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快穿之乘风破浪 >第三十三章:风雨欲来
    进入后殿的院门,她便看到寒云站立当中,立于树下,双手背负,似乎等待已久。

    “寒云!”思齐喝了一声,将刀扔给寒云。

    寒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稳稳接住了刀,只是轻轻一瞥,便已经知道这刀沾上了血。

    “公主杀人了?”

    “只是砍下了那人的手,你这刀质量真好,手起刀落,那手便落下了。”思齐回想起那场景,直觉有些渗人,当时却顾不得许多了。

    思齐坐在石凳上,没有要回屋休息的意思,“不知明日情况究竟如何。”

    寒云轻轻一弹刀面,粼粼生光,眼神落在刀面上,清清冷冷,“既然已经做了,便不要后悔。此人是我亲自找的死士,一切已经安排好,待到案件开始调查,一定会查到公孙的身上,便是不能给他造成任何伤害,也要坏坏他的名声。”

    思齐想起那人最后的惨叫,颇为心痛,“只是可惜了一条命……”

    她明白,任何争斗都是要有流血与牺牲,必要的时候,她的性命也会不保。

    比如某次,她做的那个任务,最后她不如敌人心狠手辣,便惨遭失败,身亡出局。

    为人处世,该狠则狠,当断则断。

    寒云轻声道:“那人原是在山上拦路抢劫的,近来因为老母亲,想要金盆洗手,山上的那个大王却不愿意,非要他继续留在山上,否则便杀了他老母亲,是我救下了他和他的母亲,又接济他,他才死心塌地的追随我。他能为公主效力,能给公孙一击,也算是在自己的过往赎罪了。”

    思齐眼波流动,话中有话,“寒云,你究竟是谁,竟然认识那么多的人,还有很多师兄弟分布各地,甚至还知道‘麦当劳’这样的词——”

    她终究是忍不住,问了。

    “我师父是闻名天下的公孙大娘,剑术超群,很多人慕名来拜访她,我也就跟着师父,认识了许多人。之前我在咸平公主府,可不是一直待在里面,我也有过行走江湖的经历,有一身武艺傍身,也正是因为如此,咸平公主才设法将我送到公主身边……”

    “‘麦当劳’那个词,是我有感而发,说的很不像样子。”

    寒云的话语微微一停,又道:“其实咸平公主一直都有个最坏的打算,如果有不幸发生,她愿意成为去死的那一个,而公主你则要想法设法活下来,为她报仇也可,远走高飞护好自己也行!公主一直如此嘱咐我,让我好好保护您……”

    思齐目光闪动,泪光点点落下,“不,那样的事情不会发生。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她的心不停打颤,当听到有人愿意用命为她挡住风雨,她还是不争气的哭了,鼻头酸楚,脸颊发红,即使做一千次一万次任务,她还是会为如此真挚的感情落泪。

    人间不易,真情难得啊。

    次日,太阳升起。

    流言也跟着太阳的光一起洒向大地。

    执金吾于昨晚便把刺客的尸体扔给了刑部,说清来龙去脉,由刑部立案侦查。

    刑部见刺客已死,本想按下此事。

    哪知城外早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长安城内的人无不把公主遇刺一案当成谈资,在私下的场合不断提起,形容的越来越离谱。

    “听说国舅想要害死十七公主,所以派人在公主赴宴以后,趁其不备,想要杀死公主,谁知十七公主武艺高强,手到擒来,那刺客未能得逞。”

    “那刺客好像家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三岁小儿,可都被国舅所捉,不得不从啊。”

    “这倒像是国舅能干出来的事,连那几个诸侯王都像砍西瓜一样砍了,砍个公主算的了什么?”

    “我那天晚上就在二楼,看得清清楚楚,不止一个刺客,还有许多呢,都趴在房檐上,伺机而动,公主运气好,才制服了一个,执金吾大人就带兵来了,不然啊,公主很有可能就……”

    正值清晨,包子铺前人来人往,啃着包子,也不忘议论现下最热门的话题。

    其中一个穿着青色衣袍的男人始终不为所动,安心地等着自己的包子出炉。

    拿到了包子,和仆人一道坐在了长凳上,就着桌上免费的大蒜,一口一口,吃的喷香。

    只听得周围人还在议论纷纷,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国舅这次会不会被抓起来啊,毕竟谋害公主,可是大罪,罪同……那个!”

    “你傻啊,谁敢抓国舅!”

    “国舅没有得手,看来还会刺杀公主呢,这下长安城内啊,有好戏看了。”

    穿青色衣袍的男人大口吃着包子,又买了一碗粥,喝了两口,便喝不下了,推给一旁的仆人,“阿越,你喝了吧。”

    被叫做阿越的仆人浓眉大眼,性格直爽,说话也直来直去,直接推开粥,“您要是喝不了,就别买,我也喝不了。”

    刚才议论正起劲儿的人,听到这主仆二人的谈话,自然而然的端起那碗粥,笑道:“既然你们都不喝,我就不好意思了。”

    几口全部喝了,“这粥不错。”

    那穿青袍的男人并不生气,反而和颜悦色的跟这些面容黧黑的人交谈起来,“你们起这么早,真是辛苦了。”

    “以前起得更早,这不陛下立后,我们得以休息两三天,共同庆祝。您也起得很早啊。”喝了粥的人,一屁股坐了下来,也招呼与他同行的人坐下,要了点茶水,说个没完没了。

    他看向面前这个男人,四五十岁,皮肤光洁,身上穿的青色袍子也是丝绸制成,身边的仆人也气质不凡,一看就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遂停止了胡说八道。

    并道:“您是当官的吧?刚才那些话,您别放在心上,只是说说——”

    那男人一笑,摇头摆手,“我只是个寻常老百姓。”

    “哦。”听到这男人的保证,说话的人也不敢多说了,抹抹嘴,道了声:“谢谢您的粥了。”

    说罢,跟着同行的人,跑了。

    阿越付了钱,冲着那男子道:“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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