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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的都是实话。”宋清禾耸肩道。

    吴槐花为人爽快,又不是个小心眼的人,也开的起玩笑,两人一聊就到了黄昏。

    “不说了,我得回家吃饭了。”吴槐花拍打了下并不存在的灰,宋清禾象征性的挽留吴槐花留下来吃完饭,吴槐花头也不回的走了。

    吴槐花走了,可是收麦子这事却在宋清禾心里生了根。

    这么多天宋清禾努力不去想,但又不得不面对。

    饭桌上,没有了粗粮饼的身影,而是玉米面和白面做成的二合面馒头,吃起来香甜可口,比那个什么杂粮饼好吃多了。

    “娘,槐花婶都跟你说了什么啊?”赵氏八卦的问。

    现如今家里有余钱,宋清禾做主再也不用省着吃了,而且,每个小孩每天都有个鸡蛋,吃饭再也不用抢了。

    自然也有空隙聊天。

    “说了割麦子的时,就过两天。”宋清禾道。

    丁老二一听割麦子,就担忧的说:“那咱的摊子还摆不摆了?一天赚这些钱呢!”

    丁老三也叹息道:“其实也可以摆,就是累了点。可以我们男人去收麦子,娘你们去摆摊。”

    丁老大皱眉,明显是不赞同:“不行,以往都是抢收,收的晚了,万一遭了雨可都要烂在地里了。”

    一想到小麦会烂在地里,丁老大就心疼,他始终认为土地才是他们的根,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浪费粮食就是暴疹天物,宋清禾稍微思考了下,下定决心:“先去收麦子,大家动作麻利点,尽量早点结束。”

    众人沉默,这是个艰难的选择题,但是生来就是农户的人家对土地,粮食都有别样的感情。

    可耽误了现在家里最大的收入,地里的麦子就算大丰收也比不过卖一个月发糕,心疼啊。

    几个孩子全然不知这件事意味着什么,香喷喷的吃着饭。

    时间转瞬即逝,转眼到了这一天,吴槐花早早的来叫了。

    丁家人整装待发,男人们扎好裤脚,女人们戴好斗笠,成宝拎着一个布口袋,身后跟着弟弟妹妹。

    赵氏挺着孕肚,手拿镰刀从屋里出来。

    宋清禾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周扒皮,苦笑不得道:“大儿媳妇你就别去了,你身子不方便,在家做饭吧。”

    “没事,都是做惯了的,我怀小雨八个月的时候还掰棒子呢。”赵氏不甚在意,对她来说早点干完农活就可以卖发糕了,巴不得今天就干完。

    “家里人多,不缺你一个,让人看见还以为我磋磨儿媳妇呢,你就在家带招娣和成文。”宋清禾态度强硬的说,又看向一边不情不愿的丁玉珠。

    “别丧着个脸了,不想去就在家做饭,送水。”

    十几岁的小姑娘正是懒,又爱漂亮的时候,自己也不想欺负未成年。

    丁玉珠果然展颜,赶紧脱掉了斗笠,在一边偷着乐。

    门外又传来吴槐花催促的声音,宋清禾带着众人,以及一辆平车出发。

    和吴槐花三人组相比,丁家的队伍可谓是浩浩荡荡,不算尾随在后面的小孩,光成年人就有六个。

    吴槐花眼红的看着丁家的队伍,羡慕的说:“宋大姐,你家这么多人,肯定是第一个收完的。”

    宋清禾回头看了眼丁老大他们,一种归属感油然而生。

    “收完有啥用,家里没牛没驴的,去借的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轮到我们。”

    这一看,也看到了吴槐花的儿子,丁时。

    记忆里丁时就是一个长得很帅气的男孩,不过是有些模糊,这一看才发现丁时果然好看。

    一对浓眉,凤眼,高挺的鼻梁,微尖的下巴,五官比例非常协调,给人一种俊美又不失阳刚的感觉,小麦色的肤色,更是加强了男性象征。

    但是丁时身边那个又黑,又矮,看起来憨憨的,又有点邋里邋遢的丁守财,两人并肩走,可真不像一对父子。

    真不明白丁守财这样的人,怎么会生出丁时这样的儿子。

    只能说是找了个好看又能干的老婆,真的是暴疹天物。

    “你家丁时,真是长得越来越帅了。”宋清禾忽然调转话头。

    吴槐花先是一愣,而后捂嘴笑道:“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又不是女孩家。”

    “丁时也有十七了吧,亲事说好了没有啊?”宋清禾摩挲着下巴,八卦道。

    心想丁玉珠要是能嫁给丁时,知根知底,吴槐花又是个好的,定不会吃亏。可转念一想,丁玉珠真的能配得上丁时吗?

    说到亲事,吴槐花微怒,道:“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也相了几次亲,人家女孩都愿意了,就他还看不上人家,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了。”

    就丁时这条件,身高得有一米八多,长的又好看,眼光高点也是正常。

    “就丁时这条件,多挑挑也应该。”宋清禾宽慰道。

    “你家玉珠多大了?”吴槐花突然问。

    宋清禾一楞,道:“十四了。”

    “十四也不小了,可以先订亲,宋大姐你看我家儿子怎么样,配得上你们玉珠不?”吴槐花道。

    宋清禾差点被口水呛着,好不容易交个谈得来的朋友,万一因为儿女的婚事反目成仇,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种事要孩子看对眼了,咱一起在村里这么多年了,玉珠和丁时也是打小就认识了,要是有那个意思早就有了,到现在也没有什么苗条,估计两人也不合适。”宋清禾赶紧打住吴槐花的想法。

    吴槐花觉得有点道理,打算回头偷偷问问丁时的意思。

    不一会就到了地头,大片大片的麦田,呈金黄色,不时有风吹过,掀起一波波麦浪,麦穗相互摩擦,发出悦耳的飒飒声。

    热浪翻滚,金黄的麦田覆盖了大地。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宋清禾站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深深吸了口气,夹杂着麦香的空气,热情又有活力,让她这把老骨头都跃跃欲试。

    在确定了田地的分界线以后,丁老大中气十足的高喊一声:“开镰了。”

    众人就齐刷刷的弯下腰用镰刀收割小麦。

    没有现代化收割机,只能用镰刀将麦秆割断,一捆捆绑起来。

    刚开始还能坚持,甚至还觉得挺好玩的,到后面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因为长时间弯腰的姿势,是腰也疼,背也疼,甚至大脑还有点充血。

    割下来的麦秆切口扎得人胳膊上都是红点,留在地上的麦茬,扎得脚腕生疼,有的地方都破了皮,汗水滴下来渗进土里,一滴一滴又一滴。

    宋清禾是干一会歇一会,别人那一陇都看不见人影了,就宋清禾这一陇留下长长的一溜。

    这时候的宋清禾只想死,甚至开始怀疑人生,就连她站在麦田中诗情画意的意境也消失殆尽。

    是谁说田园无限好的,真不要脸,光看见好了,有没有下地干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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