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季汉彰武 >第二十五章 当户王
    当户不是一名当户,当户对这个名字一直耿耿于怀。

    他阿父护耶为他起名时,他刚刚洗去羊水,祖母吃力又小心翼翼地把他递给阿父,但阿父没想到他这么重,一个趔趄差点没接住,这名匈奴父亲讶异地打量着他的儿子,便对妻子说:“这小子刚出生,便快跟小羊一般重了,将来说不得要当一名当户哩!便叫他当户吧。”

    于是他便叫做当户。在他年纪还小的时候,周围的玩伴只知道当户是官。当户吃得多长得快气力也大,人也长了一张周正的国字脸,天生就是孩子王,于是同伴也就纷纷叫他当户当户。

    那时他天天被人簇拥着,一句话便能让三十来个同年跟着自己上山下水。他享受这种与众不同的感觉,只觉得自己天生就应该是一名当户。但他还不是当户,听祖母说,真正的当户不仅有背高六尺的大马坐骑,还有斫刀与弓矢,还有沉重森严的甲胄与马鞍。

    于是当户便偷偷地练马术。家中没有小马,他便在成年的大马上练习,在放牧之余,他便把自己的双腿绑住马腹上,驾着马在山地间驱驰。那时他不过十岁,居然奇迹般的没有闯祸,还练成了同龄人望尘莫及的骑术。

    那之后他有空便踏马前去虎泽,他射猎练习射术,也远远地看着美稷王侯在虎泽来来往往。

    在当户十四岁那年,他的身量已经成长至七尺,在同龄人中鹤立鸡群,当户已经真的在思量如何做一名当户,他打听过前人的故事,都是在战事中建立杰出的武功,为王侯所赏识,便提拔成了一名当户。

    但当户到底没当成当户,原因很滑稽。有一日他在虎泽射猎,看到芦苇丛中窜出一只白狼,那白狼凝视当户片刻,随即转向奔跑至杨树林里。当户听闻说过,白狼是游牧人的神物,能猎到白狼的都是天命保佑的贵人。

    当户一念及此,不禁在心中喜道:莫非是我时运已至?当即乘马追赶白狼,拉弓引箭,他振地一声开弓,箭头差之毫厘,从白狼后腿堪堪擦过一条血痕,射入一旁的泥壤中。

    白狼后腿受伤,又跑了百来步便卧倒在草丛中呜咽。当户手持猎刀下马,按住白狼脊背,却对上白狼明亮的瞳孔,这让他不知为何想起自己,一念之差他放下剥皮的猎刀,反而撕下块牛皮裹了些草药与白狼包扎,放任白狼离去。

    那白狼离开时回望当户几眼,对他呼嚎几声,便一瘸一拐地从树林中隐去。当户若有所失,但他并不后悔,只是在回程时撞上一队人马,为首的一人问他说:“你可有见过一只白狼?”

    当户如实回答。听闻白狼已经被眼前人放跑,不知所踪,那人非常生气,问他说:“你叫什么名字,隶属哪个部族?”当户直愣愣地答说:“我是何柰部的当户。”那人一愣,对他展颜笑道:“你这么年纪轻轻,竟然是名当户?”

    当户摇头解释说:“我还不是当户,我阿父希望我将来能做当户,所以给我取名当户。”听闻此言,那人脸色转青,竟用刀鞘狠狠一击,将当户敲击下马,怒道:“一个贱民,竟然也痴心做当户!还放跑了我的白狼!我才是当户!”

    说罢,那几名随从下得马来,对当户一阵拳打脚踢,当户听闻对方是当户,哪里敢还手,只能生生应着。孰料那当户,抽出斫刀,用刀背生砸断了当户的小腿,当户疼得在地上来回翻滚,满脸都是湿泥与枯草,那当户方才满意离去。

    当户因此在虎泽躺了一天一夜,腿部开始如针刺般剧痛,可时间久了,他也不知痛在何处,好在父母见他一夜没有回去,急忙委托族人来虎泽寻他,等他如同拖着尾巴般拖着断腿回到家中,他已经对痛感彻底麻木了。

    从此之后当户便成了一名跛子。跛子是不会受人喜爱的,他也不再被同龄人簇拥。当户不怪他们,他也讨厌自己的跛足,但他更恨那名当户,连带着,他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不再去想如何当一名当户,甚至连马也很少骑了。他反而去学起汉人,除去在家附近牧羊外,他还开辟了二十亩旱地,在上面种起麦糜,春日里绿苗青葱,让他觉得生活简单与幸福,哪怕受到族人的嘲笑也无所谓。

    但这般生活到底不止他青睐,很快,他也讨了老婆,生了孩子。他的妻子是个逃荒的西河汉人,还读过些许书,于是他便让妻子给孩子取名,妻子坐月子时终于想好说:“便叫何柰平林吧。”

    当户不知晓‘平林’后的寄语,也不觉得这个名字不伦不类,他只开心自己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便如此这般活到了如今他三十岁。

    十数载过去,他几乎已经忘了儿时的一切,只是这几日他破天荒地睡不着觉,一眯眼儿时的种种便融入脑海,让他觉得自己的跛足有些发热。当户跟谁也没有说这件事,他觉得这是一种征兆,但他很难将征兆联系上自己的生活。

    难道自己又要成为一名当户了吗?

    有天他从田地里荷锄归来,正在路上这么想着,结果正撞见大当户伊金霍的队伍,当时伊金霍踏马乘在最前方,一眼看见八尺有余的当户,转首对身边的且渠说:“郊野里竟有如此男儿,可惜是个跛子,不能为单于效力,但也能卖个好价钱。”

    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户就进入了奴隶的队伍里,被捆在白土城的人市里插标待沽。当户也不是没想过反抗:他先是大声叫嚷,说自己没有罪过,于是被人用湿布塞住了嘴。他便伺机撞翻了一个看守,试图逃回大城,但他到底是个跛子,没过半个时辰就被追兵抓了回来。

    因此他被打断了两条腿,被扔在阴湿的牢笼里。这次比上次更痛,腿上,屁股上血肉模糊,让他痛彻骨髓。但他竟然没有死,负责卖他的当户便给他上了四个夹板,指望好了后再给他卖个好价钱。

    于是当户便在狱中数着度日,寂寞的时候他竟同月亮说话,后来白昼时,他也恍然和影子、死鼠一般交谈,等到养好伤出狱,更加失魂落魄,行尸走肉一般在人市上等待着买主。

    他身形高大,但狱中待了太久,人市一天也不一定给一碗饭吃,因此整个人都好似发了霉般瘦弱。一般买主也就看他几眼便也过去了,并没有买的意思,就连卖他的当户都在考虑要不把他扔在野外喂狗算了。

    可这时候竟有人买他,不止是卖主喜上眉梢,身为货物的他也不禁第一次提起神,讶异地打量着买主。

    这是一个身高七尺有余的汉子,他骑在背高六尺的大马上,身着涂成墨色的甲胄,腰佩一把四尺长的斫刀,背着一张贴有金箔的牛角弓,一身武装,只露出一双遒劲的大手,身后跟着七八名步行的随从,有的带着箭矢,有的带着换用的甲胄,正是当户儿时理想中的自己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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