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侯门弃医 >第27章 有完没完
    等到元向霖回来,姐弟二人一起吃了顿饭。元向晚看着弟弟身上打着补丁的衣裳:“明天姐姐带你去裁几身衣裳吧。”

    要知道,元家的家境本就不好,从来是老大穿久了的衣裳,改一改再给老二穿。

    元向霖今年十岁,从来都是捡别人的衣裳缝缝补补,还从未穿过新衣裳呢!

    而今听到元向晚的话,他的眸子先是亮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算了姐姐,我读书已经花了你很多的银两了,我还是不要了。”

    “这点儿钱我还是拿得出的。”元向晚道。

    或许是因为自己在原来世界小的时候峨总是很穷,那时候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总是受同学的嘲笑。而今来到这个世界,便更想对元向霖好一点儿。

    更何况,白马学宫之中都是有权有势的富家子弟,若是阿霖穿的过于破烂被人嘲笑,定然会被人孤立的。她尝过这种滋味,便更不想让阿霖也尝试到。

    来到这个小乡村说也好,说也不好。

    总是窝在这巴掌大的地方,虽说安全稳定,不愁吃喝,但她有着随身而来的实验室和自己的医术,也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而不好的是,若总是偏安一隅,时间久了,就算是好人也会渐渐的闲废掉。

    上辈子做的脑类科学的实验元向晚还想继续,回到原来世界的办法,也需要慢慢探索。

    她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攒够银钱,带着阿霖离开清水村,然后改名换姓的换一个地方生活。若是一直留在这儿,长公主迟早有一天会要了他们两个的命的。

    在这个世界,人命轻贱如草芥,她不是次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

    长公主若是执意想要杀掉他们两个,可是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就在此时,院子外有人匆匆走过:“里正家的公子腿摔断了,好好地一个少年,今年就要进京赶考了,却生生跌成了一个跛子,这下一辈子的前程就都毁了。”

    “是啊是啊,里正一直对这个大儿子寄予厚望,这回可如何是好?真是可惜了。”

    虽说村民们故意压低了声音谈论,但是元向晚的听力向来很好,此时便也将他们的声音全都听进了耳中。

    她方才不是给赵志高看过伤了?只是断腿而已,只要好好修养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的。

    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若是今年的话,进京赶考怕是不成了。

    元向晚还记得自己丢在山坡上的那只乌鸡,怎么想怎么觉得可惜,便向带着阿霖趁着天色没黑再去寻摸一圈儿。

    刚一走到村口,便看到赵瑟瑟跟在里正的身边,眼圈儿红红的。

    几个村民七手八脚的抬着赵志高的担架,一起送回里正家里。

    “让开,我哥哥受伤了你没看到么!别挡路!”赵瑟瑟瞥了元向晚一眼。

    她这还真是个戏精,吕承知在身边的时候文文弱弱的,就连一把伞都撑不动。吕承知不在身边,瞬间能够变身成骂街的泼妇。

    元向晚向来都不是个好欺负的,此时见赵瑟瑟开口如此不留情面,也是发笑。

    “你这人还真有意思,不感谢我反倒骂我?若不是我,你现在哭的可能就是你哥的棺椁了。”元向晚道。

    赵瑟瑟气的嘴唇发颤:“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还敢诅咒我哥!”

    她说着,便拎着裙角冲上来,伸手便要掌掴元向晚的脸。

    虽说还是原来的壳子,但元向晚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唯唯诺诺,任人欺负的元向晚了。

    她伸手握住了赵瑟瑟的手腕,巍然不惧的看着她。

    “瑟瑟!你闹什么呢!”就在此时,里正也跟了上来,训斥了一句:“元姑娘是救了你哥哥的恩人,还不快给恩人行礼道谢?”

    “她?怎么可能?”赵瑟瑟惊异的垂下手。

    不仅是赵瑟瑟,就连周围的村民也有些不敢相信,竟然会是元向晚救了赵志高。

    可里正从来都不是说谎的人,赵瑟瑟抿着嘴唇:“她不过就是个只会哭哭啼啼的草包,爹,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见女儿这么磨磨蹭蹭,里正心里也有些不悦。

    她伸手将赵瑟瑟拉回到自己的身边:“若不是元姑娘包扎了你哥哥的伤腿,又回来报信,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人呢!快来道谢!”

    “算了,里正大人,道谢什么的就不必了。赵公子的伤需要尽快医治,不能耽搁,倒是我应该多谢你。若不是你及时赶来,我了就要挨赵小姐的巴掌了。”

    里正毕竟身在其位,是个林德清的人。此时听到了元向晚的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他落下脸色:“瑟瑟,还不快给元姑娘道歉!”

    迫于爹爹的压力,赵瑟瑟也不敢再无礼。

    只是让她一个大家闺秀,给一个脏兮兮的乡野丫头道歉!想想就觉得羞恼!

    好一阵,赵瑟瑟才红着一张脸,飞快的说了一声“对不起”跑开了。

    “小女不懂事冒犯了你,还望你不要和她一般计较。今次多亏了你,我儿才能捡回一条命来。”里正道。

    元向晚摆了摆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到底是自己的儿子伤了,里正也有些匆忙,只是同元向晚道了谢便着人将昏迷的赵志高抬去医馆了。

    众人看足了热闹,便也渐渐散了去。

    林氏站在角落之中,用手肘撞了撞元二叔:“你有没有觉得,这死丫头现在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原来她最怕血了,现在怎么不仅不怕,还能给人包扎伤口了?”

    因为之前偷鸡的事,林氏一家死皮赖脸的赖在村子里,却也被一干村民们渐渐疏远了。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她原本最喜欢占便宜,谁家的便宜都能占一些。可现在,倒是没有人搭理她了。

    林氏急于想要让元向晚出丑,自己好在村子里重新站稳脚跟,现在也很是着急:“一个人真的能一夜之间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么?”

    “变不变咱们又能怎么着?我们也没办法。”元二叔揣着袖子道。

    “你可真没出息,我当初怎么就嫁了你?”林氏愤愤的转身走开。

    暮春多雨,正是绵绵细雨不断的节气。若是急停急下的一阵倒也还好,最烦人的便是不急不缓的绵绵小雨,一下便是一整天。

    不仅天色阴沉沉的,还衬的人心情不好。

    也不知道赵志高的腿怎么样了,这个时代的医术元向晚真的不太信任,更别说清水村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了。

    傍晚,元向晚本已经吹熄了灯盏准备躺下,便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元家家徒四壁,平日里自然是没什么人来的,难不成是元向霖?

    她披了一件儿衣裳走到门口:“谁?”

    “元姑娘,这个时间还来打扰你实在是有些冒犯了,但我儿自从回来便一直高烧不下,伤口也流血不止,就连村医都没办法了。我儿方才醒了一阵说你懂医术,让我们请你去瞧瞧,不知你方不方便……”

    在外说话的,正是里正。

    放在现代社会,若是做了医生,就算是你正在和丈夫亲热接到了医院的一个电话,也得第一时间赶回去给人治病。

    医生这个行业本来就辛苦一些,不过是去看一看病人,有什么不方便的?

    “里正大人请稍等我片刻,我这就出来。”元向晚说着,匆匆忙忙的将衣裳穿好,又翻来覆去的找了一个半大的箱子当做药箱,一并背了出来。

    二人说话的声音不小,就连元向霖也被惊醒了。

    她站在门口看着姐姐抱着箱子,连忙进屋找了一把油纸伞:“姐姐,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赵小公子病了,我同里正去瞧瞧。你好好休息,明儿还要上课。”元向晚道。

    元向霖一听,倒是怎么也不走了。

    他梗直了脖子:“姐姐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陪你一起过去。再说了,这个时间我陪着你一起才不会被人说三道四啊。”

    元向晚拍了拍额头。

    她此时才想起来,自己现在已经不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了,在古代一个女子半夜出入男子的家中是要被说三道四的。

    想到这儿,元向晚也点了点头:“那好吧,我们一起过去。”

    这一路上,元向晚都在想赵志高为什么会伤口不愈,高烧不退。

    而且,今天在村子里的时候她也听到了许多村民在议论这件事。在这个年代,哪家的孩子调皮捣蛋没摔断过骨头,可偏偏放在赵志高的身上,便似乎严峻了许多。

    里正在一旁叹了口气:“说来,这件事也怪我。”

    “志高从小就有受伤不愈的毛病,就算是手上被小刀划了个口子,也能流上一盅血。这事我倒也没有太在意,就只想着日后好好养着他,读书习文不用上战场拼命,也没什么好担忧的。”

    里正说道:“可没想到,这一次志高却从山崖上跌下去伤了腿,他从小就没受过这么重的伤,这可怎么是好?”

    元向晚听了这些话,顿时在心中暗道了一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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