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寒剑江湖 >第1077章 冰蚕手套(3)
    除此之外,因为他们之中将淘汰一人,其他参赛者之中势必会有一人脱颖而出,对上凌战或尹文仲其中一人。原本他们举棋不定,不知奖落谁家,但有另一个声音出现了,那便是有些人认为浪九鸦机会颇大。

    倘若见过浪九鸦和凌玄一战的人,绝对不会质疑其实力,甚至有人怀疑浪九鸦能跟杨奉先和沈云飞叫板。当然,杨奉先也听到了这件事,他虽然也认为浪九鸦是劲敌,但仍对自己充满自信。相反地,沈云飞倒是心中苦笑,若是让这些人知晓浪九鸦究是九杀真君的传人,估计他们将一面倒认为浪九鸦必胜。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来到了沈云飞和杨奉先的比试。

    “沈云飞,我等这天很久了,从今天开始,你将不再是年轻一辈的翘楚,而是我杨奉先的手下败将!”

    “我本来就对虚名毫无兴趣,你想要就给你好了。不过,你不可能打赢我,这也是事实。”沈云飞双手环臂,泰然自若。

    “孰是孰非,一战便知,多说无益!”杨奉先取下背后的长枪,振臂一挥,枪尖闪出银芒,气势慑人。杨奉先手握长枪,直指沈云飞,问道:“别告诉我你想这样对付我,我很清楚白虎堂的武功擅长爪功,尤以混元白虎爪名震江湖,但我也知道你们并非赤手空拳,亮出你的兵器吧!”

    沈云飞轻叹了口气,说道:“我本来是不想使用的,不过对手是你的话,若我什么也没准备,确实太过轻敌了。”言罢,他从腰间取下一只囊袋。囊袋冒着白烟,散发刺骨的寒意,彷彿里头装着冰块一般。

    他伸手探了探,取出一双手套来。

    这双手套看上去薄如蝉翼,透明如水,柔顺光滑。倘识货之人一眼便能看出来,这是用一种名为天山冰蚕所吐出的蚕丝所编织而成。其天山冰蚕生活在雪山上,十分珍稀,其蚕丝柔软如缎,延展甚佳,韧性十足,刀枪不入。

    按理来说,天山冰蚕的蚕丝可用来制作软甲或绳索,无论是当作防具或武器均有奇效。不过,坊间上很少出现此物,除了天山冰蚕稀少难寻,珍贵高价,其天生散发冰寒之息,也是令人望之却步的原因。

    无论用其蚕丝制成何物,此物必然寒冷如冰,若是长期暴露于外面,此物将如冰块一般,丧失寒气。一旦蚕丝失去冰寒,将会失去原有特性,形同废物。正因如此,即便有人获得蚕丝,多半放置冰窖中保存,无法轻易使用。

    纵使有人能使其在保持寒冷,尚必须克服一点,那便是它本身带有的寒性非同小可,寻常人穿在身上如同裸身入雪山,冰冷刺骨,半炷香便可将肌肤冻死。使用此物之人必定要是一名高手,且内力浑厚,修练极寒真气,否则易于反噬自己,得不偿失。

    言虽如此,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白虎堂恰好能够天山冰蚕收为己用。沈云飞那只囊袋看似平凡,里头装着的却是一股至阴寒气,据说是以天山寒冰和深渊冷泉搭配祖传秘方制成,宛若一个小冰窖,将一块冰块置入其中,可四季保冷,不会融化。

    沈云飞将冰蚕手套取出,有条不紊地套在双手上,霎时间,手套碰触肌肤,发出极强的寒气,冷烟不断冒起。众人虽在擂台之下,十丈之外,眼见此景,依旧忍不住打起哆嗦,彷彿身入其至寒险境,一阵阵寒风从双足窜入,直达脊背,冰冷刺骨,教人浑身打颤。

    “很好,打败这样的你,才能坐实我的胜利,我可不想打败手无寸铁的你,免得你说我胜之不武。”杨奉先目光凌厉,语气劲气内蕴,扬而不亢,毫不造作地生出一股使人慑服的威严和傲气。

    “若能令你无遗憾,那倒也无妨。”沈云飞耸了耸肩,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哪怕是没有这双手套,就算他真输给了杨奉先,他也不可能以此为借口,佯装自己并未败下阵来。事实上,他平常不用冰蚕手套是有原因的,并非故意为之。冰蚕手套长存囊袋之中,无法任意穿戴,若遇上比自己弱小的人,无须使用手套,若是遇上比自己强大的人,亦来不及换上手套。

    当然,沈云飞也知道杨奉先不会听信他的话,所以他也不想浪费口舌。杨奉先是一个骄傲的人,充满自信,对自己的武功引以为傲。面对这样的人,与其花时间说服他,不如以实力证明一切,反而更加简单迅速。

    凌莫望向两人,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两位没问题了,那比试便开始了!”话音方落,他人已飘至后方数丈,避免干扰双方决斗。

    杨奉先和沈云飞四目相交,寂静无声,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了他们二人。

    无须任何人告知,众人不约而同噤声,屏息以待,全身贯注在这场胜负之中,彷彿说出任何一字一句,均可能影响到两人的对决。

    当然,这实属是他们一厢情愿罢了。

    高手交锋,若是会被外物声音轻易影响,说明其定性不够,尚待磨练,败了也只能自认技不如人,无法推托。

    杨奉先手持长枪,表面从容自若,其实已将内力提至极限,包覆全身,蓄力枪尖,彷彿这柄长枪是他手臂的延伸。

    杨奉先不动手则已,一旦动手势必竭尽其力,全力以赴。他抢步而出,银色长枪闪电般刺去,务必在气势压过沈云飞一筹,毁其锐气。

    沈云飞毫不惊异杨奉先的强横,他认识的杨奉先若无自信,那便是天下怪事。

    他目光一凛,低喝一声,双手幻起满天爪影,虚实交互地往前攫去。

    霎时间,杨奉先身子一晃,收枪往后,乍看之下是撤退,实则变招,挥出一记横扫千军,欲破沈云飞双爪之势。铿锵脆想,枪爪交触,冰蚕手套不愧是白虎堂的奇兵,遇上了可以凿石破墙,坚硬无比的银枪,丝毫不逊色,彷彿两件至强兵刃对决。

    杨奉先大喝一声,真气翻腾,势如火山喷发,枪尖抖出朵朵枪花,严密封死沈云飞的所有进路。

    沈云飞自幼苦练轻功,以身法见长,但见其身形毫不停滞,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闪了几次,正中地切入中央处,双臂张开,左右交互,一攻一守,配合得天衣无缝。

    旁人见状,兴许认为杨奉先纵使收枪不及,尚可腾出掌拳反击,争取时间。然而,此招对付他人或许可行,但对付沈云飞,那是毫无作用。先不说沈云飞的双手本就是可怕的兵刃,如今加上冰蚕手套,杨奉先若以拳脚迎敌,无异于空手与削铁如泥的宝刀互劈,必败无疑。

    当然,这也不是说长枪逊色一筹,俗话说兵器一寸长,一寸强,杨奉先的长枪按理来说是更加优势,只怪沈云飞身法太可怕,令人捉摸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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