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流不作西归水,落花辞条归故林……古来得意不相负,只今惟见青陵台~”

    数名歌女一同歌唱,淮南特有的吴侬软语软绵绵的哼唱着,配合琵琶和横笛使本就带有伤感的歌词更加哀婉,像是在诉说离愁别绪。

    与表演相反,这里的气氛高涨,喝彩声此起彼伏,胭脂与酒水的香味弥漫,互相交融直至刺鼻的浓烈。男女混作一团,娇俏的嬉笑不停,处处充斥着纸醉金迷的糜乱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放肆,欢笑打闹声似乎能传到河对岸。

    长川歌舫,江南地区最大的烟花柳地,达官贵人和二世祖的天堂。奢靡是它的代名词,万贯的美玉被当做赌博用的筹码,连喝酒用的杯子都镀了金银。

    那是一艘极大的船,上百年来从未停止过航行,从大江下游至近海一带全是它的航行范围。它不会靠近港口,一切吃穿用度全是由船送上去的,同样,它的客人也需要由船引渡上去。

    叶逢舟雇了艘船,船夫黑瘦,有些年纪,不过常年载客人去长川,清楚长川的航道,找起来方便。

    这个自救任务系统布置的很放松,没有强制要求,只需要平定长川异象,过程怎样,结局是好是坏都无所谓,给了他绝对自由,算是一个开放性的任务。

    任务不难,但来任务地点可废了好些劲。

    得知他要去长川时静林山的各位一个眼睛比一个直,怎么,叶长老沦陷了?要进温柔乡了?

    秦盼还在他动身前煞有其事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叶长老,大胆去吧,我懂。”

    叶逢舟:……

    你懂个鬼你懂。

    慕淮更是一百万个不愿意前来,叶逢舟劝来劝去,就差□□了才让他心不甘情不愿的跟了过来。

    叶逢舟感觉这一趟是他用阳寿换的。

    “看你们穿的都干净漂亮,有钱吧。”船夫聊了起来。

    “祖上是做盐矿生意的,家底比较厚实。”叶逢舟说。

    他们二人此番前来扮作了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是长川歌舫最常见也最吃香的身份。那些有钱的商人家的孩子大部分是人傻钱多的二世祖,一骗就上钩,银子也掏的毫不含糊。

    船夫扫他们一眼继续撑船:“嗯,看着也年轻。”

    说完又叹了一声:“唉,不怪你们跋山涉水都像来长川,长川的花魁个个都是传奇。”

    叶逢舟来了兴致,问:“哦?什么传奇?”

    “那可多了。”船夫也来了劲,“就拿现花魁来说吧,擅长弹筝,无数贵家公子争着抢着给送礼物。前几天太守家的二公子送了一条千金难寻的琥珀项链,结果被她裁了当做弹筝用的拨子。琥珀那么脆的东西怎么禁得住琴弦磨,没过几天就坏了,可那傻公子非但不生气,反而又送了个坚硬些的水晶坠,您说说,这人得美成个什么样才能让人跟灌了迷魂汤一样死心塌地。”

    叶逢舟诧异:“真到了这种程度?”

    船夫:“可不是吗,漂亮的很。”

    “不过最近却总有怪事发生,让整个长川歌舫都不太安宁。”

    “什么怪事?”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传言少,只知道是花魁不舒服,别人没什么事。”船夫说,“你想啊,花魁不就是长川的代表吗,她要是不舒服整个长川能舒服?怪就怪在虽然不安宁但也不见长川收益减少,反而比有异样之前更多了,长川这里就没当事,只是最近动静越来越大,这才重视起来……哎,客官,长川歌舫到了。”

    长川歌舫就在不远处,正缓慢的向入海口驶去。

    真实的长川歌舫比传言中还要阔气,实木和钢铁铸成的船身有淡淡的红色,上了一层防水的釉。它实在太大,以至于从下往上看时脖子要仰老高,相比之下人类小如蝼蚁。

    船夫加快了行船的速度,尽快向那艘巨轮划去,那里已经停了几艘船了,应该都是客人。

    “哎,公子慢一点,小心脚下~”

    打扮的艳丽的女人们站在甲板上笑,她们身边有一个年纪稍大的女人,化的妆比较浓,但招待客人远比这些年轻女人熟练,应该是长川歌舫的“妈妈”。

    “你。”妈妈指了其中一个女孩,“带这批客人进去,好好伺候着。”

    女孩领了命,对他们妩媚一笑便为他们带路。

    船舫之内大抵只能用不知今夕来形容了,舱内酒香弥漫,美女如云,台上更唱着曲儿,美妙的如闻仙乐,这一脚踏入,当真是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公子,奴家为您满上。”

    外貌明艳的年轻女子手拿一长嘴酒壶,身姿婀娜的走到叶逢舟身边。

    叶逢舟放下折扇,将镀了薄金的酒杯递至她眼前示意她随意。

    女子勾唇浅笑,双手反窝酒壶,长嘴抵着后腰,勾勒出曼妙的曲线。

    “请。”女子将盛满酒的酒杯递给他,有意无意的用指腹蹭过他食指关节。

    “谢谢。”叶逢舟不在乎这种细枝末节的肢体接触,拿过酒杯。

    女子眯起眼睛笑了:“公子哪里话,这是我的荣幸。”

    说罢又去问慕淮:“这位小公子要喝吗?”

    “不,不要。”慕淮挺直了背。相较之下他有些局促不安。

    “也是,小公子年纪还小,不该喝酒,姐姐这里的酒可烈着哩。”女子嬉笑着,拿着酒壶,婀娜多姿的去找下一位客人了。

    叶逢舟不动声色的看了慕淮一眼,耳朵红了,和以前一样。

    “这位老兄,我见你面生,不常来吧。”一男子从他们身边经过时说道。

    他头戴白玉冠,身上的料子是昂贵的紫绫罗,为了防寒,外面套了一件不算厚的裘衣。长的还算端正,但看不出正形,是个标准的二世祖。

    叶逢舟道:“今天是第一次。”

    “那你可真是来对时候了。”他说,“最近这段日子花魁一直都没有登台表演,今天这可是半月以来第一次登台,没想到被你给赶上了,你小子运气可真好。”

    “我这是第一次来,不太清楚这里的情况,请问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登台?”叶逢舟抓住机会问道。

    那人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舞台,说:“还能为什么,身体不舒服呗。长川这几天闹不太平,对花魁影响最大,肯定得调理身子。不过这么久没有听到她弹筝让我好生想念。曲弹的好,名字也起的好,谢银筝,可不就是弹筝的吗……”

    “既然知道长川闹不太平为何客人还是如此之多,好像都没有避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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