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有108种撩汉技巧 >第17章 017: 真?狗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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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松叶街下车后,赵云桑跟着伏盛穿过第三条青石板巷子。

    周围是她来宛市两年,从未见过的人情风景,带着与这座繁华城市格格不入的慢格调,简朴风。

    和安静。

    不是荒芜孤独的那种安静。

    是生活气息非常浓郁的,且热闹平和,带有烟火味儿的安静。

    不算宽敞的石板道两侧都是青砖红墙的低矮小楼,雕花门围着院子,院中各种花草生长轨迹肆意散漫。

    秋日阳光洒下薄薄一层金粉,树木高大茂密,绿荫丛丛。

    墙头爬满柔软的藤蔓植物。

    深绿浅绿金黄,蜿蜒缠绕垂落,像天然的细叶帘子。

    每家的绳上都搭着晾晒衣物和被单,成串的小辣椒鱼干悬挂在门前。

    已是中午,石板路上不见行人。

    院门都敞着,像在欢迎来客,屋里传出饭菜香,隐约有动画片播放。

    不再有其余的动静,偶尔能听到风拂过树梢的簌簌声响。

    赵云桑好奇地左右张望,第四遍问伏盛:“我们到底要去哪儿啊?”

    伏盛正低头看工作群文档,漫不经心随口敷衍:“去卖掉你。”

    本以为赵云桑闻言会自讨没趣就此打住,谁知这货反而戏精附体,夸张地用双手捂住胸口,矫揉造作。

    “啊,尔康,人家好害怕哦。”

    语气拿捏的非常紫薇。

    检查完文档漏洞问题,伏盛收起手机,扭头上下打量她,认真反问。

    “怕的不该是人贩子吗?”

    “……”

    妈的。

    真?聊天终结者。

    赵云桑面无表情,恢复正常。

    这人长着张多情会撩的渣男脸,怎么性子就跟无糖老冰棍儿似的。

    正经又没情调。

    不知道以后谁能降得住他身上那股不可凌犯的禁欲劲儿,勾他破戒。

    赵姑娘还在白日yy,旁边的老冰棍儿停下来:“到了。”

    赵云桑抬头。

    是家重庆火锅店,开在巷尾,老远就能闻到店里汤底料的麻香狠辣。

    “你想吃火锅?”

    赵云桑诧异。她口味重,什么火锅都无所谓,但是,“我要没记错的话,你好像不能吃辣吧?”

    也不是不能。

    是吃不了。

    高二有次班里同学过生日,请朋友去他家吃饭。那位同学老家在川蜀一带,几乎满桌子菜色都是鲜红。

    赵云桑坐在伏盛旁边,发现全程让他动筷的只有那盘清蒸鲈鱼。

    后来才知道,他小时候生过场重病,整月里灌中药,快把胃灌坏了。

    “……”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伏盛看着她,意味不明。

    赵云桑也反应过来,心里一虚。

    将前不知道几年的同学的口味癖好记这么清楚,确实挺微妙。

    “咳,我没啥优点,就记性好,文科生嘛。”她找补似的笑起来,抬手搭住男人宽薄的肩,“再说了,咱俩好歹也老同桌一年,你的事我要随便就给忘,可忒没良心了。对吧?”

    “……”

    伏盛依旧没吭声。

    眼里的意味不明变成意味深长。

    于是赵云桑又想起自己在高二那年,仗着年少无知,都对伏系草做过些什么祖上缺德的孟浪事……

    更心虚了。

    搭在他肩上的手快速撤回。

    “不是这家。”伏盛终于开口,下巴往她身后扬了扬。

    赵云桑回头。

    原来火锅店的对面还有家店。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店里。

    赵云桑四处看。

    店面虽小,但朴素干净,桌椅装饰的主色调用米绿两色,清雅舒适。

    和整条安静的青石板巷很搭。

    顾客和服务员却少的可怜。

    ……能不少吗?

    人他妈是家早餐店。

    赵云桑憋了半天还是没憋住,一把拽住伏盛的袖子,腕表翻过去对向他:“哥们儿,晓得现在几点不?”

    伏盛看她一眼,抽回衣袖淡声问:“谁规定早餐店只卖早餐?”

    “……”

    也是。

    赵云桑站在空荡荡的店里,随便选个靠窗的位置,拉开藤椅坐下来。

    隔着两层窗玻璃,她看到对面火锅店里热气腾腾,欢声笑语。

    热闹都是别人的。

    赵云桑百无聊赖地托着下巴,视线突然撞进一双乌溜溜的狗眼睛。

    是真的狗。

    一只棕色阿拉斯加犬。

    毛发松软,个头很大。

    乖巧温顺,蹲坐在忙碌的火锅店老板娘脚边,小脑袋转向窗外。

    和赵云桑面面相觑了会儿,阿拉斯加对她吐着舌头,露出笑脸。

    心被biu地萌到了,赵云桑顿时来了精神,兴奋地对它招手。

    阿拉斯加歪着头笑。

    赵云桑还想凑近玻璃窗跟它隔空互动,卫衣后帽被人拽住。

    “别离那么近。”

    点完菜回来的伏盛瞧她都快把脸贴上去,伸手去拦,“有细菌。”

    “……哦。”赵云桑意犹未尽地坐直身子,目光不时瞟向火锅店。

    伏盛把对面的藤椅拉开,另只手将木桌上的餐巾纸盒推到她那边。

    动作随意。

    又熟练地像是重复许久的习惯。

    赵云桑注意到。

    想起和伏盛高中时一起吃过的无数次饭,她心情突然有点复杂。

    店老板很快把点的饭送上来,两只盘子,放在两人面前。

    十二个红枣甜烧麦分别精巧的摆放在白瓷小盘里,皮薄馅多,香甜滚烫的汤汁把糯米面皮沁地微红。

    “慢用。”老板好奇的目光在赵云桑身上转了圈,很快收回。

    “……”

    赵云桑保持微笑。

    等老板一走,她装乖竖起的耳朵顿时耷拉下来,指着盘子不敢置信。

    “这是什么?”

    “不认识?”伏盛从竹筒里抽出双一次性筷,“红枣甜烧麦。”

    “……”废话,她又不瞎,“我是说,咱俩今天中午就吃这个?”

    伏盛嗯了声,抬眼看她:“你不是说喜欢吃?”

    “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

    赵云桑莫名其妙。

    她从小就不怎么吃烧麦。糯米牛肉和荞麦虾仁还可以,但甜烧麦再配上红枣的味道简直不要太奇怪。

    看她一脸懵逼,伏盛反而心情挺好地弯起嘴角,把筷子上的木屑毛刺磨掉,递过去。

    “既来之,则尝之。”

    “……”

    赵云桑试图挣扎,“可你说过这家早餐店不只卖早餐的。”

    伏盛夹起一只烧麦,慢条斯理地反问:“和我想吃早餐冲突吗?”

    “……”

    不冲突。

    逻辑严密,她无言以对。

    现在去对面火锅店还来得及不?

    她为什么要拦着伏盛。

    就应该辣死这个狗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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