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侯门弃医 >第280章 旧事
    这么多年来,不论是前朝还是后宫,说起当年那位容嫔娘娘,想是还要惊叹一声的。

    所谓从此君王不早朝,想必也不过如此了。

    当年容嫔来到中原,皇上连续三月都没有翻过别的嫔妃的牌子,日日宿在容嫔宫中。人言君王之道,便是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但皇上却偏偏坏了这个规矩,引得前朝后宫不满。

    能够选入帝王后宫的女人,哪一个是真的吃素的?

    回看母家,几乎全都是有权有势有脸面的人物。就算是皇上再不愿,也要和后宫的这些嫔妃虚以为蛇的装装样子。

    而就这样,三月后,朝中官员对容嫔的不满终于还是到达了一个顶点。

    只要有容嫔在,他们的女儿和姐妹便永远做不了这宫中最尊贵的女人,就连皇后都觉得自己的位置收到了撼动。

    朝中上下同时请旨,容嫔魅惑君上,专宠与后宫,定会让昊国不稳,请求皇上赐死容嫔。

    当时的皇上刚刚坐上皇位不久,还不像如今这般权势在握。

    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些朝中官员能够将皇上扶上皇位,又焉知他们不会在将皇上拉下皇位?

    就算是皇上心中在喜爱容嫔,再不愿意,也不得不听从这些朝中官员的安排。

    众臣上表,缢死容嫔以正朝纲。却不想盛宠之后的容嫔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怀上了七皇子。

    也就是而今的墨御尘。

    就算是母亲有罪,但是腹中的孩儿毕竟是无辜的。皇上专于政务,后宫也许久没有儿啼声了。

    皇上既然已经让步,愿意赐死容嫔,若再逼迫皇上让七皇子胎死腹中也着实有些过分了。

    当时众臣便商议,让皇上留下七皇子。而容嫔诞下皇子之日,便是魂归西天之时。

    就这样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墨御尘出生了。

    不同于别的孩子,墨御尘从一出生便是妖异的绿瞳,皮肤比寻常人还要白的多。

    本已是濒死的容嫔看着这个孩子,却突然大喜了起来,疯疯癫癫的说墨御尘乃是天命之子,至于什么是天命之子,又为何会有这样的绿瞳,容嫔便一个字没有透露了。

    当初的众嫔妃都担忧皇上会因为宠爱容嫔,而过分的宠爱七皇子墨御尘。

    一群有皇子的嫔妃甚至还在私下里暗自合谋过,日后找个机会联手除掉了墨御尘,这才不会挡住了自己亲生儿子当太子的路。

    却不想这孩子出生便时妖异的翠瞳,让皇上不喜,也让朝廷百官放了心。

    原本已经打算赐死的容嫔也因为这孩子的一双眼睛而多活了几年,最终死在了墨御尘四岁那年的一场大雪中。

    元向晚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只觉得这个故事不胜唏嘘。

    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惨了,自小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到大都是看着别人的脸色过活,没体验过在父母的身边撒娇的感觉。

    可墨御尘更可怜。

    亲妈早死爹不如狗,一个几岁的孩子在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宫里要怎么活下去?若不是有太后的时常照付,她怕是真的看不到今天的墨御尘了。

    “然后呢?”元向晚又问道。

    墨御尘回头笑她:“哪还有然后?然后不就是现在了?”

    “说实话,但凡皇子都是不愿出府别居,开府立衙的。因为一旦出了皇宫,真正压在身上的便不再是课业的担子,而是人情往来与皇权之争了。但本王却不一样。”

    墨御尘别过脸来,淡笑看着她:“当初本王最想做的一件事,便是早日出宫开府立衙。这样便能免去很多的危险。”

    之前在京城,每一天都是在血雨腥风之中度过的。用枕戈待旦这个词汇来形容,也着实贴切。

    也难怪墨御尘睡得浅,这样的情况放在谁的身上谁也睡不着啊。

    眼看前面便要出了山谷了,墨御尘牵住马缰翻身上马:“再往前走不远便有供旅人歇脚的驿站了,咱们休息一晚,明天早上再起身赶路。”

    ……

    乡野之地的驿馆说是驿馆,也委实委屈了这两个字了。

    元向晚下马行至那所谓的驿馆前,看着面前这……着实寒酸的建筑物。

    破败的门扉一高一矮,就连门槛都被人踩断了半截。窗上门上糊着的油纸也破损了大半,隐隐有些泛黄,倒是扑面而来的一股寒酸气。

    她惊诧的指着这门面:“你说的驿馆,不会就是这个吧。”

    墨御尘抬眼看到了面前这幢寒酸的建筑物,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咂了咂嘴:“虽说本王也非常的不想承认,但似乎……确实就是驿馆了。”

    他抬了抬下巴,指向那幢破败草房子上挂着的匾额。一块已经开裂的木板上下至少裂出了一指长的口子,驿馆两个字都已经陈旧的开始发霉了。

    这驿馆还真是潦草的可以。

    赶到这一步,就算是在简陋也只能住进去了。

    墨御尘伸手在马臀上拍了一巴掌,骏马长嘶一声跑走,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他又摘了元向晚的一支金耳环,放在手上抛了抛走了进去:“店家,我们路遇劫匪,身上没有盘缠了,您看用这个抵房钱可行?”

    掌柜的听见墨御尘说身上没有盘缠,便头也不抬的接待,看样子像是转身便要将二人打发走了。

    可抬眼之间看到墨御尘递上来的是一枚金耳环,而元向晚身上的金银颇多,墨御尘衣衫上的纹饰都是用银线绣的,果然富贵无极。

    他连忙摆了一张笑脸,好生接过了墨御尘递上来的那枚耳环,递到唇边咬了一下。

    “这是纯金的?”

    “自然是纯金。”墨御尘看着对方:“这一只耳环足够我们住上几天了吧。”

    这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前后都是一片破败荒芜,就只有这么一家小店招待客人,显然是找不到第二家住处了。

    店家显然是看二人没有办法也走不了,此时便也坐地起价。

    “这位公子,别看我们这儿不太漂亮,但到底是官驿,安全的很,房钱自然也要比别处贵上一些。”掌柜说道:“你这金子,也就只够住一天吧。”

    官驿多数简陋,但也没简陋到这幅样子。

    更何况官驿本就是方便官员赶路居住的,一般收费都会比旁的驿馆略低一些。没想到这家驿馆,还真是敢漫天要价。

    墨御尘挑了挑眉梢,但是难得没有生气,而是将手臂搭在了柜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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