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后她在大佬圈爆火了 >104 三爷追妻路上一大突破
    “你怎么会在这?”

    凌墨羽睫微颤,以眼神示意秦北冥先松开她的胳膊。

    秦北冥见她面色微醺,倏然蹙起了眉,沉声问道:

    “又喝酒了?”

    凌墨总感觉他的口气像是在管教小孩儿一般,便也没准备搭理他,兀自挣开了被他紧紧攥在手心的胳膊,声色清冷:

    “别出声。”

    秦北冥显得有些生气,尾音微微扬起,“你是把老史的话当耳旁风了?他说了特殊时期不能喝酒,不然下次会更痛。”

    “这么点事儿值得你大动肝火?”

    凌墨见秦北冥的口气愈发严厉,费解地反问着他。

    今天早上,他就已经莫名其妙地对她发一次火。

    难不成,他又要开始甩脸子?

    秦北冥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显得过于激动了些,微微侧过身,稍作冷静之后,这才追问道:

    “是不是凌云龙让你喝的?他到底想做什么?拿自家女儿换融资?”

    “你小点声儿,别被人听见了。”凌墨显然是被秦北冥缠怕了,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他门外还杵着个人。

    秦北冥却没了耐性,猛地上前逼近了一步,直接将她逼退至洗手台前。

    凌墨碍于他迫人的气场,骤然生出了夺门而出的念头。

    不过,秦北冥并不打算给她逃离的机会。

    他单臂撑于洗手台前的镜子上,俯身定定地看着面容清冷的凌墨,“是不是遇上什么麻烦了?可需要我帮忙?”

    凌墨瞅着近在咫尺,双瞳中藏着点点欲念的秦北冥,局促地咽了咽口水,显然是有些招架不住这扑面而来的荷尔蒙气息。

    她不动声色地移开了视线,低声回道:“我没喝酒。再者,外面那人,我自己就能解决。”

    秦北冥见她这般言说,便知是自己多虑了。

    只是,就算她不需要他的庇护,他还是忍不住去关心她。

    停顿片刻后,他又开口询问道:

    “肚子还疼不疼?”

    “不疼。”

    凌墨狂抽着嘴角,完全没想到秦北冥这么啰嗦。

    问了一遍又一遍!

    究竟要她回答上多少遍,他才肯罢休?

    事实上,秦北冥单看她此刻的模样,就知她的身体并无大碍。

    之所以总是问起,除却不放心,更多的是想要让她知道,她并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她家里人从未关心过她不打紧,他会一点一点补上所有的关心和温暖。

    与此同时,守在门外的李总等得不耐烦了,叩门声一声比一声重,“凌小姐,怎么还没出来?”

    “快了。”

    凌墨估算着苏毓赶来所需要的时间,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开始磨拳霍霍,准备一拳揍晕那色迷迷的李总。

    然而,她的手还没触碰到门把手,秦北冥竟再度出声叫住了她:

    “等等,这个给你。”

    说话间,他忙从裤兜中掏出了一条精致的镶钻发带。

    凌墨狐疑地睇了眼他掌心中的发带,轻问:

    “做什么?”

    秦北冥自然不愿告诉她,他其实是想要她头上的皮筋,沉默了好半晌,也编不出来一个合理的理由。

    情急之下,他只得闪烁其词地解释着:

    “你头上的皮筋起球了,我看不惯。”

    “这有什么?能绑就行。”

    凌墨倒是从未注意过这样的细节。

    对于像她这样鲜少拍照,鲜少照镜子的人来说,愿意花心思扎个马尾已经顶天了。

    再有就是,秦北冥手中的这条发带看上去似乎很昂贵。

    发带上的镶钻不像是假的,看起来倒是比真的还真。

    俗话说,无功不受禄。

    她可不打算收下这么贵重的东西。

    秦北冥好似猜到了凌墨的心思一般,特特补了一句:

    “发带上的钻都是水钻,不值钱。”

    “你们秦家人怎么这么喜欢赠人礼物?”

    凌墨颇为困扰地看向秦北冥,见他坚持,终是接过了他手中的发带。

    她正打算将发带往衣兜里塞去,秦北冥适时地攥住了她的胳膊,煞有其事地道:

    “一物换一物。发带换你头上的皮筋,可算公平?”

    “你这纯属强买强卖...”

    凌墨被他这一番神操作整得无语至极。

    要不是碍于洗手间里不好施展拳脚,她还真想痛扁他一顿。

    有病在身,就能这样玩赖皮?

    “我爷爷赠予奶奶的第一样礼物,就是一根皮筋。可惜,那根皮筋已遗失多年。我瞅着那根遗失的皮筋和你头上的这条有点像,这才冒昧地开了口。你要是觉得不妥,大可拒绝。”

    秦北冥为了得到凌墨头上的皮筋,正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于还搬出了已亡故多年的秦老爷子。

    “你没在诓我?”

    对此,凌墨始终持怀疑态度。

    “我怎么可能诓你?”秦北冥并没有正眼瞧她,只因这丫头的眼神极其犀锐,稍有一个不自在,就有可能被她看出破绽。

    “真是拿你没办法。”

    凌墨无奈地摇了摇头,眼见着苏毓马上赶到,未免节外生枝,只得解下头上的皮筋给他递去。

    “多谢。”

    秦北冥接过了皮筋,二话不说便将其戴在左手手腕上。

    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一瞬,他甚至觉得这根起球的朴实皮筋,比价值百万的腕表更好看。

    事实上,他之所以对凌墨头上的皮筋这样执着,纯粹是因为不日前听秦老夫人说,女孩儿但凡是愿意将自己戴过的皮筋戴在异性手上,就意味着她已经将那人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

    虽然,他至今分不清自己对凌墨的感觉算不算得上喜欢。

    但毋庸置疑的是,他对她确实有些好感。

    既是如此,要她一根皮筋也不算过分吧?

    凌墨见秦北冥盯着手腕上的皮筋傻傻发笑,更是满头黑线。

    像他这么奇葩的男人,她还真是第一回见。

    买杯子,要挑最粉的。

    发带,挑的也是粉色系的。

    买卫生棉,外包装也是清一色粉嫩嫩。最过分的是,他居然还和助理挨个拆包观瞻。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不是说看不习惯她起球了的皮筋么?

    既然看不惯,为什么还要将其戴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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