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神医王妃的专情王爷 >番外:《凌方篇》疾风劲草练男儿
    圣星五年,这是文苍第六任君主陈尔雅登基为帝的第五个年头,他在位的这些年来,文苍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锦绣如画,与周边的漫哈,蛮族也相处的不错,边境平静,波澜无痕。

    清晨红日东升,朝阳像红色锦缎一样覆盖在碧禧宫和文苍的土地上。一个俊朗英气的青年伫立在文苍的城楼之上,他的脸迎着朝阳,仿佛是在感受这新生的光辉,太阳一点一点升起来,凌方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来。

    如今的凌方已从当初青涩稚嫩的样子蜕变为英俊笔挺的男子汉,过了弱冠之年的他把当初的马尾束了起来,一缕青丝在额前缠绕,给俊朗的男子更增添了几份悲壮与英勇。

    如今,站在京都天子脚下,在高耸入云的城楼之上俯瞰着天下,回忆起过往种种,凌方的心里百感交集。放在七八年前,他是断然不敢想自己会变成如今这样的,能有今日,他除了应该感谢陈尔雅,还有命运赠给他的所有经历,这些经历中包括苦难,逆境和摧折,当然,还有他永远也忘不了,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人——他的师父。

    凌方想,如果当年没有他的师父羽星真人,他或许早就在十二年前的那个雨夜冻死了,哪里还会有今日的他?只可惜,他的师父已经仙逝,他没有机会再报答他了。

    一身黑色劲装短袍的凌方手扶腰间佩刀,抬头仰望蓝莹莹的晴空,师父在天有灵,看到他如今这样,心里也会为他感到欣慰的吧?

    十二年前,凌方那时候才八岁,别的孩子八岁的时候坐在学堂里读书写字或者赖在父母怀里撒娇,而凌方自从有记忆起,他就是一个人,他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疼爱,不知道亲人是什么,有什么意义,更不知道家是什么感觉,他每天只是在街上和一群小乞丐到处要饭吃,有时候实在讨不到饭了,凌方还会冒着险去偷,就算是被打的皮开肉绽,头破血流,凌方为了一口吃的,他也会义无反顾的去偷。因为,他知道,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学会和各色人斗争,只有坚持到最后,才有活下去的资格。

    又到了寒冷的深秋,黄色的枯叶像蝶一样打着旋儿无声的落在地上,又像落花一样,带给人伤感的气息。这看似是叶的一生走到了尽头,像是少女的一场梦幻花事悄然结束,实则象征着新生和重新开始,待蛰伏过萧瑟的冬季后,它们会像涅槃的凤凰一样,用比前一年更绿更艳的色彩飘摇在树上。

    八岁的凌方穿着打满补丁的衣袍,和一群与他年龄相仿的小乞丐们走在秋风萧瑟的街道上,路过一个个冒着氤氲白雾的饭馆子,羊肉汤和小笼包的味道刺激着这帮饥饿孩子的胃,他们的眼睛像是饿狼看到小羊羔一样都不带移动一下的。

    有个稍微年纪大一点的孩子瞥到了一家卤肉铺,冒着白雾的猪蹄,猪肘,猪头在寒冷的深秋中仿佛是可以驱散寒气的宝贝一样。

    “喂,你们看那家卤肉铺!”那个比较大的乞丐指着铺子前摆出的卤肉对其他乞丐们说。

    众乞丐看到了,纷纷流着口水,手不自觉的摸向了口袋,可是一摸什么都没有。

    年纪最大的那个乞丐对一群小乞丐说:“你们想不想吃?”

    大伙儿听了纷纷点头,肯定是想吃啊,一个个都饿的饥肠辘辘,那油乎乎的猪肘子,谁不想啃一口?

    大乞丐对他们说:“待会你们看我手势,我一挥手,你们几个,就上去牵制住那个老板,板凳儿,你上去跟我拿锅里的猪肘子和猪蹄子。”

    凌方那时候还不叫凌方,因为没有名字,大家就叫他板凳儿。凌方虽然知道这很危险,但他为了吃到香喷喷的猪蹄,想也没想就点点头答应了。

    “一,二,三!”年纪最大的乞丐喊了三个数,当他喊到三时,他身边的三个小乞丐就冲了出去,过去抓住了卤肉铺的老板。

    见老板被三个小乞丐牵扯着,大乞丐向凌方使了个眼色,凌方点点头,和大乞丐跑了过去。大乞丐二话不说,抓起两个滴着酱汁的猪肘就跑,凌方看了半天只拿了一个猪蹄转身跑了。

    老板见状,大喊:“你们……来人啊,有贼,快来抓贼啊!”

    老板奋力挣脱三个小乞丐,可是两个乞丐抱住他的腰,一个抓着他的腿,就是不让老板动一下。其中一个激灵的乞丐看到凌方他们得手了,他回头看了一眼,店里冲出了几个拿着棍子的伙计,忙放开了老板:“板凳儿他们已经拿到肉了,我们快走!”

    伙计们提着棍子出来的时候,那三个小乞丐已经作鸟兽散。其中一个伙计问老板:“老板,贼在哪儿?”

    老板的脸被气成了猪肝色:“他们分不同的路跑了,你和他去追刚刚那三个,你,去追另外两个。”

    三个伙计点点头,分头去追了。

    凌方抱着一个猪蹄没命的跑着,他知道后面两个拿着棍子的人正在追他,眼看着他和那个大乞丐的距离越拉越远,快被甩在后面了。也不知道是今天没吃饭还是天气太冷的缘故,凌方忽然脚下一滑,怀里的猪蹄滚落在了路边,两个伙计正在此事追了上来,而大乞丐显然不顾他的死活,只是回头嫌弃的看了一眼,就匆匆跑了。

    “好小子,才多大啊,就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你爹娘生出你这样的崽儿,也不知道管管啊?”两个伙计拿着棍子,围着趴在地上的凌方转来转去,嘴里还不忘骂骂咧咧。

    爹娘?凌方在心里问自己,他有爹娘吗?他有爹娘他会出来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会冒着寒风,冒着被打的危险出来偷东西吃?他没有!他从来不知道爹娘是什么,他压根就没有!

    正在凌方难过的思考着有没有父母这件事时,雨点般的棍棒落在他的身上,一阵阵闷响回荡在阴冷森寒的深秋街道上……

    凌方也不知道那两个人打了自己多久,他们离开的时候,他只记得天昏地暗,路上也没几个行人了。他就一直趴在地上,偶尔路过几个人,无情的看了一眼,便匆匆离开了。

    他没有力气再起来,身上的伤疼的撕心裂肺。天上的月亮不知什么时候被厚厚的乌云遮挡住,随着一滴冰凉的液体掉在男孩的脸上,凌方无力的抬手摸了一下脸上的液体,紧接着,有更多的冰凉液体落在他的脸上和身上,还有头上和手背上,凌方这才知道,下雨了。

    他想从地上爬起来找个避雨的地方,但是,身上被棍子打伤的地方只要他稍微动一动,就好像疼的要散架一样,雨越下越大,深秋的冷雨落在身上寒冷彻骨,直深入骨髓,凌方本来就一天没吃什么东西,还被狠狠打了一顿,冰凉的雨滴打湿他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身上皮开肉绽的伤口也疼的要命,无助的男孩眼前的场景开始变得模糊,最后成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了。

    凌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躺在一张普通的木床上,床周围的帷幔比较朴素,是那种平常人家的白底蓝花棉布的,身上盖的被子也是棉花被子,被子面上的朴素花色显示了救他的人也不是什么达官贵人。

    凌方揉了揉眼睛,低头看到身上那身满是补丁的衣服早已被换了,身上还有淡淡的药香味,还有人为他上了药。

    他正想起来,忽然被推门进来的男子阻止了。那进来的男子一头青丝中夹杂着几根白发,束的并不是很整齐,只是用发带随便绑了一下,一身灰蓝色短袍,凌方一眼注意到了桌子上放的一把刀。看来此人是个江湖中人,懵懂的男孩在心里悄悄猜测。

    看男子年龄,应该在知天命左右,并不算多年轻了。他忙一个箭步过去按住正要起来的凌方:“小孩儿,别乱动,你被人打了十几棍,若不是我救你,你恐怕早就死在昨晚的雨夜中了。”

    凌方的眼帘低垂片刻,只是闷声说了句:“多谢老伯。”

    凌方看着面前的人身材颀长高大,想必年轻的时候定是一个武功盖世的大侠,他忍不住问道:“敢问老伯如何称呼?”

    年老的男子扶着凌方躺下,自我介绍说:“我叫凌星,江湖上的羽星真人就是我。”

    凌星上前摸了摸凌方的头:“烧已经退了,再修养个七八日,伤好了就没事了。”

    凌方听了面前老者的话,不禁握紧了拳头。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羽星真人,刀法一流也就罢了,一手孔雀翎使的更是出神入化,没想到,真正的羽星真人如今就站在他面前,还在昨晚救了他的命!

    凌方有记忆之后,沿街乞讨,无所事事时他抬头望天,就会不经意的想起自己心中藏着的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见到传说中的羽星真人,就算真人不理他,过去摸到真人的衣摆,凌方也心满意足了。第二个梦想是去翎安城看看,听说那里是天子住的地方,来到京都翎安的人,都是天子脚下的子民,那是何等的荣幸啊!如今,八岁的小男孩已经实现了第一个梦想,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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