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征西记 >第94章 于归
    是很简单且寻常的西式婚礼。

    已经是盛夏,但乡下的气温却十分凉爽舒适,即便穿着晨礼服,方承越也不觉得热。

    湖边微风习习,香风阵阵,举办婚礼的露台处,一道拱门上爬满了红玫瑰,观礼的亲友们分别坐在拱门外面两边的白色椅子上,中间的过道铺着红地毯。

    等待新娘子的过程中,方承越四处看了看:郑家庄园里到处鲜花盛开,不远处那栋上个世纪乔治风格的三层红砖宅邸大门外是一个圆型的喷泉池,四周散列着各式各样的雕塑……湖中央也有大型的喷泉,举步是景——却皆是西洋景观。

    方承越的脑海里闪现出方园的东方园林景观,和这个西式庄园是如此不同——他还是更喜欢方园,不知道在方园一隅,建一栋西式小楼会怎么样……几个天使一样的花童提着花篮嘻笑着,3岁半的素素已经能讲一些简单的英语,神气活现地站在一堆洋花童中间,毫不怯场……方承越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朝她笑了笑。

    方承钰怀里抱着的小傅霖忽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儿,引来宾客善意的笑,徐志闲很自然的坐在她旁边,一双温和的眼睛却在看小傅霖。

    婚礼的乐曲响起来,郑征西穿着款式简单且保守的白色圆领长袖礼服,压在钻石头冠后面的头纱拖在身后的红地毯上,挽着她父亲缓缓沿着一级又一级的台阶,穿过凝望着她的亲友,走到方承越面前。

    从郑宝安手上接过征西的手,透过一层薄薄的面纱,方承越看到她端丽沉静的脸上除了有羞赧,也有一股毅然之态——曾经有些叛逆的少女像变了一个人,仔细一看,她还是那个她,仿若初见。他想到之前在给她父母磕头的时候,她也是这副神色。当时她母亲的现任夫君并不在场,和郑宝安一道儿安安稳稳地并排坐着,活脱脱一对老夫老妻,她似乎深受触动,她母亲也是……交换戒指后,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揭开她的头纱,并吻了她……

    坐在前排的赵立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忽然之间长成大人的女儿,连自己也不由得佩服她的沉着。总觉得她顺从她父亲的意愿订婚、成婚,带着一种成全——对她这个母亲的成全,一个于归的成熟女子不再需要母亲……她看了看另一排椅子上的孩子父亲,跟她的忐忑不安相比,他反而显得如释重负……

    一对新人一起开香槟、切蛋糕以及喝合卺酒,这一幕幕的画面,都被蒲闻笙的镜头悉数捕集。

    宴席结束后,天还大亮着,赵立之悄声提醒征西道,“该回城里了!”

    肯辛顿的房子作为嫁妆,现在布置成了他们的婚房。

    征西听见母亲催她走,这才有些慌了神,抱着赵立之的胳膊,不肯放手。

    赵立之轻轻拍拍女儿的手,忍不住悄声笑道,“今天瞧着你全程超水平发挥,还以为你大个人了,不再需要你阿妈了。”

    征西撒娇,故意无理取闹,“需要,今天最需要,阿妈,你陪我回城。”

    “糊涂话!”转脸看了看正在听郑宝安讲话的女婿,一副恭敬受教的模样,赵立之看出女儿紧张,温柔地安抚道,“虽然你阿爸一手促成了这门亲事,但你可是姑爷自己挑的,我瞧着他比你阿爸年轻时还要沉稳,也是个有品的人——”顿了顿,细细声附在征西耳边交待……

    征西顿时觉得母亲想多了——洞房那啥的,她可想都没想过。再说,她一个学艺术的,什么样的男子的身体没见过——美术馆里、画廊里、广场上……到处都是,甚至偶尔出现在教室里的真人男模特。

    征西忍不住朝父亲和方承越看,刚好沃克勋爵叫走父亲,伴郎钟和得了空立马凑过去,征西多少有些了解钟和的脾性,在他扭过头来之前,她转移了视线。

    见方承越额上出了汗,钟和笑嘻嘻的打趣道,“嗳哟!都还没有运动,就开始流汗啦?”

    钟和不是唐大同,他的脸皮子厚多了,而且越驳嘴越来劲儿,方承越对钟帮主的揶揄不加理会,直接忽略了。

    蒲闻笙手上端了一杯酒,加插进来,“你们在说什么?”

    “去去去!”没等到新郎回答的钟和正打算继续把他架在火架上烤,斜了一眼一脸好奇的蒲闻笙,嫌弃的驱赶他,“一边凉快去,我们说的——少儿不宜!”

    蒲闻笙一笑,“什么少儿不宜?我是成年人,讲来听听,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没想到这个英国佬也这么厚脸皮,赖着不肯走,钟和正要说什么,郑宝安朝这边喊了一声,“阿越,要回城了!”

    住在城里的年轻人已经陆续离去,嚷着还要到新房热闹热闹。

    两母女走在前面,郑宝安和方承越走在后面,征西听到父亲还在讲一些祝福兼嘱咐的话,长戏的很——原来父亲也有啰嗦的时候,像在完成交接手续一样,方承越连声道是,似乎一点也不嫌烦。

    不用回头看方承越的表情,征西也知道他照例是一副恭顺的模样。

    车子停在大门外圆型的喷泉池旁边,司机已立在车门外候着。

    郑宝安和立之把一对新人送上车。

    上车之前,方承越再三肯请岳父岳母,“阿爸,阿妈,您二位先进去!”

    郑宝安笑笑,坚持要目送他们。车子开出去好远,征西还看见她父母站在原地,像两棵树……

    徐志闲、钟和、蒲闻笙等人比他们先到,已经在楼下的酒吧间喝开了。

    郑征西先回了房间。

    西式洞房不是红彤彤一片,只用了一些红玫瑰、花烛和气球来点缀,倒也不乏喜洋洋的氛围。环视了一圈——这里原本就是自己的家,不过她现在成了女主人。

    “少奶奶!”陈妈换了一件暗红色的斜襟棉衫,含笑端着一碗红枣百合莲子红豆沙汤走进来。

    听到陈妈很自然的改了称呼,征西一时半会有些不能适应这个身份的转换,笑了笑,接过碗。

    征西吃出用来提香的陈皮的味道——岭南人朴素的智慧,体现在一碗普普通通的汤水里。征西觉得有些甜,晓得这碗甜品的寓意,又不好意思只吃一半,在陈妈的注视下,老老实实把甜品吃完。

    方承越上来后,没在新房里看到征西。他想了想,也不着急,先在浴室从从容容洗了澡,换上睡衣,才走去征西原来的睡房。

    “西西!”方承越在门外喊了一声。听见里面有响动。

    征西从里面给方承越打开门。

    他看到她穿着一件汉服式样的真丝交襟长款素色睡衣,只露出脚背。

    “西西,你走错房间了。”方承越一边说,一边从头扫到她的脚,她光着脚踩在地板上,粉嘟嘟的脚趾在原地不安的动来动去。

    看出她既害羞又紧张,方承越却不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她。在她没准备好的时候,他不会怎么着,但总得找补回来点什么。自从一年多前在纽约和她重逢,她的音容笑貌已经折磨了他很多个日日夜夜。

    “这是我的睡房。”

    “我们是新婚的夫妻,当然要一起度过洞房花烛夜。”方承越低声提醒道,嗓子有些沙哑。

    “打住!”洞房花烛夜——哪有那么快?现在还能反悔么?

    方承越问的一本正经:“难道你想让我一个人睡?”不能置信的样子。

    还来不及回答,只觉得两人似乎越靠越近,闻到方承越身上的酒气,征西更加心神不定,忍不往后退了一步。

    方承越又上前一步,双手停在她的肩头,头一低,在她垂下眼睛前,飞快地在她的唇上印了一个吻。

    脑子里嗡的一下,征西顿时乱了方寸,一心想挣脱他的禁锢,用手一推,方承越没防备她的气力这么大,一个踉跄,顺势就把她揽在怀里。

    他一双温暖的大手握住她的腰,在这静谧的夜晚,征西甚至能感觉到那略微粗糙的手在来回搓磨真丝面料时产生的细微嘶嘶声……他的手从她的腰间伸进她宽大的袖子里,握枪的位置有薄薄的茧子——从戎的手强悍有力,此刻却温柔又轻缓。

    在一阵颤栗后,征西强作镇定,抓紧时间提出她的要求,“我今晚想睡自己的床。”

    “好!”方承越喃喃应了一声,朝征西微微一笑,径直往床上走去。

    这么大的人还耍起了无赖,征西简直没眼看,她上前喝止他,“嗳!站住!”

    方承越当然没听她的,往床上一躺……

    婚礼虽然举行了,她也成了他的妻。只是这一趟行程是挤出来的时间,非但不充裕,可能还要提前回国,方承越在黎明的一片曙光照进来时候,看着身边熟睡的征西,以及用红玫瑰和气球点缀的新房,不能确定在回国之前,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赢得她身体对他的信任与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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