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快穿系统反派boss至上 >第1000章 不良举报者至上4
    两人还是在家随便吃了顿外卖。

    晚上,木森带着笙歌去了一趟高档西餐厅。

    笙歌“呵”笑一声,心知肚明。拿起刀叉不客气。

    该吃饭吃饭,该喝酒喝酒。

    完事去看场爱情电影,两人都看得昏昏欲睡,拿起手机各玩各的。看对方都不抬头看电影,干脆出电影院,逛街。

    木森给笙歌买两套连衣裙,五颜六色,花枝招展的。

    这个品味……笙歌无力吐槽。

    衣服是好衣服,好几千一件,也是奢侈品。就是设计,不对胃口。

    但显然,很对直男木森的胃口。

    木森挑完衣服,只站着,也不问笙歌试不试,见笙歌“给就拿着”,直接付完单就走人。

    之后,便直奔酒店。

    还是家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

    笙歌:这个套路……我就默默不说话。

    直男木森的目的很直接,甚至打从出家门起,笙歌便猜到这货想干嘛。

    坐到高档餐厅的那一刻,便完全确定。

    笙歌拎着购物袋,什么话也不说。

    刷开房门。

    “你先去洗澡。”

    笙歌微笑地将购物袋放在桌上,轻轻打开桌柜,一堆鲜艳的套套包装——保持微笑。

    将桌柜盖上去,知道自己的行为木森看在眼里。

    进卫生巾依照平时习惯洗了个战斗澡,裹了浴巾出来。

    木森进去。

    笙歌打开冰箱,拿了冰,给自己开了一瓶红酒。

    品味一口,晃着红酒杯等着。

    五六分钟,里面的人便速度出来。二话不说,直奔笙歌。

    笙歌抬手,拿酒杯挡人,“宝宝金贵,你不配。”

    木森没动,保持着站姿,盯着笙歌,右嘴角勾起弧度,轻笑。

    神色轻蔑。

    什么话也没说,转身离开。

    笙歌舒展眉毛,身体放松下来,就着高酒杯接着喝酒。

    总统套房,最好的一个优点便是:大。

    木森去客厅,没再进来。

    笙歌坐在主卧里,看着窗外,漆黑的夜里霓虹灯闪眼。

    她发着呆,默默地喝着红酒。

    修真世界带出来的毛病,酗酒、醉酒与懒散又出现了。

    笙歌在地毯上睡了一晚上,旁边是五六瓶红酒。

    太阳高照。

    大脑还未开机。

    迷迷糊糊去外面找吃的,看着客厅里坐着的人,死机了。

    木森一抬头,便见到一列肉,往下移,还有一撮黑。

    眼前人的浴巾如大衣般穿着。

    细瞧,果然,人傻傻的,眼睛呆滞。

    瞥一眼窗外,窗外远处是写字楼。

    走近,给人系紧浴巾。

    人还未醒。

    “去洗个澡,换衣服。”

    笙歌眨眨眼睛,不能处理信息。眼睛缓缓移动,本能地寻找食物。

    木森轻皱眉,带着人往浴室里扔,又拿昨天的购物袋往里扔,“洗澡!Now!”

    他可不打算为一个酒鬼续一天的房钱。

    盯着窗前六瓶红酒,眼睛、眉毛堆在了一起。

    有的红酒只是打开喝了一口,其余的全倒在地毯上。

    什么也没干,几十万就花出去了。

    木森刷卡的时候,眼里的戾气还没去散。

    后面的人站得摇摇晃晃的,脑袋抵着木森后背,随时又要睡过去的模样。

    笙歌穿着昨天买的裙子,妖艳性感。后背只有两根细带勒成一个“v”字形,露出整个后背。

    前台看着,对此见怪不怪。

    高级妓,或者玩得开的女生,大把。

    正值交班,前台经理问一句,“这位小姐,需要休息吧。”

    别是被**的。

    再出事,酒店要担责。

    木森看了一眼男人,拿好银行卡,转身扛着酒鬼快步走人,眉眼都是不耐。

    睡醒之后,笙歌缓了很久,才发现自己在木森家的沙发上。

    怎么回来的,她完全没印象。

    工作室里传来“啪啦啪啦”的键盘声。

    肚子饿得难受。

    拖着步子,给自己找吃的。

    冰箱里只有臭了的橘子,与不知道什么时候生产的酱。

    一如既往地空。

    笙歌给自己点了外卖。

    她没银行卡。

    手机里,木森转了5万,扔到零钱里供她用。

    敲门声响起。

    工作室里干活的人听到声音,开了门,看着近前的笙歌。

    “我带你回来,不是包吃包住,什么事不干的。”木森的语气不佳。大有随时赶人出去的节奏。

    笙歌置若罔闻。接着喝自己的粥。

    “一个酒鬼,装什么清纯?”

    笙歌停下,讥讽,“我若没点缺点,还能在大街上被你捡?”

    木森没说话。

    盯着雪白的背。

    衣服的材质很好。

    十分简约的设计,看着也高端大气、分外性感却不油腻。

    且,手感很好。

    在车上,悄悄摸了几把。

    他上前几步,“给我喝点。”

    笙歌低着头继续喝。

    第二天,木森买了几瓶好酒,趁着笙歌半醉半醒间,做了。

    笙歌醒来后,没哭没闹。

    意料之中的感觉。

    男人似乎认为一个被窝,才值得信赖,值得将秘密交付。

    他说得代价,不是上床。

    而是上一条贼船——不对,不对。

    笙歌思考很久,最终确定语句:

    代价:站我这边。

    想明白之后,笙歌下床洗澡。

    对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她没什么忌讳。

    十几个世界,心态早成老阿姨了。没有大姑娘的扭捏。

    爽一爽,解决生理需求,很正常的事。

    既然一块睡了,两人也干脆睡在了一起。时不时来一炮。

    生活上唯一的改变,是笙歌的裙子越来越多。

    木森很喜欢给她买裙子。

    性感的,妖艳的超短裙。

    笙歌没有逛街的习惯,那些裙子全成了他一个人的欣赏。

    穿性感裙子,成了两人的情趣。对此,笙歌没一点波动。

    两人腻腻歪歪的生活持续了一个月,直到客厅右边那个关着的门被打开。

    晚上七点左右,家里房门被敲响。

    木森放人进来,是四五个汉子。

    笙歌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笙歌。

    两方人马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见了惊讶。

    “这是你们嫂子。”木森只是简单一句笙歌,便打开一直上锁的房门。

    卧底为什么喜欢用异性?

    因为美人计十分好用。

    亲密关系的推进,与秘密的分享程度,成正比。

    大概是两人进度良好,笙歌跟着进屋,木森没有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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