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原来公爵不是人 >515那人不会是我
    西蒙抬起头,难得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我在想要怎么才能招到像舒姝那样的员工。”

    “啥?”安德烈愣了一下。

    他在讲SPQR的爆炸案,怎么就扯到小姝姝身上了?

    不对!

    什么叫像小姝姝那样的员工?

    西蒙叹了一口气:“舒姝以后可能不会再来旅行社工作了,我得重新招个员工。”

    “你对小姝姝做了什么?她为什么要辞职?”安德烈诧异地问。

    其实他心里在狂吐槽。

    像小姝姝那么便宜又能干的员工,不应该像宝一样供起来吗?

    这家伙到底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才会让那么喜欢他的小姝姝辞职?

    那小姑娘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的感情。

    活了这么久,安德烈和很多人都打过交道。

    小姝姝是他见过,少数会这么坦诚的的人。

    她喜欢西蒙。

    为了能够见到西蒙,舒姝可以在新月旅行社做一份没有工资的实习。

    但她不会因为没有工资而怠慢工作。

    在过去几个月里,

    新月旅行社的业绩,

    因为这小姑娘,

    节节攀升。

    对于那小姑娘的努力,

    安德烈都看在眼里。

    多么好的小姑娘啊。

    眼前这混蛋却不知道珍惜。

    如果可以,安德烈早就想把小姝姝挖走了。

    “我什么都还没有做。”西蒙摊手。

    安德烈瞪着光幕上那张绝美的脸:“那你准备做什么?”

    如果没有这张脸,小姝姝不一定能够看上这家伙。

    “只是想提醒那小姑娘,”西蒙顿了顿,“她只是我的员工而已。”

    也只能是我的员工。

    “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吗?”

    安德烈感觉自己仿佛第一天认识这家伙,认认真真地打量着,

    光幕上那张完美无缺的脸。

    这家伙什么时候会这么‘好心’去提醒别人。

    如果这家伙真的对小姝姝说这种话,那小姝姝可能真的要辞职了。

    或许,

    他可以尝试挖一下小姝姝。

    长得可爱,能干又有不少门路。

    小姝姝绝对是最理想的员工。

    “我是纯血血族。”西蒙低下头,语气悠长:“不可能喜欢一个人类的。”

    “噗!”

    安德烈没忍住,

    他觉得自己听到了一个笑话,

    天大的笑话。

    “你什么时候这么保守了?”安德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问。

    有没有搞错!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家伙还没成年前一直被司峻带在身边。

    应该不会像那些老古董那样,固执的以为纯血血族只能和纯血血族结合。

    起码,安德烈觉得司峻没有那种保守的思维。

    否则司峻也不会和伊莉萨白·D·埃斯特结婚的。

    西蒙不答反问:“你难道觉得我会喜欢上人类吗?”

    不等安德烈回答,西蒙自顾自地继续道。

    “人类的寿命只有两百多年,而我已经活了好几个两百年。

    她现在才二十五岁,按照帝国法律,

    还没有成年。

    现在她可能是迷恋我的外表,

    但总有一天,

    她会发现我不适合她的。

    我相信有人会真心喜欢她的,

    有人会陪着她度过那短短的两百多年,

    但那人不会是我。”

    听着西蒙的话,安德烈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全都压了下去。

    西蒙说的没错。

    纯血血族的寿命太长了。

    从理智上来说,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寿命短太多的人类不是一件理智的事。

    安德烈认识的一名侯爵曾经爱上了一名人类。

    两人偷偷地交往,没有被长老会发现。

    那时候,

    人类的寿命才一百多岁。

    过了百年,那名侯爵的爱人就死了。

    他试图自杀,但他没有成功。

    被家人发现后,他立刻被救了下来。

    身为血族侯爵,除非被血脉等级更高的血族杀死,那名侯爵想自杀都很难。

    从那之后,那名侯爵就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城堡里。

    据说,他决定长眠到自然死亡。

    这件事经常在血族聚会里,被血族拿出来讲。

    高血统血族都觉得那名侯爵是得了丧心疯,才会做出那名荒谬的决定。

    不过是个人类而已,

    死就死了。

    要是真的喜欢人类,他还可以再找一名人类作为伴侣。

    完全没有必要把自己搞成那样。

    浪费了那么好的血统,也浪费了大好的寿命。

    以那名侯爵的年龄,还可以再活一千多年的。

    安德烈举起手挠了挠额头上的短发,笑着说对光幕上的人说:“你能这么想也是一件好事。”

    本来安德烈想说“起码你不会去做傻事”,

    但想到这家伙以前的样子,他还是闭上了嘴巴。

    这家伙疯起来,没有人能够拦得住。

    他在未成年前就亲手把自己的家族给灭了。

    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

    露娜第一学院。

    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乐焕明有点拘束地坐在院长办公桌前,他时不时往他的左侧瞄一眼。

    就在他的左侧,

    只有半米不到的距离,坐着艺术系高年级学姐:

    靳乐怡。

    “这次的演出是由学院高层决定的,我知道准备的时间不是很多,但我相信一定能够展示你们的实力。”

    肖廷元坐在办公桌后,对即将在乌璐鲁星举办的演出高谈阔论。

    虽然他也是‘被安排’的那个人,但在学生面前,他是绝对不会表现出来的。

    特别是在自己的学生面前。

    “老师,我才一年级。”乐焕明提醒道。

    他才一年级,演奏技巧还不是很熟练,不适合参加演出。

    肖廷元却挥了挥手:“因为你是一年级,所以没有被你安排独奏。

    你只要配合靳同学就可以了。

    我相信靳同学会好好指导你该怎么做。”

    虽然对外宣称是他的独奏演出,但肖廷元不准备一个人演出。

    他让宣传部,把靳乐怡和乐焕明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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