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在北大学考古 >第153章:这次真不是一颗开花的树
    (重复章节,还没写完。)

    “Ithinkofthee!--mythoughtsdotwineandbud!”

    苏亦刚刚念完,众人就有些懵逼,啥玩意?

    苏亦也意识不对劲,连忙解释,“抱歉,抱歉,这段时间经常背英文版了,下意识脱口而出,我给大家朗读一下中文版,好不好。”

    这一次,没有那么齐声回复。

    有人说好。

    有人说不好。

    甚至,还有人提议,苏亦中英文都来一遍。

    苏亦有些求助似的望向李志虹,没想到这为中文系的才女,竟然不嫌事大,说,“早就听说小师兄英文很好了,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不过小师兄要是能中英文都来一遍,就更好了,大家都好奇,用英文朗读诗歌,是怎么样的!”

    既然如此,苏亦也不拒绝,反正也没花多少时间。

    “那我先朗读英文版吧!”

    苏亦刚说完,就有人举手。

    “同学请说。”苏亦示意他说话。

    “小师兄,能先在黑板上给我们写一下英文版原诗吗?不然,我们听不懂。”

    苏亦说,“抱歉,是我考虑不周,我先给大家写一下原文。”

    说着,拿着李志虹递过来的粉笔开始板书。

    “Ithinkofthee!--mythoughtsdotwineandbud

    Aboutthee,aswildvines,aboutatree,

    Putoutbroadleaves,andsoonthere‘snoughttosee

    ……”

    他用的意大利斜体,当年考研,为了提高卷面分,他有特意练习一段时间的英文字帖。

    在横水体跟意大利斜体之间摇摆,最终选择意大利斜体。

    横水体太不符合他的书写习惯,虽然干净漂亮整洁,但写的太慢,于苏亦的性格不符。

    粉笔不停的在黑板上刷刷的写着,速度极快。

    很快,十四行诗句就被他写完。

    《我的棕榈树》这个诗歌名字,是翻译后加上去的。

    一开始没有这个名字。

    这首诗出自一本诗集《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直译为《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因为勃朗宁夫人写过关于一对葡萄牙爱人的抒情诗,勃朗宁很爱这诗,常把妻子叫做“我的小葡萄牙人”的缘故。

    是勃朗宁夫人与勃朗宁相爱之后到之结婚之前写下的。

    勃朗宁读过之后,欣喜地称之为莎士比亚以来最美的十四行诗。

    一开始,勃朗宁夫人写完这些诗歌以后,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给别人看,更不要说发表,只局限于朋友之间的分享,最终,这诗集就在那年由她的朋友印行了少数本子,未标书名,然后,流传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叫十四行诗,因为这就是一种欧洲抒情诗体,跟国内的五言七言差不多。

    彼特拉克、莎士比亚、普斯金等人对十四行诗的发展推动都有着重要的贡献。

    前段时间,在周一良先生家中,苏亦读的最多的就是十四行诗。

    十四行不多不少,合适书写。

    苏亦写完,众人鼓掌。

    站在旁边的李志虹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的字体。”

    用过粉笔写字的人都知道,粉笔跟钢笔它不是一回事,钢笔字能写的不错的人,用粉笔写字不见得就能写好,这玩意得多练。

    显然,苏亦是有练过的。

    漂亮是漂亮,谦虚还是要谦虚。

    苏亦谦虚道,“只是入门。”

    他在书法上,也确实是入门,天赋还可以,但没有时间去专研深入,这些都属于童子功,小时候,跟老爷子学的。

    很小的时候,刚刚会拿东西的时候,就在老爷子的书房拿着毛笔鬼画符,后来长大了,也学过一段时间,后来上大学以后,就荒废了。

    但功底还在,拿来就可以用。

    毛笔如此,粉笔也是如此。

    李志虹说,“我都后悔让小师兄你写在黑板上了,这东西拿不走,还要被擦掉,要是能写在宣纸上就好了,到时候,咱们都可以贴到三角地里面去,让大家欣赏一下小师兄书法,顺便分享这首诗。”

    苏亦说,“这不难,一会活动结束了,我帮你们再写一副就可以了,咱们现在先读诗,好不好。”

    “好!”

    这一次,不需要李志虹起头,大家都不约而同说好。

    “……

    Exceptthestragglinggreenwhichhidesthewood.

    Yet,Omypalm-tree,beitunderstood

    Iwillnothavemythoughtsinsteadofthee

    Whoartdearer,better!Rather,instantly

    ……”

    苏亦读完,台下有一阵热烈的掌声。

    以及各种夸赞的声音。

    “感情很投入。”

    “英文发言好标准。”

    “小师兄好厉害。”

    “不愧是我们家的小师兄。”

    最后一句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出自于王讯跟张新之口。

    方灵忍不住推了推旁边的黎新叶,“以前,我一直觉得你叶子你就是天才,现在发现,还有更妖孽的。”

    黎新叶苦笑,“我算什么天才啊。”

    “叶子,你可不能妄自菲薄,刚读完高二就跳级参加高考,还考上咱们北大,你怎么不是天才了。要知道,你可是咱们中文系年纪最小的学生。”方灵说道。

    黎新叶指着台上的苏亦,“我这17岁算什么,人家今年才15岁就是研究生了。”

    要是苏亦知道,估计大跌眼镜。

    因为他一直以为黎新叶二十好几,哪里想到人家还是个花季少女。

    所以要怪就只能怪77级高考是个神奇的存在。

    神奇到程度,一共有超过13届的考生。

    包括从1966年到1977年这些届,另外还有78届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提前参加的,所以13届的考生一同进入考场。

    实际上有部分65届的落榜生也参加了高考,而且都考上了,实际上还不止13届。

    当时原计划招20万人,后来是因为考的人太多,570万人考,还有相当部分是优秀的,最后是扩招,扩招以后增加了6.3万人,所以是27.3万人,录取率是4.8%,这个在中国高考历史上是最低的。

    这么多人里面,偶尔出现几个天才,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黎新叶跟方灵在感慨苏亦的妖孽,实际上,其他人也在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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