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快穿系统反派boss至上 >第797章 欢乐小僵尸至上5
    这次笙歌吸取教训,带着丑娃子慢慢靠近。一有不对劲就扛起跑回来。

    很快,两人能克制欲望入村。

    但是克制是没用的。

    笙歌自己也受不了獠牙生痒,见到猪圈里几只小猪窝在母猪身上吸奶,扭头扑过去。

    两只僵尸如小猪吸奶般吸血。很快,母猪便成死尸。

    丑娃子眼又红了,盯上了旁边的牛。

    笙歌怕出事,扛起丑娃子跑回山里暴打。

    这件事还是在村里引起哄动。

    那几只小猪咬伤了不少牲畜,而被咬的牲畜也引起暴动。

    吃过母猪肉的人也变得疯狂,见人就咬。

    村里认为得了狂犬病,将那些牲畜与被咬的人全部烧死了。

    笙歌在山里听到山附近做农活的村民讲述,心里记住了:咬的任何东西都要烧死。

    她也不再带丑娃子出去见世面,依旧呆在墓穴里睡棺材。

    墓穴是家,棺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两只僵尸依偎在一起,渡过了许多岁月。

    睡醒磨牙,无聊了扔刀下去玩水,玩了一会儿回去睡觉。

    偶尔,会给在他们墓上乱撒尿的山户、孩童一点教训,现身惊吓一番,或者跑到对方家里吹阴气让人生病。

    他们默默地守着自己的家,也默默地护着山中生物。

    在山林经历大火,召唤阴雨下雨。

    在山下村民遭遇土匪、敌军袭击时,下山杀人。

    直到,一千年后的现代,他们的山被划作自然保护区。

    墓穴所在的山是核心区,不在游览区。

    但山后的瀑布是保护区的一个亮点,对山处开发了一条线路观看。

    天天被人盯着屁股观看,不能去玩水,也不能在瀑布后磨牙,生活完全被打乱。

    两人商议着还是出去住。

    左右,他们都已成年。

    一千年的孩童期换来了现在的强大。

    身体早已正常人类一般无二,不惧阳光,也不惧天地道法。

    笙歌也想起来自己的所有,天天对系统阴阳怪气。只要系统开口就呛声。

    系统已经习惯性关机下线。

    两人捡了附近村民的衣服,以山户子女给自己办了户口。

    借着保护区经济,两人合伙办起来民宿,很快因为两人出色的容貌和好脾气赚得了第一桶金。

    村里有许多人想给二人说媒。不是被笙歌暴脾气发作吓走,就是被丑娃子盯走。

    丑娃子给自己取了一个名,燊。好像是他生前的名字,但姓什么他不记得了。

    落户的时候,随了村里的姓,叫孙燊。

    笙歌叫孙笙歌。

    两人将资金当本金,很快办旁边办了一家酒楼,请人打理。民宿也交给信赖的人打理,每年只管收盈利。

    而后二人走出山区,带着一笔小钱进入城里。

    孙燊对计算机感兴趣,先去计算机修理店当学徒。

    笙歌对房地产感兴趣,二话不说将两人所有的钱都拿去买房。

    那个时候的房子首付只要两成,甚至一成。

    两百万可以付十套房子首付,而后全部丢出去出租,让租户给自己交分期。自己到手就是十套房产。

    哪怕遇到急用钱的时候,随便甩手一套就能将所有本钱收回。

    后期房地产升值,笙歌手里的房子也不断升值。本钱早已收回,利益还在不断增长。

    不过几年,笙歌手中资产估值就已经上亿。

    这些钱笙歌也不搁着。

    孙燊想要办互联网公司,笙歌给了一半资金。

    创业初期,孙燊亏得要死,全靠笙歌给得钱咬牙撑着。撑到市场发展,政府大力推动,公司迅速起来,成长为行业领头的公司。

    资产更是翻了上百倍。

    孙燊又跑去做游戏公司。

    笙歌则拿着钱出去旅游。孙燊整得钱每年会给她分红,她已经不需要挣钱了。花得再多也没收进来得多。

    十年奔波打拼,两人依旧保持着千年的习惯,还是在一处带着。

    孙燊悄悄购买金丝楠木,又重金请木匠打为棺材,放在了别墅里头。

    他们都不喜人多,挑了个群山环绕又阴气聚集的山头建了房子。

    房子表面上是三层半的小洋楼,实际上是庞大的地宫。那棺材就在地宫中心。

    山对头,就是一堆一堆的坟头。北方吹过,暗流也自北流过,正好将一方阴气吹往此处。

    回到地宫,旁边是一方庞大的空地,空地上扑着金闪闪的磁砖,中间只放置着一口大号单人棺材。

    两边是两个人的衣帽间。

    南方是水瀑布,打开开关用仿照太阳发出日光,模拟了墓穴后方的精致。此处就是两尸磨牙的时候。

    北方则是洗漱间,其实就是一方水池,联通地下暗河。水中有大量鬼气、阴气,正好模拟了那湾山涧。

    “你怎么不把床(棺材)打大点?”笙歌一边剔牙一边问。

    长大了,有了男女意识,笙歌便不好意思掐着燊的脸给自己磨牙。一直让他给自己断牙磨牙。

    “就这么点木材。国家保护植物,买这点还是偷偷买的呢。”燊说。

    他的长相偏阴柔,戴个宽边眼镜给自己装个“衣冠禽兽”的模样。但是不爱笑,一下子暴露他小气、记仇的特点。

    “是吗?”笙歌细致给自己打磨,“那你换个木材再打一副呗。阴沉木也不错。”

    “难找。”燊直接否认,用自制的牙刷给自己刷獠牙。整完后又细致地挤牙膏刷牙。

    笙歌自打记起是谁就拿起了人类的习惯。虽然饭难吃,还是会一日三餐吃点。

    “正好清明回老家睡睡。你什么时候有时间?”笙歌问。

    “后天下午你来接我。”燊自动下命令。

    来到人世,这货的脾气就变了型。笙歌也懒得管。只要不吃人,她并不会收拾他。

    脑海里反倒是想起老家的滋味。

    老家,自然是墓穴了。

    因为清明祭祖的习俗,两尸有了正大光明在山里居住的理由。每年这个时候会回墓室睡觉。

    墓穴因为人类的大量涌动,生气变多,已经不适合僵尸生长了。

    原来的阴地也渐渐成了阴气四散的死地。

    但是两尸还是习惯回去睡上两天。

    上千年的习惯,他们也有了心理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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