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征西记 >第104章 侠骨柔肠
    又折回维多利亚道,游行的队伍已远去,宽阔的街道畅通无阻,两边尽是各式各样的西式建筑……郑征西恍惚中以为仍身处于异国的都市,那来来往往的行人和人力三轮车又把她拉回现实。

    “征西,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了。”车子在皇宫饭店门外停下来,候完璧还拉着郑征西的手,不肯放。

    “举手之劳!”郑征西笑笑,“你还是想想怎么善后吧,是一走了之,还是回家解决问题。”

    候完璧吞吞吐吐地说:“我,我懂的,你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出手相助……要是,要是我再玩消失,我哥哥们肯定会找你们的麻烦。”今天早上出门,借了一家钟表行的电话打电话给发小,发现东窗事发,明知道今天出行注定凶多吉少,但既然心定已定,总想试着挣扎一番……

    “你误会了,我不怕他们找麻烦——”郑征西说不下去了,不知该如何安慰候完璧。想想自己的婚姻一开始也非她所愿,只是当初为了脱离母亲的管束才顺手抓住一桩婚约当遮掩,当然如果她强烈反对,父亲是绝对不会强迫她的——感觉上和候完璧的情况大相径庭,所以无法感同身受。

    郑征西隐约明白,候完璧孤勇的行为在当前世道是走不通的,男方要是真的闹起来,她父兄们肯定吃不了兜着走……毕竟萍水相逢,她也只能暂时帮她解个围,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候完璧被兄长们抓回去毒打一通吧。自个儿在国外长大还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呢!这个姑娘也太口无遮拦了,可见家庭情况也是复杂的。

    把候完璧送到皇宫酒店门口,郑征西下车前问王师傅要了立之公馆的电话,交待她有事按上面的电话找她。

    刚转身准备上车,一个教员模样的男子却走上前搭讪,“这位小姐姐,我瞧着您戴玉好看,我有一个玉簪子,因手头紧,想尽快出手。”

    郑征西扭过头,看着这个30岁出头的男子:穿了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衫,却干净得体,面容温和,举止从容文雅,身上自有一番读书人的气度。即使上前兜售,也不会让人感觉怪异而心生排斥。

    为了配身上那件墨绿色的汉服外套,郑征西今天特意戴了一条翡翠玉项链,隔一段用一颗镶金的红宝石点缀。佩戴玉饰的习惯从小受母亲的影响。小时候母亲总喜欢在她的脖子上挂一块玉佩,再大一点,又给她戴玉镯子、玉头饰……郑征西有很多玉首饰和摆件,因为父亲也喜欢帮她收集一些玉制的小玩意儿。

    西人不兴戴玉,虽时常有人赞她佩玉好看,但绝大多数西人都不清楚那玉项链的来历。面前的男人知道,“小姐姐,您瞧瞧我这个玉簪子,虽然不及您戴的翡翠朝珠,但光看成色也知道是个上品。”

    从他手上接过这个青玉桃福纹簪子,郑征西见那玉簪子上的桃福纹玲珑剔透,一看就是个稀罕物。

    郑征西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女孩,正从长衫后面悄悄挪出半张脸,一双乌黑的眸子怯生生地瞅着她。郑征西一愣,脸上不禁露出和善的笑容。面前这一大一小的容貌很相似。

    “这是小女——八宝,叫小姐姐。”教员模样的男子说着,手稍微一使力,把藏在他身后的小女孩拉了出来。

    那孩子满脸通红,大大方方叫了一声小姐姐,声音轻柔却有些沙哑,带着鼻音。

    郑征西半蹲着,同她打招呼:“小妹妹,你好!”一手扶住膝,一只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她的额头好烫!这孩子分明在发烧,怪不得脸红通通的。

    看出她父亲的窘迫,郑征西不动声色地收回手,“这玉簪子我要了,多少钱?”她父亲希望她买他的玉簪子,为了给孩子治病。这人有知识分子的风骨,想来断不受人施舍。

    “这个玉簪子,跟小姐姐您有缘,您看着给。”

    “两条小黄鱼成吗?”这次回国,英镑没带多少,这几年又没机会接触国内的银钱。只是父亲在伦敦的那半年,口中常提到大黄鱼、小黄鱼,说金条如今在华夏是硬通货。

    小黄鱼就是一两重的金条。郑征西记得谈画眉说过5根大黄鱼就能换到北京一栋地段儿好且又象样的四合院。后来还同父亲探讨过,他也说一条大黄鱼值三四百元。那么,一条小黄鱼大约能换大洋三四十元,应该够解这位父亲的燃眉之急。

    年轻的父亲连声说:“不不不,太多了。”这玩意儿拿去当铺,顶多能换10块大洋,没想到自己竟然踩了狗屎运。

    “这玉簪子既然跟我有缘,它的价值应该由我说了算。”郑征西说话的时候,何曙光已经拿了两根小黄鱼递到他手里。

    只是那女孩的父亲死活不肯接受,力气又不如何曙光大,最后那两条小黄鱼还是成功易主。

    推推搡搡中,很快又招过来两个巡逻的洋捕上前查视,其中一个洋捕看了看王师傅,又把询问的目光停在郑征西脸上。

    郑征西用英语同他说,“不妨事。”他们确认那带小孩的男人不是在招摇撞骗,才离开。

    皇宫饭店一楼临街的咖啡厅里,两个衣着讲究的俊男美女相对坐在靠窗的位置,望着郑征西上了车子,直到车子消失不见才收回视线,他们静静地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彼此的目光里都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愫。

    一想到坐在对面的男人跟女人打嘴仗的时候真是一把好手,像只公鸡一样非要把母鸡啄得体无完肤才罢休,冷酷无情,张丽莎对他很是忌惮。

    “这个女人圣母心泛滥呀,这才刚上岸,就管得这么宽,世道这么乱,她管得过来么,她以为她是谁呀!”张丽莎打破沉默。

    “人家侠骨柔肠,理当令人感佩呀,这你也瞧着不顺眼?没想到张大小姐这么没有同情心,温婉的模样果然是装出来的。”金昆廷懒洋洋地说,神色和语气一点也不掩饰他的不屑。这个女人处处端着扮淑媛,可连该不该生气都要拿捏一番,那就太无趣了;郑征西恼起来翻脸比翻书还快,却光明磊落、不拘小节、是一个爱憎分明的性情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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