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能吸收精神污染 >第4章 这个金蛋等等再砸
    这有些出乎谢遥的预料了。

    毕竟,像对方表现得这么弱小,可提供的银色丝线,应该会少得可怜才对。

    论战斗力,和他第一次发现金蛋妙用时,遇到的那只魔种差不多。

    那是一只被污染的母鸡,在谢遥拿着刀准备杀它的时候,吓得不断扑腾,精神崩溃,提供了一点银丝,大约一厘米长,头发丝粗细。

    从那之后,谢遥就发现,脑海中的光团能够吸收银丝。

    每吸收一部分银丝,就会有一部分光团转化成金蛋的实质,等到完全成型,谢遥就能“砸开金蛋”,那会让他获得一定的奖励。

    经过这一年多来的实验,金蛋成型的规则,谢遥也摸索得差不多,他称为“三大准则”:

    第一,被他吓死的魔种和变异体,其遗留的污染核心将不再具备污染性,银丝极有可能是污染的源头,也就是精神污染源,为了顺口并且有一定的格调,谢遥命名它为“根源”,

    第二,只有被吓到崩溃的魔种和变异体,才能产生一些根源,而仅是被污染,没有开始变异的人类或动物没有根源;这和它们的实力强弱、奔溃程度成正比,若在精神崩溃前就死亡,无法抽取到银丝;

    第三,光团每吸收一次银丝,就会隐身一段时间,短则几天,长则一个月,这期间无法从吓死的魔种身上获得银丝;隐身原因未知,但毋庸置疑的是,吓死越厉害的魔种金蛋出得越快,前提是打得过;

    所以,这次能一次将金蛋成型,还是有些出乎意料的。

    不过,更令谢遥意外的,却不是这次的根源产出过多。

    他意外的是,程林,居然没有死掉

    这还不算,谢遥蹲下来,伸手撑开他的双眼,发现那种浑浊的猩红已经消失,变成了正常人类的黑白分明,虽带着大量血丝,但这属于正常情况。

    可这个正常也太不正常了。

    魔药理论的铁则是什么

    污染不可逆

    任何一个被污染的人类,要么死去,要么变异成怪物,但总而言之不会再恢复了,教科书上没有人类被污染后幸免于难的先例。

    所以这个程林是什么情况

    谢遥一时找不到原因,就先拿出针管抽了他两管血液,保存起来。

    这是身为魔药学教师的基本素养。

    “以后可以和他多走动,看看能否发现什么,但现在,先处理这边的情况,然后我要回去洗洗手开金蛋了”

    前面开金蛋,获得的奖励是“体术精通”,这让谢遥非常不满意。

    若是在前世,体术的强大足以让他活的很滋润。

    但这里不一样,不管是元力也好,魔药也好,都是超凡力量,体术却只是搏击技的打磨,对身体力量的基本运用。

    他需要真正的超凡力,需要修炼元力的天赋,需要服用魔药的资质。

    谢遥号称以体术败元力第一人,但其实只是凭借着体术精通的天赋,欺负那些刚刚修炼出元力的菜鸟学生罢了。

    他们缺乏战斗经验,缺乏高深的战技绝学,仅仅凭借开窍期初级的实力,自然斗不过谢遥这个体术登顶的怪胎。

    可体术是有极限的,力量、速度,都受限于凡人肉体本身的强度,谢遥不满足于此。

    不管是关节技也好,还是其他的武器使用,在没有元力支持的情况下,它再精妙,又能发挥出多大的破坏力

    体术极致四两拨千斤,那只是个比方。

    而一名开六窍的武者,就能够凭蛮力扛起真正上千斤的东西。

    再比如魔药体系的术士,随便一种肉身系魔药,都能让他们拥有怪物的体魄。

    甚至有传说,最为强大的超凡者,能够拥有悠长的寿命,不死的身躯,宛如神魔。

    谁人不心向往之

    只有真正的强大,才是在这个残酷世界生存下去的底气。

    谢遥现在还没有这个底气。

    欺负欺负e级以下魔种还行,一旦上了d级,一只活着的鹰身女妖绝对可以虐杀他一百次。

    想要强大,就必须亲身踏入超凡的领域才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同志仍需努力啊。”

    “这次回去一定要砸个厉害的奖励”

    谢遥一手搀扶起程林,离开公寓,准备去治安管理所报案。

    不管怎么说,程林所造成的现场破坏是瞒不住的。

    不过程林是公职人员,自己是光荣的魔药学老师,只要自己两人一口咬定遭遇了变异体怪物,巡查队难道还会为难自己人

    当然,谢遥自己肯定要撇清关系,只是路过,听到动静,上来看看。

    这里距离治安管理所其实并不算远。

    这片公寓区就在菜场街附近,和所里直线距离一公里多点。

    离开了公寓大门,没走多远,谢遥就在小巷里停住了脚步。

    太安静了。

    连个狗叫声都听不到,这显然不正常。

    “呵呵,你的警惕性倒是蛮高的。”

    有人鼓了鼓掌,然后有四个人从黑暗中走出,前后将谢遥两人堵在了巷中。

    他们均戴有黑色口罩,仅露出双眼,无法分辨面容,各自手中都拿着军部的制式军刀“狼牙”,刀刃长一尺,刻有两面血槽。

    “鞋子周围泥痕很多,衣着统一但新旧分明,小个子那家伙甚至在抖腿,这是快见血了很兴奋无组织无纪律啊。”

    谢遥不急不缓地扫视了一圈。

    没有配枪,显然不是军部的人,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看来楼上的食尸鬼被你解决了实力不错,可惜我们有急事,不然我会邀请你加入我们。现在,你可以选择交出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食尸鬼核心,或者死在这里。”

    看起来的带头的那位冷冷说道。

    他戴着个斗笠,手里抱着一柄长剑,显然是位元力武者,身体倾斜靠在墙上的姿态,令人一看就觉得他实力不低。

    “豺狗”谢遥问道,没有回答对方。

    在主城区外,荒原上除了有联邦的据点和调查部队,还存在许多恶性武装团伙,其中散兵游勇的那些,被称为豺狗。

    他们喜欢自称猎荒者,号称探索人类遗迹古城。

    但实际上大部分猎荒人,干的基本都是劫掠过往商队,或者骚扰集镇、抢夺食物和水的事情。

    有人说荒原上最可怕的不是魔种和怪物,而是豺狗,因为魔种还知道挑食,但豺狗不挑。

    尽管说这话的人可能压根没有见识过真正可怕的魔种,但不可否认,豺狗是极其惹人厌的一群人。

    敢混进主城的豺狗,胆子也不算小了。

    不过这称呼显然激怒了对方。

    “找死”

    那个一直在抖腿的小个子男性瞳孔一缩,直接就冲了过来。

    他右手持刀直刺谢遥的面门,左手则握拳挡在胸前,看似鲁莽,实际上攻守兼备。

    其余三人没有动手,显然想让此人先试试水。

    “双目精光外显,看来正在开眼窍。”

    谢遥两眼微眯,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实力。

    眼窍是九窍之首,开窍先开眼窍,这样的实力在元州大学里的学生中,比较常见,但豺狗是刀口舔血的人,实战经验丰富得多。

    不过谢遥想的却是,随便一个土匪都能开窍,拥有元力修炼的天赋,真是让人不爽啊。

    “反应这么慢死定了”小个子的男性一看谢遥似乎在发呆,心中大定,就要一刀直接将他钉杀。

    但下一刻,谢遥右手毫无预兆地穿过他双臂,捏碎下巴,抓住脑袋往墙上一按。

    咚

    红色的液体四溅,

    宛如一枚炸开的西瓜。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