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开挂我骄傲了吗 >225、天价代言合同
    “死神特训营”的事不用着急,毕竟科比和王大林要“摇人”,人家总还是得过几天才能来……现在休赛期才过去多久?谁还能像科比似的天天苦练?

    趁着6月29日有空闲,科比上午就匆匆出了门,他此行是为了租球馆。

    他要租的这座球馆就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距离洛杉矶市区大概只有三公里左右……前几年夏天科比都在这里练球,早就和学校的高层很熟悉了。

    科比出去之前给了王大林一把钥匙,这是他在洛杉矶北部“太平洋栅栏”老宅的钥匙。

    今天对于王大林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他必须暂借科比这所老宅子招待来自国内的客人……“李宁”公司的董事长李宁以及随行人员。

    两年未见,李宁外表看上去没什么变化,不过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气势却比以前强多了,看来这两年“李宁”公司迅猛发展,李宁这位当年的“体操王子”是愈发财大气粗了。

    王大林和施瓦茨早已恭候多时,看到他们来了,于是主动迎上前去。

    王大林和李宁亲切地握了握手,笑着道:“李叔,你们要是再不来,我可就等不及了!”

    李宁闻言之后笑道:“臭小子,你等不及了还想干嘛?去签‘耐克’还是‘阿迪达斯’?”

    王大林笑道:“我哪敢啊?不怕国内的球迷骂我是卖国贼吗?”

    李宁忍不住哈哈大笑:“哪有那么夸张?最多也就说你小子不爱国嘛!”

    王大林笑道:“我可是很爱国的,今年9月亚锦赛我都还得回去打呢!”

    李宁没有接他这个话茬,反而是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有些纳闷地道:“你小子还挺节俭嘛?我还以为你会在比弗利山庄买房子呢!”

    王大林笑道:“这房子可不是我的,只是找朋友暂时借住几天而已。”

    李宁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就说你小子挣了那么多钱,怎么会买这么低调的房子?”

    位于洛杉矶北部“太平洋栅栏”的老房子是科比刚进联盟那年买的,作为一名NBA新秀的住所当然是很不错,可按照科比现在的身家,那就显然太低调了。

    一行人进屋后,王大林给大家端上了解暑的冰镇果汁。

    李宁喝了一口之后首先道:“之前我们和杰夫已经基本谈妥了,现在就是最后确定一下细节!”

    说完他向随行人员使了个眼色,那人赶紧从公文包里掏出厚厚一叠文件来,分别递给了王大林和施瓦茨。

    其实“李宁”这边从5月份就和施瓦茨开始了续约合同的商谈,上次王大林只签了一份2年800万美元的合同,虽说是加了5%的球鞋收益分红,可相对于王大林目前的地位,显然这份合同实在是太小了。

    这次“李宁”可以说是大出血,直接给王大林开出了7年7000万美元的天价合同金额。

    不过施瓦茨的态度非常强势。

    他明确表示新科状元秀勒布朗.詹姆斯现在尚未踏足联盟,与“耐克”签的合同金额就已经高达7年9300万美元,王大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受比詹姆斯更低的价格。

    要知道,王大林在过去两年已经拿到了一个MVP和两个FMVP,他是已经在联盟证明了自己的超级巨星,怎么能够连一个菜鸟都比不过?

    可现在才2003年,7年9300万美元是个什么概念?

    姚铭和“锐步”签下的所谓“天价合同”只有7年5000万美元,每年不过才700万美元多一点罢了。

    科比和“耐克”的球鞋合同也才5年4500万美元,也就是刚好每年900万美元。

    而詹姆斯这个7年9300万美元的合同,平均每年可是高达1328.6万美元,比王大林新赛季的年薪还高!

    施瓦茨要求王大林的续约合同金额比詹姆斯还高,虽说以王大林的实力和已获得的荣誉不能算是狮子大开口吧,可这么高的要价还是让“李宁”公司这边的人差点直接拒绝。

    所以双方这次的谈判曾一度陷入僵局,最后还是李宁本人亲自出面,才算让谈判变得顺利起来。

    经过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王大林即将签订的续约合同金额为7年1亿美元……而且还要外加8%的球鞋收益分红!

    不算那些球鞋收益分红的话,每一年就是1428.6万美元……呃,实在是个很夸张的数字!

    在即将到来的新赛季,除了凯文.加内特、沙克.奥尼尔、拉希德.华莱士、阿兰.休斯顿、克里斯.韦伯和已宣布退役的肖恩.坎普,再无一人的年薪能比这个数更多,就连艾弗森、科比这样的大牌球星都不行!

    其实这次李宁亲自来洛杉矶一趟,主要还是要跟王大林本人确定合同中的几项特殊条款,其中惩罚条款共有三项,分别是:

    第一、合同期间王大林每个赛季场均得分都必须达到30分以上,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扣除王大林当年合同收入的30%;

    第二、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至少拿到一次常规赛MVP,如未能达到,则“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500万美元;

    第三、合同期间,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总销售额必须超过5亿美元,如未能达到,“李宁”公司有权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后一年收入中扣除900万美元;

    不得不说,这些惩罚条款确实极为苛刻。

    首先看第一条,单赛季场均得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从2003-2004赛季往后数七个赛季,除了2005-2006赛季场均得分达到30分以上有3个人,其他各赛季都只有一个……甚至2003-2004赛季的得分王麦迪场均得分才28分!

    不论在这个时代还是后世小球时代,如果一名球员的场均得分能够达到30分以上,基本上已经铁定可以拿下得分王了。

    难度大吗?

    确实是相当大!

    不过“李宁”公司这边跟施瓦茨谈判的时候也有话说啊?

    王大林上个赛季场均得分就有32.76分,已经证明了自己超强的进攻能力,“李宁”公司提出场均30分的要求虽说难度很高,可总不能说是故意为难他吧?

    再看第二条,七年合同期间王大林必须拿到至少一次MVP,如果拿不到就会被扣掉500万美元。

    表面上看好像挺难,毕竟NBA历史上有很多全明星级别的球星一辈子也没拿到过MVP……比如目前的“联盟第一控卫”贾森.基德,别看他好像挺牛逼的,实际上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没拿到过MVP!

    要不然,国内著名篮球评论人士徐靖宇评价球星的历史地位时,又怎么会把史蒂夫.纳什排到贾森.基德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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