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猫将军的小娇娘 >第72章 择偶标准
    平心而论,程初芍生得其实并不符合宋珩的审美。

    他年幼无知时还不懂这些,只觉姑娘们美得各有千秋,有那端庄大方的,也有那娇俏灵动的,就像花园子里头的花儿们,争先绽放。要让他从中挑选一朵最合心意的,他还真挑不出来。

    后来经一堑长一智,他竟醍醐灌顶般地悟了,惊觉那些姑娘们大多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初初看去似乎各有特色,其实都逃不过一个字。

    装。

    恰到好处的笑是装出来的,人人称道的好名声也未必为真,被人夸作神仙妃子的美貌更不乏妆粉堆砌

    她们的目的大多也是相似的,为了博取更好的名声,获得更好的待遇,争得更好的夫婿人选。出嫁后还是一样,要去争抢家中的权力、钱财、地位。

    早在十三岁那年,宋珩就觉得自己看清了女人的本质。

    就算是贫家女子,也未必就真的单纯善良,更多的还是想要攀附高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那种。

    做了边关一个无名小兵后,宋珩倒是遇到过不贪慕他这个身份背后的荣耀来的。可那些女子里头,十有八九也是冲着他的脸来的,对他的了解简直少得可怜,也敢对他说心悦之语。

    那样的一见钟情,实在太过肤浅

    反倒是在和北部游牧小部落交战时,偶有出现的女将女兵让他觉得颇为顺眼。

    敢爱敢恨,能在叫阵时跟他厮杀得酣畅淋漓,也能在休战时对他大吹口哨、唱情歌表白。

    宋珩觉得,这种英姿飒爽、直来直往的女子就很好,心思简单,相处起来不会太累。起码,不会像京城那些弱质女流一样,心眼子比莲蓬还多,说一句话能掰碎了想出七八个意思。

    他本有意不回京城,一辈子就在边关过,顺道在那儿解决人生大事。

    可惜,他的祖父吹胡子瞪眼睛地不答应,理由是他将来定然要袭爵,他的嫡妻即便不是身份贵重,也不能是敌国外族女子。

    他本打算用拖字诀负隅顽抗,然而,更不幸的是,十七岁那年,他观察了大半年、觉得还算符合他择偶条件的某个部落女子突然狠狠捅了他一刀,趁他不备险些把边防图纸偷走。

    理由是大盛军杀了她太多的部落族人,是血仇,决不可能和解。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是接连被美人蛇咬了两次

    宋珩自那以后就绝了给卫国公府繁衍子嗣的心思,对老卫国公的碎碎念恍若未闻,一直垂死挣扎到了今年年初,才在祖母突如其来的“重病垂危”警告下被全家人合伙骗回了京城,开始了令人厌烦的相看之旅。

    更要命的是,这相看危险程度极高,就去踏了回春,竟差点没把他整个折进去

    现在倒是好了,他成了半个废人,婚事直接被祖母一手包办了。

    连个看画像选择的机会都没留给他,他的正妻之位就被个娇娇弱弱、瘦得风一吹就倒、他最不喜欢的京城弱质女流典型给占了

    程初芍生了双桃花眼,他觉得太勾人,不够宜室宜家。

    皮肤很白,一看就是每日在屋里窝出来的,他觉得不够健康。

    下巴很尖很小巧,他觉得不够大气明媚。

    身材太单薄、瘦弱,虽然某些该长肉的部位也长了,但他还是觉得这样不够好生养

    没错

    在边关和糙汉子们厮混了六年的宋小将军,现在审美十分接地气,择偶要求就是要健康、有福相、好生养,再加一条心思简单

    跟绝大多数兜里没几个大钱、不敢要求更多的底层平民一模一样爱 .lovewenxue.

    可看着程初芍毫不犹豫跳下来救自己,又为了自己这只不被旁人看在眼里的“小畜生”据理力争之时,他忽然觉得,女人的身影似乎正和他心目中那个模模糊糊的形象逐渐重合。

    宋白猫一路上都格外安静,安静得让程初芍心惊,差点以为毛孩子落水吓傻了,只能更用力地紧紧抱住,不住轻柔地摸摸头,语调柔软地说着安慰的话语。

    当然,更觉惊悚的还是跟着她过来给老夫人“献爱心”的婢女清儿。

    清儿腿比程初芍的还短,跑得也慢,并没看到前半段她下水救猫的英姿,只听到了后半段她气势极强的斥责,顿时被吓得魂不附体。

    自家主子怕不是疯魔了,或是被湖里的女鬼上身了吧

    不然,怎么会在九姑娘宋瑗面前大放厥词,险些没把人气晕过去

    为了只爱宠得罪小姑子,这也太划不来了

    尤其是,程初芍这大少夫人的位置现在其实岌岌可危啊

    清儿有意劝程初芍回头给宋瑗赔不是,却被她冷着脸臭骂了一顿。

    “道歉我为什么要道歉分明是她指使婢女要害小雪,小小年纪就这般心性,我好歹也算是她长嫂,说她两句怎么了难不成,老夫人还能吃了我”

    清儿弱弱道:“这其中兴许有什么误会呢九姑娘虽然傲了些,却也没听说她故意磋磨过哪个下人”

    程初芍重重哼了声。

    “你是不是也觉得,一只猫儿的命和人的无法相提并论,就因为它弱小,没法说话,为自己抗争,就活该被人磋磨,就算死了也不奇怪”

    清儿哑口无言,心里却犯起了嘀咕。

    猫儿狗儿本就是畜生,怎能和人类相比

    难不成,一个人杀了只猫,还要那人替猫儿偿命不成

    程初芍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沉着脸道:“若是无心之失倒也罢了,可明知故犯的性质不同”

    脑海中浮现出一大堆“某某杀人犯少年时就喜欢解剖流浪猫尸体”“虐待动物者有远高于常人的犯罪可能”的新闻标题,却不知该如何对这小婢女解释。

    再者,这个时代的人也会豢养猫儿狗儿逗乐,却也只是当做玩物,远没有后世之人那样,珍之重之地把它们当做自己的伴侣、朋友。

    要和小婢女谈论宠物权利,恐怕后者只会觉得她是个“何不食肉糜”的傻子。

    宋珩倒是感触良多。

    他刚到边关时做小兵,就听说过一件诡异的事。

    某片草场上经常出现死状诡异的兔子尸体,当地牧民都说是鬼魅作祟。当时没有引起重视,结果一年后城里接连有人失踪、死亡,死状凄惨,和那些兔子颇有些相似。一时间,众说纷纭,鬼魅之说喧嚣尘上。

    后来辗转查出凶手才知道,凶手本人居然就是对那些兔子下手的“鬼魅”,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提前练手罢了

    宋珩当然不觉得自家幼妹会变成杀人魔头,可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他也不希望幼妹将来变得像程初芍说的那样,漠视生命,将底下人视若草芥,随时都可以舍弃。那样的话,她的人生未免太可悲了

    于是,宋珩看程初芍愈发顺眼起来,就连那“不够宜室宜家”“不够健康”“不大好生养”的皮囊,他也觉得可以勉强接受了。

    一人一猫在思想层面上难得地达到了一致,更难得的是,他们还在肉体层面上取得了相似的成就。

    落水回来路上,他们吹了点风,结果不幸齐齐染了风寒。

    最诡异的是,宋珩那具七尺男儿的身体也莫名其妙发起了烧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