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岑将可以叮嘱的全部叮嘱完了,这才起身与他们打招呼准备离开。陈尔丁虽然觉得跟他们说这些完全是浪费时间,但是可岑哥这么做,他也不会提出异议。

    洪季雅一直在那边道谢,胡暨虽然还对现在的情况很懵懂,但总归……道谢就对了。

    其实洪季雅有心抓住林可岑与陈尔丁这样两个人的大腿,但看两个人都没有提出这一茬的想法,便也只能歇了这种心思。她的心里并没有抱怨,因为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可能独自一人反而是更加安全的选择。

    目送着林可岑与陈尔丁进了电梯,两人才进了房门,只是并没有休息,现在显然不是休息的时候,他们必须在夜晚之前准备好一切可以保命的物资。

    陈尔丁站在电梯里,站在林可岑的身边,看了对方一眼。

    然后又偷偷瞥了一眼。

    林可岑在心底觉得有点好笑。“看什么?”他出声打断他的动作。

    被抓包的陈尔丁有点尴尬,他伸出食指揉了揉自己的鼻子,有点好奇地提问了。“我看你之前那护送那女人回来的势头,还以为打算一直帮着他们去B市呢!”

    “我还没有闲到那个程度,我也有自己打算做的事。”

    或许是没有想过对方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陈尔丁微微愣了下,然后才有点好奇地开口询问了。“你有什么打算啊?”

    “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任何消息动员我们这些居民,显然现在上面也已经乱成一团,他们根本没有能力来管我们这里的事,所以很显然,B市早晚会成为一座充满丧尸的死城。”

    陈尔丁点点头,对林可岑的推断表示了肯定。B市一定会成为一座死城,而且是第一批被攻陷的城市,到时候全城的活人不是逃到其他的城市,就是窝在这一个小小的地方成为丧尸的食物……

    他侧头盯着林可岑那坚毅的脸庞,对方现在这个样子,倒的确是跟前世的他一样。冷静、理智、精准,他总能带着他们这些人逃出重围,好像是一座灯塔,永远为迷失的航船照亮方向。

    也因此,在前世,他也像其他人一般依赖着对方,但那个时候他却把这种感情只是当做依赖,直到他失去他。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定义错了什么。

    以往的记忆纷至沓来,每每回忆就令他心脏窒息般的疼痛。他微微皱了下鼻子,将这些烦躁的记忆全部扔进了犄角旮旯里去——现在根本不是煽情脆弱的时候。

    “所以,现在来我家吧?”陈尔丁听完林可岑的话,又再一次游说。“我家可是准备了足够的物资呢!”

    林可岑深深地瞅了对方一眼,这个家伙显然知道些什么,所以此刻对方囤积了这么多的物资倒也不奇怪。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林可岑像是突然醒悟一般,问出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之前网上那个很火的帖子,是不是你发的?”

    对方的表情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依旧还是那样随便散漫的样子,但是既然对方根本没有反驳,那就说明他所猜不错了。想到之前那人对其他人的表现,林可岑不免对他有了新的看法。“原来你倒也不是真的冷漠。”

    “……冷漠……吗?”陈尔丁听到这个词,忍不住沉默了下来,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在乎地耸了耸肩,“在末世生活的久了,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冷漠了,这只是一种活下来的手段,也是在这个时代最能够保命的方式。”

    “是吗?”林可岑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他其实关于冷漠这事的讨论挺没事找事的,相比“冷漠”这个词汇,他其实更想要跟陈尔丁讨论对方对未来的预言。

    如今他已经确定对方说的是实话了,那么对方所说的两个人是恋人关系应该也是真的。想到这里,林可岑下意识地打量起了陈尔丁,陈尔丁已经脱下了他那件非常出人意料的皮衣,也将耳朵上的耳钉给摘了下来,同样也没有穿他引以为傲的长帮牛皮靴。

    此刻的他,穿上了令人从身到心舒适的休闲衫,外头套了个运动衫,看起来时髦而又洋气,特别适合他现在这个年纪。而他的下/身则是穿着一条藏蓝色的牛仔裤,很普通的款式,但偏偏就很有气质,令他那双修长笔直的双腿显得极为性感。

    从今早开始,他就已经在打量对方那一双漂亮完美的大长腿了……完全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大腿!

    对,林可岑是个闷骚,但就算如此,也不能妨碍他面目表情的严肃。

    他深觉未来的那个他也是个有原则有眼光的好攻,选了个拥有大长腿的小帅哥……哎,要是对方是个gay就好了,真不知道未来的那个所谓的他是怎么接受直男的陈尔丁的,难道是因为末世到了,直男或者gay已经无所谓了?

    这么一想,似乎觉得也有点理解。

    本来女性就比男性的数量少,而到了末世,显然运动能力更强的男性反而能够更好的活下来,到时候有些直男找不到女人可不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了么……

    呃……

    他觉得自己的思考角度似乎歪了,但……算了。

    总之,他下定了结论,虽然以后他和陈尔丁也许会有那么一腿,但现在他还没有那种感觉,而且此刻也不是适合谈恋爱的情况,反正,只能顺其自然了吧。

    这么想着,林可岑觉得豁然开朗。

    “我确实也得准备一点东西傍身。”因为顺其自然,他对陈尔丁的抗拒便消失了一大半,所以他点了点头,对对方的提议表示了赞同。

    对方似乎有点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睛,大约是没有想过林可岑会这么容易就答应去他家。“你……你同意了?”

    “是啊。”林可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虽然表情依旧是毫无表情就是了。

    陈尔丁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那一刻,不知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的笑容似乎也感染了他,令他下意识地想要牵引着自己的嘴角挑起,只是嘴角太僵硬了,他牵动了下,僵住了……

    “你的嘴角怎么了?”陈尔丁担忧的话语传来。

    林可岑:……妈的,丢人,不说。

    于是他沉默冷静地摇了摇头,同时道:“直接去你家吧,速度,马上要到晚上了。”

    陈尔丁想想也是,表情立刻变得认真起来,他点点头,然后道:“好,我带路,你来我家,我家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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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陈尔丁都有点过分激动。可岑哥同意来他家了,自己的第一步也总算成功了。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可岑哥,因为离开会让他绝望——他现在完全、完全无法离开他。

    自从重生以来,他便了解了这一点。他在没有林可岑的世界里只会不断堕落、癫狂,最终成为一个毫无感情、麻木的人。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哪里出现了问题,但是他并不想要解药。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永远离不开可岑哥。前世离开可岑哥之后他所得到的唯有绝望、痛苦与失落,他以为自己还是喜欢鞠诗晴的,但自从可岑哥逝世之后,他就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他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他根本没有资格后悔。他永远错失了对方……但老天爷却是送给了他一个大礼,他重生了,他重新遇到了可岑哥,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

    心底的阴暗在不断的发酵,即便他的表皮还是那样耀眼,但内里早已不知坏死到哪里去了。但他不愿意让可岑哥看到这样丑陋的他,所以他想要在可岑哥的面前表现得更好,表现出可岑哥曾经喜欢的样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哪里做错了,自己曾经吸引过可岑哥的打扮并没有起到效果,反而让可岑哥讨厌了……想到这里,陈尔丁就有点委屈,但他并没有放弃,第二天他就将自己的全身衣着给换了个样——前世的可岑哥的确没有说过自己喜欢之前那样装扮的他,后来他为了方便穿着最廉价的T恤的时候,可岑哥也依旧爱他!

    所以,这不是可岑哥爱上他的理由!

    但到底是什么呢?陈尔丁想了半宿,依旧没有想到,最终只能先走一步算一步——但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得到可岑哥,绝对要。

    林可岑还不知道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就是一大块令人垂涎欲滴的肉,只是目不斜视的开车。现在街道上的情况实在过于萧条、破败,车辆横七竖八,一点也不好行驶。

    而他的小破车,可真的是不适合任何一次的撞击了,任何一次,都能够令它直接报废。

    但偏偏,事与愿违。

    “砰”地一声,后轮胎就直接爆了。

    而此时,离陈尔丁的家还有30公里,如果丢弃车辆直接步行,可能也需要两个小时左右才能回到陈尔丁的家。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与严肃。

    而时间,是下五点四十五分,两人都饥肠辘辘,还未充饥,手中没有任何防身的武器……但夜晚却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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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丧尸特性的便签:

    丧尸会在夜晚开始行动,随着丧尸的觉醒,丧尸能够活动的时间将越来越长,终有一日,他们同样能够在日间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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