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真不想当主角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方舟
    一个又破又旧的小棚子就是洛斯的家。

    卫宫终于知道家徒四壁是什么意思了,不,或许应该说是家徒无壁更准确些。

    小棚子靠着一面被涂鸦过的墙壁,总共才十多平方米大,最显眼的是一张露出弹簧和棉花的破沙发,旁边摆了一些小锅小碗,以及堆积的垃圾和电子零件。

    卫宫皱了皱眉,“你住在这样的地方不怕别人偷你东西?”

    这棚子别说是家,就算是狗窝都比它强上许多,相比起来,青山不倒的帐篷简直就是豪华别墅。

    洛斯毫不在意卫宫的点评,“谁会偷我这样的小崽子的东西啊?”

    “我家里最值钱的就是我这个人了,如果有谁能把我偷走一直养着,我反倒非常乐意。”

    卫宫沉默。

    在龙国你很少能看到这样的场面。

    不管是空中环绕的飞行轨道还是一路上不少人身上安装的机械义肢都不难看出,这座城市的科技极为发达。

    这样一座拥有现代文明的城市却催生出了三区这样的贫民窟,不同的种族相互共存,看似和和美美,实际阶层的歧视和上下两极的分化却比想象中还要严重。

    他不禁想到了外界的漂亮国。

    每个城市的光鲜亮丽下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黑暗。

    像洛斯这样的孩子,在贫民窟有许多许多。

    是啊,这里最值钱的就是他们这些人本身了。

    不管是肢体贩卖还是器官移植,都是最鲜活的素材。

    在贫民窟,如果孤儿没有黑帮的庇护,顶着纸盒睡在角落里都有可能在梦中被割掉腰子。

    做这些事的,也正是黑帮。

    帮派是个复杂的集合体,他们有时候执行正义,保护弱小的流浪儿不受欺凌,有时又会因为一笔钱去残害他们。

    只有打上帮派的烙印,他们才会真正把你当成自己人。

    这是一群游走在黑暗边缘的狂徒,在贫民窟,没有人愿意去招惹黑帮。

    洛斯隶就属于三区的第二大黑帮——行航者

    周边的其他人都认识这个古灵精怪的魔族小崽子,所以他才敢大大咧咧地睡在这样的地方,也不担心别人害他。

    帮众讲义气,他死了,行航者的上头肯定管不着,但负责洛斯的小头目库库洛一定会追查到底。

    得不偿失。

    “阿大,阿宝,出来吧,我回来了!”

    洛斯拍拍手,两个小小的脑袋从沙发后面冒出来。

    柔软的猫耳,一双是外白内黑的毛,一双是外黑内白的,居然是两个看起来才四五岁的小兽人。

    阿大和阿宝爬上沙发,小兽人长得可可爱爱,脸上比洛斯干净不少,白里透红。

    白耳朵黑头发的是阿大,黑耳朵白头发的是阿宝。

    卫宫有些惊奇。

    见惯了贫民窟街道上衣着暴露的兽耳娘,再看两只猫耳幼崽,感觉和真正的猫咪好像没什么区别。

    她们的身子小小的,蜷缩在沙发和墙壁的缝隙也绰绰有余。

    “来来来,吃饭了!”

    洛斯从大口袋里掏来掏去,摸出半片用塑料袋包裹的干面包,掰小了一颗一颗喂到两个孩子口中。

    她们一边细细咀嚼面包,一边偷偷打量跟着洛斯一起到来的银发男人,两双异色的大眼睛透出好奇的光,闪闪亮亮。

    “小哥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不过你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我也只是贫民窟里的一个普通流浪儿罢了。”

    卫宫沉默了一会儿,反而问出了一个不搭边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

    “啊?”

    “贫民窟的孩子不应该这么没有警戒心,冒然带一个陌生人来自己的大本营,还特地在外人面前让两只小猫出来,你不怕我图谋不轨?”

    说实话,两只小猫娘的长相都非常可爱,颇有种二次元角色突破次元壁的感觉。

    但放在贫民窟,并不见得是好事。

    这种品相的小兽人一定会有不少买家能看上吧?

    相比起洛斯的肾脏,她们应该更加值钱。

    “哈哈~”洛斯尴尬地挠挠头,“被小哥看出来了。”

    “其实……”他看了看两只小猫咪,摸了摸她们的脑袋,小猫们眯起眼睛,露出享受的表情,“其实我想让小哥收养阿大和阿宝。”

    “她们是我从三区边缘捡回来的,我想或许是上层不小心遗失的吧?”

    “我养了阿大和阿宝快一年了。”洛斯的眼中流露出温柔的神情,“委实说,以我的能力真的快承担不了抚养她们的义务了。”

    “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被其他帮众或者流浪儿发现,可能会被卖到一些变态富人手里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现在就掐死她们!”

    他的表情有些挣扎。

    “所以……”

    他看向卫宫,跪在地上磕了个头,“拜托了!”

    卫宫没说话,静静地看着这个十来岁的魔族少年。

    少年很瘦,破旧衣衫贴在背上,几乎只剩下皮包骨头。

    卫宫不禁想起他拉住自己的模样,从腰间小心翼翼地掏出药丸,满脸讨好。

    他活得很努力,跌跌撞撞,不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

    “你为什么会信任我呢?说不定我就是你口中的变态富人也说不定。”

    卫宫问。

    “因为我觉得小哥你是好人!”洛斯非常认真地回复,“魔族的直觉!”

    他没有说谎,真的只是单凭直觉。

    每个魔族在12岁以后都会觉醒自己的特殊能力,虽然洛斯的血统不纯,能力时灵时不灵,但他的预感从没出错过!

    好人吗……

    卫宫叹了口气。

    这个好人指的是主人格,还是他这个副人格?

    主人格是不是好人暂且不论,苗易是个很复杂又喜怒无常的人,有时表现得胆小怕事,有时又会露出獠牙尽显疯狂,做事全凭喜好,又很会给自己找理由。

    和狐狸一样。

    但名为“卫宫”的副人格却绝对算不得好人!

    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

    不管产自原型的《FATE》系列,还是在这个世界,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刽子手!

    手中沾满了鲜血和罪孽。

    这样的他,配不上“好”这个字眼。

    “抱歉,”卫宫如是说道:“你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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