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血色灵瞳 >无眼美人鱼一
    无眼美人鱼一

    清早五点半,手机闹钟准时响起,依旧是那魔性的歌曲,姜斯言头也不抬的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胡乱地抓起手机关掉音乐,继续和周公约会。十分钟后,音乐二次响起,姜斯言只好再次重复刚刚的动作。

    为了起床,姜斯言足足定了六个闹钟,从五点半叫到六点半,终于成功将他与床分离开。

    今天是他第一天去市公安局报道,章局和韦哥千叮咛万嘱咐,无论如何都不能迟到。姜斯言特地比平时早起半个小时顺带着洗了个澡,换上他平日很少穿的警服,至少看起来有点人民警察的味道。新部门新气象,他得给新领导一个好印象,就算是装也得装出个人样,以便接下来的日子他能好过些。

    姜斯言看着镜子中鲜少会有的正经模样,想着以后的生活都得规规矩矩,难免有些伤感,不禁开始怀念他在分局的快活日子。

    身不由己,他也没得选,毕竟这是上面的意思。姜斯言不禁回想起昨天在章局办公室里的情景。

    “无眼美人鱼?”姜斯言想了下:“你是说上上个月在金沙海滩的那个尸体?被人挖眼,然后用沙子盖住下半身,在沙子上画出鱼鳞,堆砌出一条鱼尾的那个?”

    章麟辉点点头:“嗯,没错。一周前在相隔几公里的另一处海滩出现了第二具尸体。现在上面领导怀疑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这个案子影响恶劣,弄的人心惶惶,海滩那边居民受到不小的影响。市里决定成立特别案件侦查队,指名要你过去。事关重大,我也得顾全大局。”

    姜斯言会走,章麟辉心里早有准备。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众人皆知的常识。这样的破案奇才,哪都会抢着要,要不是因为姜斯言自身的毛病太多,人早就不在他手底下了。如今市里发生大案,上级领导点名要人,是情理之中,他岂有不放的道理。

    姜斯言明白事已成定局,由不得他选,“那我需要什么时候报道。”

    章麟辉:“明天,你现在回去交接一下工作,明天就不用来分局直接去市公安局报道,到那找林铭副局长。”

    姜斯言:“知道了,谢谢章局。”

    章麟辉还是不放心,嘱咐道:“你小子到新地方,收敛点性子,别像现在这样整天吊儿郎当惹是生非。”

    姜斯言随口应下:“我尽量。”

    章麟辉算是听出来了姜斯言话里的引申含义——无法保证。

    算了,随他去吧。孩子只有吃点苦才能长记性,总有人会收拾他。

    章麟辉起身,走到姜斯言身边,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干,到了外面别给我丢人。那可没人护着你,你自己争点气一举把案子破了,让我们分局也沾点光,逢人我还能说你是我带出来的。”

    姜斯言站起,面向章麟辉,郑重地敬了个礼:“遵命。”

    从章局办公室出来,队里的同事特地为姜斯言策划了一场欢送会,连带着庆祝他们再次成功破案。

    聚会持续到十点多才结束,分别时,马庆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着姜斯言表达着不舍之情:“言哥,我刚来你就要走,我舍不得你啊!”

    姜斯言觉得好笑,马庆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小孩子,看起来可怜巴巴,“又不是见不到,我就在市里,说不定哪天开个会,咱就见着了。”

    “这小子,喝点猫尿就不是他。”韦洋拉开马庆,转头对姜斯言说:“赶紧回去歇息,明天别迟到了。市局可不是咱东区,你的新领导也不是我,不会惯着你迟到的毛病。”

    姜斯言点点头,抱拳道:“嗯,知道了。韦哥,放心吧,我有分寸。咱们江湖有缘再见。”

    韦洋感叹着:“你啊,别太作妖,我就烧高香。不知道下个摊上你的领导觉得是福是祸。”

    姜斯言笑笑不语。

    这谁知道呢?

    看缘分。

    此番调令发生的突然,又是钦点,不免让姜斯言心有顾虑。他对自己还算了解,破案虽强,但问题不少,迟到早退,插科打诨,时不时还闹出点令人匪夷所思的笑话,身上光警告就不知道背了多少。不然以他的成绩,早就不会呆在分局。眼下的情景调他过去,一来是看中他的刑侦能力,二来也是变相的说明案件的紧急,要他赶紧破案。

    姜斯言照常骑着他的小电驴上班,市公安局和东区分局距离家的路程相差无几,但却是东西两个方向。

    市局的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姜斯言比上班时间提前了十几分钟到,以往他都是要么压点要么迟到,从来没有过早到的可能。市公安局的占地比分局大了几倍,隔着老远他就看到了市局的大楼。他将小电驴停在院里的一棵大树下后,朝着警局大门走去。

    刚走到门口,便看到一个身上又是血又是土,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老头坐在警局台阶上。姜斯言仔细辨认后,确定这老头不是人,而是鬼。

    这会儿正好没什么人,姜斯言主动凑了过去,坐在对方旁边,轻声的问道:“大爷,你怎么在这啊?”

    老头吃惊地看着说话的人,还没开口,就听见姜斯言接着说道:“嗯,我看得见,我叫姜斯言,是个警察,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你帮不了我。”老头摇摇头,“没人帮得了我。”

    姜斯言断定眼前的人有冤屈。他的眼睛可以看见鬼,但是分两种,一种是刚死不久的人,灵魂还没被带去阴间,比如杨美静。而另一种是死的不明不白,有冤屈,无法被超度离开,如果不能为这些人查明真相,这些人就会变成孤魂野鬼,在人间飘荡,永远无/法/轮回。

    以前他还在上学,走在马路上时常能看到同样境遇的鬼,有些甚至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能力,主动寻求帮助。时间一长,他就萌生了做警察的想法。

    因为做警察可以名正言顺的帮助这些冤魂,还多了很多便利条件。后来愿望成真,他当了警察,隔三差五在分局门口看到鬼,就好似家常便饭一般。

    姜斯言耐心地问:“你说说看,比如你叫什么?”

    老头依旧摇头,说:“我不记得了。”

    “这?”姜斯言没办法,无名鬼,他还第一次见到。他以前知道人会失忆,没想到鬼也会。他想了下,估摸着是市局刑侦某个案子的受害人。

    姜斯言看了眼时间,“那这样,你自己先想想,等你想起来了,再来找我,我一定帮你解决。”留下承诺,姜斯言起身进了警局的办公大楼。

    一进门,正好撞见一个人出来,姜斯言向对方问出林铭副局长办公室的具体位置,道声感谢后,就朝着电梯走去。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