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我在现代与初唐之间反复横跳 >第149章 今天中午,吃火锅!
    不容易。

    喜欢的,能想到并背出来的,一共就那么多,愣是全都写了。

    李二也很爽。

    好诗!

    当真都是好诗!

    虽然都非陈远原创,跟他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但是,怕什么,原创又没在,只要陈远不说,那就是他的!

    他就是原创!

    程咬金……

    呵,粗鄙武夫尔,他现在都懒得跟他置气!

    永嘉也很开心。

    她是知道陈远要开餐厅的,陈远也说过,要弄一些好字,挂在餐厅做装饰。

    而今眼下这些字,岂不正好?

    李二啊李二,你不是喜欢欺负人么,你不是牛么,回头,把你的字都挂去餐厅,让人看着下饭,看你面子往哪搁!

    越想越得意。

    某一刻,悄悄戳了戳陈远的腰,低声道:“再让写个招牌。”

    “招牌?”

    陈远微微一怔,很快就懂了。

    其实他本来没太多想法的,他就是,单纯觉得好,不要白不要。

    反正赏的绢帛多的是,别说拿来写字了,擦屁股他都不用。

    而今想来,等餐厅开业,挂到餐厅,才是王道啊!

    毕竟,如虞世南褚遂良那样的大家,求一幅字或可,让人如秦兄这般量产,几无可能!

    招牌也很有必要。

    虽然店里的招牌已经有了,但是,哪有这原汁原味的好呢?

    就算不用,拿回去装裱一下,挂到书房,也不错嘛!

    遂笑道:“哎呀,秦兄这字,是真好,可惜,记得的就这么多,要不还真想继续看秦兄书下去。”

    说完话锋一转:“能写的暂时就这么多了,小弟厚颜,再求四个字,未知秦兄可否再次执笔?”

    “好说,好说,哈哈哈哈!”

    李二哈哈大笑。

    喜欢钻研厨艺的,都喜欢人夸饭做得好,喜欢研究书法的,都喜欢人夸字写得好,他现在的身份,就不是皇帝,而是书法爱好者。

    等到陈远把要书的四个字说出来,更是,Doublekill,双倍快乐。

    因为那四个字叫——盛唐风华!

    盛唐风华,这岂不又是在夸他?

    这分明,就是夸他皇帝当得好嘛!

    这狗东西,还真没看出来,平日里扣扣搜搜,不当人子,不曾想暗地里,竟是如此崇拜他!

    可见,这看人,还是不能看表面!

    只可惜,这身份不好暴露,不能盖印落款,不然就更爽了。

    陈远却不在意。

    对他来说,有字就可以了。

    原本就是走量的东西,你说你署个“秦民”,那也没人认得啊!

    有个“骊山舍人”,“灞水闲人”,“长安浪人”,之类的落款就可以了。

    真正的大家,还得是虞世南,褚遂良!

    是以,也不作他想,收拾整理了一下,开始提前准备中午饭。

    今日中午,吃火锅。

    “李兄刀功精湛,这切脍之事,还得李兄亲自掌刀啊!”

    吃火锅,必然是少不了肉卷的。

    这牛肉卷,羊肉卷,都要有。

    最好再来点生鱼片,涮着吃。

    而李君羡那一手片鱼的功力,堪称登峰造极,陈远是记忆犹新。

    李君羡也没反对。

    说白了,谁还不是个吃货呢?

    虽然李二喜欢装,可每次过来,都能享用到迥异长安的美食,也不失为人生一大快事。

    于是,便撸起袖子,操刀在案上切起来。

    先是带回来的牛里脊。

    然后,一个水桶,里面有养着没吃的黑鱼。

    再然后,今早才猎了送来的新鲜鹿肉。

    羊……

    算了。

    多长两天吧,本打算宰只小羊的,但是,明显吃不完。

    现有的这些怕是都吃不完。

    光有这些也不行,肉之外,蔬菜也得来点,正好菜园子里小白菜油麦菜还没动过,正好尝尝鲜。

    看着陈远一把一把的扯,李二就很纠结:“还这么小,这样吃掉会不会太可惜了?”

    “没事,小才好吃,嫩,大了就不是那个味了。”陈远满不在乎。

    乡下就这样,这些菜长起来,先吃一茬苗苗,就当疏苗了。

    如若不然,也长不好,因为太密了。

    也必须承认,苗苗就是好吃,水灵,嫩,不好的是,多吃个几次,长大的就下不去筷子了。

    就像他,现在几乎不吃油麦菜,没别的,就是嫌弃,觉得不好吃。

    李二一看这么大一片,似乎吃掉一些问题也不大,便笑道:“那就吃吧,要好吃,愚兄带点回去,眼下青黄不接,想有口新鲜的菜,不容易。”

    其实当下的菜谱已经算丰富了,只是,没有大棚,没有反季节,一切按照自然时令来的情况下,新鲜蔬菜,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陈远笑道:“行啊,秦兄若喜欢,装一筐回去,吃不完的,找地方一棵一棵移栽种上,虽然不如此时的好吃,却也不失为一道佳肴。”

    就这么说着,不知不觉,便是两篓子。

    洗菜的事,交给郑愔姜篱,接下来,便是今日的重头戏,牛肚。

    牛肚即牛胃。

    牛有四个胃,都是可以吃的,其中有一胃,曰瓣胃,也就是俗称的百叶,乃火锅佳品。

    这东西,现代社会已经不稀奇了,可在眼下杀牛犯法的大唐,着实新鲜。

    还重口味。

    总不能指望一帮连牛肉都不怎么吃的人,吃牛肚,吃百叶。

    永嘉还是嫌弃,掩着鼻子:“咦,臭死了,陈远,你真要吃这个东西吗?”

    李二眼皮也在跳:“贤弟,这不好吧,这个,它能吃吗?”

    “能吃啊!”

    “我还担心不够吃呢!”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是,相信我,很快,你们会说,哇,真香!”

    陈远信心满满。

    这可是他特意要回来的,今天中午吃火锅,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这玩意。

    当然,处理是用不着他的。

    他就一边看着就行了,处理的事情,自有下人来做。

    处理完,该作肥的作肥,该还田的还田,他则拎着桶回家。

    挺重的。

    这玩意的市场价,并不会比牛肉便宜多少,就这一桶,少说也得五六百块钱。

    回到院子里,除了百叶单独切出来留下,剩下的,又清洗了一遍,与牛腩,牛肝,等一道,一大锅,下大料桂皮等各种香料,开火,卤上。

    接着,开始切百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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