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虫人 >第24章 胡同
    恢复了日常秩序的“南花”,要比平日里热闹多了。

    人们的情绪像是被挤压了一样,在此刻开始得到释放。

    街上游玩的地方要比过往人数还多出几倍有余,这一方面是情绪的积压,另一方面也是对“局面”的信任。

    只有把虫人赶走了,人们才敢放心的出来。

    在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城市里,直到午夜百姓归家后,于礼才敢悄悄从下水道里溜出来。

    他独自一个人在下水道生活了一个月有余,说起来可能让人不敢相信,一个月前从河流上漂下来的时候进入了一片湖泊,然而由于他四肢尽断差点沉入湖底,没办法自救,就在整个人感觉逃掉追杀却逃不掉宿命的时候,结果一大群游在湖里的鸭子和大鹅硬是把他挤到了一个下水道的排水口。

    这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但总归算是拣回了自己一条命,在感谢完观音菩萨玉皇大帝以及湖里的大白鹅之后,他在下水道口躺了半天,直到双手双脚恢复后才爬起来。

    但由于实在太饿了,望着这群活泼可爱的大鹅和鸭子心想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你们选择救了我一命,不如就再救我一命?

    于是于礼便抓了一只大鹅将其给吃了。

    结果恰好被住在湖泊边的养殖户看见了,当即几个壮汉拎着铁锹、挽着弹弓坐在木舟上,骂骂咧咧朝湖波另一边的于礼追了过来!

    几个壮汉一边追,一边用石子射弹弓,打得于礼疼的哀嚎不止,没地方逃,只能抱头钻进了下水道,这才甩掉那几个钻不进来的壮汉!

    这钻过下水道排水口后,他仿佛孙猴子找到了水帘洞,发现了另一番天地!

    下水道的地下空间很大,排水系统也很发达,而且平日里根本不会有人来这种臭哄哄脏乱的地方。

    再者,从下水道的楼梯爬上去,打开头顶的井盖,直接就是城市。

    在没有准确的把握落落的位置之前,他打算先把这里当作自己的藏身之处,是一个绝妙的地方。

    生活在下水道的一个月里,于礼因为害怕白天被人认出来,所以只有晚上出去。

    他会去附近的垃圾场捡东西回来看有没有自己能用上的,城市每天的垃圾量巨大,对常人来说是垃圾,但倘若对将其视作废物利用的人来说,那就是宝贝了。

    仅仅用了前一周的时间,他就用捡回的木板和工具,造了一张单人床,然后又捡回一条被子,并趁着湖泊对面那群养殖户不在的时候偷偷溜过去,把被子洗干净后用袋子装着带了回来,有时候没事还顺走了一条鸭子或者鹅,算是为自己改善伙食。

    第二周的时候,他就利用废弃的电器借助下水道的维修设施里的电压通上了电,给自己装了灯泡,第三周就给空地竖起了木板,算是自己家简易的墙,并设计了一道门。

    然而于礼并不满足于此,他还把地盘扩大,从这片空地到另一片空地,都进行了简单的设计和改造,包括废弃的冰箱洗衣机吹飞机,日常所用的东西,都是他从垃圾场捡回来的。

    甚至还有健身器材,他特意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健身房,每天进行体能训练。

    垃圾场里什么都有,甚至有一次他从里面捡回来一个充气娃娃,当场便毅然决然的选择带回来。

    当然并不是为了自己用,而是把充气娃娃竖在自己所在的湖波岸边,专门为了给对面养殖户几个大汉看的。

    并且一到有空的时候,就给换一套新衣服,还挂着牌子写上一行字:“对面的大爷快来玩啊!”

    气的几个大汉追着打,然而每次划着木舟过来的时候,于礼就一头钻进来了下水道里消失不见。

    几个大汉钻不进来,只能在外面使劲骂街。

    经过自己一个月下水道独立生活的洗礼,也经过刻骨铭心两次生死的经历,于礼的心态前后可以说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从一开始的悲痛欲绝到后面学会苦中作乐,最后开始放飞自我,逐渐让他悟透一个道理,既然自己活着不会死,何必不让死里活?

    举个例子,体内虫人会修复自己的身体来保证生命的延续,所以正常情况下,他是死不了的。

    即便得了癌症,他也不会死。

    那么自己就可以放心大胆的抽烟,一次直接抽一盒,还可以放心的喝酒,一口直接喝一瓶白酒,反正喝再多也不会死,只不过挺难受的。

    人是永远不会得到满足的,他从这种小事开始,逐渐演变的剧烈起来,有时候无聊,甚至会故意去触电,把自己电到心脏骤停,半个小时后又会活过来。

    很多失眠的时候,他就用这种电死自己的办法入睡。

    这种生活的方式,让他彻底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以前不敢做的事情,现在全都敢做了。

    为了保证下水道里自己捡回的电器能有足够的运行燃料,他偷走加油站的几桶汽油带了回来,用以当作自己的储备。

    这种日子短时间里还可以,但时间长了,就不行了。

    人是群居动物,独居之下一天两天尚可,倘若长时间的独居,就会感到寂寞,甚至会出现精神问题。

    所以为了缓解寂寞,于礼在晚上会多一些活动。

    大概到午夜时分,他就会戴上漆黑的兜帽从下水道出去,走到空无一人的街道,望着周围霓虹灯光,每当冷风吹过时,街道上便垃圾纷飞。

    报纸打在脸上,于礼拿到手里,上面都是关于防范虫人的新闻消息,让人感到心寒。

    为了能看看月光,他会来到一片高楼爬上去,然后自己一个人坐在墙边喝点小酒,独赏月光,有那么一瞬间,他开始慢慢理解古人寂寥的心境,怪不得老是会对月饮酒,人孤单的时候,能陪自己的好像只有月光。

    望着望着,他就会想到落落,那么自己一心想要去的地方。

    城市的中央,应该就是她所在的位置,自己就快要到了,只要能再见她一面,就算死,也可以闭上眼了。

    喝完酒,他从楼上跳下来,摇摇晃晃往下水道的方向走。

    此时,在于礼背后一条阴暗的胡同里,亮起一道微弱的光芒。

    光芒所在处是一个浑身肌肉的男人,他站在漆黑的胡同里,微弱的光芒似乎是来自掌心握着的手机,躲在暗中,月光打下来,胡同显得凄冷。

    男人的脸色苍白,泛起冷光。

    他目光好似带着欲望般盯着从自己面前走过去的于礼,舔了舔嘴唇,发出饥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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