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征西记 >第14章 送佳人
    提起比大哥江森只大两岁的小叔山淼,郑征西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金朗姆酒的味道,以及他那不拘一格的个性,他对她纵容到鼓励她偶尔犯犯错,并且教她怎样做才不会被逮住,山淼爱说爱笑开朗外向,和他相处总是充满乐趣。

    在她10岁那年,他就唆使她品尝他酿制的金朗姆酒,只是一小杯,她当然不可避免的醉的一蹋糊涂,先是满面通红的傻笑,在爷爷家一望无际的甘蔗农场追着她的边牧小乖乱跑……

    印象最深的都是他纵容她做的那些有点儿离经叛道的事迹,让尚且年幼的她觉得惊心动魄,却又跃跃欲试……每次从凯恩斯的爷爷家度假结束回到悉尼,就让母亲觉得头疼,因为她变的更加顽劣机敏,也更加难于管束——全是山淼的功劳。

    想到这里,郑征西只觉得愁肠百结,心也揪在一起疼的慌,可能是为了较劲儿,也可能只想散发胸中的郁闷,她喝了一口酒,跟记忆中的味道不太一样。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哭的冲动,可又哭不出来甭提有多难受。她端起酒杯认真地闻了闻,又喝了一口。

    方承越看到了,也没阻止,两条粗黑的眉毛下的眼眸深沉,“你以前喝过酒?”

    洋人把不同种类的酒倒进不同形状的杯子,方承越知道郑征西喝的是烈酒。他手里也端着一杯烈酒。

    两种不同的烈酒在灯光下泛着不同的色泽。

    郑征西毫不在意的耸耸肩,脸上露出反叛和阴谋得逞般的轻笑,坦白道,“是啊,我10岁就喝过金朗姆。”

    “那么早?”方承越神色如常的问。

    郑征西点点头,“我爷爷家在凯恩斯有好大的甘蔗农场,他教会山淼用甘蔗酿造朗姆酒……”她看着手中的杯子,一边喝,一边挑剔的说,“山淼酿造的金朗姆比这个好喝多了。”

    方承越一下子就听出了重点,“是山淼让你品尝他酿造的酒?”

    郑征西用食指竖在双唇间,调皮的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只有那一次,我喝醉了耍酒疯,把他吓坏了。”

    “所以,这是你第二次喝酒?”

    郑征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喝完杯中的金朗姆,索性又叫了一杯。酒把心口烧的像着了火,那火又烧到脸上。她双手捧着发烫的面孔,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也多了起来。

    “为什么喝朗姆酒这么容易醉呢?”

    这话怕是喝高了才会问得出来,方承越说,“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回家!”

    他准备起身找小何安排车子。这么高级的酒店,肯定有接送客人的礼宾车。

    郑征西这会儿是清醒的状态,急忙阻止道:“不!我不要回家!”

    邻桌的郝莉见状,赶紧走过来,“我送赛琳吧。”她不知道他们谈妥没有,赛琳连续3个晚上跟她来酒吧,她母亲是不知道的。方承越是她父亲的私人助理,被他撞见了也不是好事儿。

    方承越没说话,板着的一张脸看不出表情,丰润的嘴唇只管抿着,方方正正的下巴透出一股不容置疑的笃定,虽然眉头都没皱一下,看她的眼神却有一种凛然的冷意。

    郝莉察觉了,就定住没动。

    郑征西歪着头,一只胳膊支在桌子上用手托着腮,对他露齿一笑,自然而舒展,“我今晚住在丽思酒店,如果你答应不告诉我阿爸,我就让你送我!”耍赖的意味明显,像是惯用的手段,并不是借着酒壮胆。她用英语说的,这时候还记得母亲教过她:即使只有一个异族人在场,如果可能,尽量说人家的语言。

    郝莉也听见了。

    方承越盯着郑征西红通通的脸看了很久,仿佛想确认她到底喝醉了没有,那明艳的容颜看上去娇美而清甜,又带着天真的茫然,她的目光朦胧,相当的撩人——尽管她对此一无所知。这样如梦如幻的眼神落在他脸上,殷切地期待着他答应她。

    方承越沉声道,“好!”中气十足,简短的一个字,听起来却铿锵有力。

    郝莉在一旁暗暗观察着方承越的一举一动,她敏锐地捕捉到他看她和看郑征西的眼神截然不同,总感觉他多少有些怪罪她带她来这种地方。

    他的态度清清楚楚的表明他不会让她把征西带走,虎口夺食的招数,郝莉想想还是算了。

    方承越走出去找小何,让他去和酒店协调安排车子,同时又交待他给蒲闻笙打一通电话,让他也去丽思,并言简意赅的说明他要蒲闻笙帮他打听的事情。小何领命去了。

    酒店很快就安排好了车子,停在酒店门外等候。郑征西和郝莉勾肩搭背的走出大堂。上车之前,她还又说又笑的扭着郝莉不放……

    钟和在一旁挤眉弄眼的小动作不断,方承越装作若无其事的视而不见。

    上了车,郑征西的酒劲儿才上来,她头晕脑胀的憋的难受,时不时要喘一口粗气才感觉舒服。

    从朗廷酒店到丽思酒店不远。

    小何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方承越和郑征西坐在后座,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车厢里前后坐了4个人。虽然刚从烟熏火撩的酒吧里出来,她的呼吸里也有些酒气,但她身上淡淡的体香还是稳稳地飘进他的鼻子里,像五月的玫瑰,丝丝缕缕的清甜沁入心脾。

    下车前,方承越隔着车窗朝外面看了看,从大衣口袋里翻出一个口罩。疫情期间,全世界都在提倡人们用口罩,他出门在外,口罩是必备品。

    方承越把口罩递给郑征西。她已经有点醉了,虽然还认得出他,也知道自己要回酒店,意识却介于清醒和模糊之间,反应就有点慢。

    “把口罩戴上,进酒店的时候,就不会有人认出你。”

    “我不戴!”郑征西推开方承越的手,满脸不在乎的说,“我不怕被人家认出来。”

    “乖!如果你不想有人向你妈告黑状,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深更半夜还到处乱跑,总归不好。”方承越低声劝道,用一种近乎哄吓孩子的口气,又说了句设身处地的替她着想的话。

    郑征西听了,果然不再反对,感觉他是在帮她善后似的,乖乖的把口罩戴上了,只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一双明媚的大眼睛。

    原来她也有老老实实的时候,他看得出她母亲是她的软肋。

    口罩内里是柔软的沙布,有一种清冷的森林木香,隐隐约约沾染了他身上的味道,还夹杂着雪茄的香醇,像爸爸常抽的那一款雪茄,很好闻,郑征西用鼻子吸了吸。

    车厢里很安静,她不想说话,他也没有存心找话说。两个人心有灵犀似的保持着沉默。

    司机刚把车停稳在丽思酒店的大堂门口,两个侍者马上走过来给他们开车门。

    郑征西坐在车上没有动。

    方承越先下车,一双长腿稳稳落地,往四周看了看,又绕到郑征西这一边,高大壮实的身体微倾着,把手伸给她,让她扶着下车。这是一个很绅士的举动,她没有抗拒。

    一个侍者用戴着白手套的手贴着车子门框的上沿,以防她下车的时候头被碰到。

    见她能自己走,方承越就跟在她后面两步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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