽,江孤云克制了又克制,最终俯身轻而又轻地贴上楼飞星微张的双唇。

    两张唇亲密相贴,没有留下半点缝隙。

    江孤云闭上眼,没有做更多,只是唇贴着唇,温柔的辗转厮磨。

    ——想对你,做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m.w.,请牢记:,.,,

    《首富总以为我是幻觉[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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